[公告] 各項申請須知 version 2.0置底
為整理看板,及正確使用開板優惠,故對本群組各項申請須知修訂之,本次修訂如下:
1.申請
- 開設新板之用,必須附上連署名單。
開板門檻:班板─至少有五名新生連署,板主得讓新生擔任,連署時附上學號。
看板類別:統一以系別分類
所板─得有八名該所學生連署。
看板類別:統一以系別分類
系板─須有十名同系可不同班不同年級之同學連署。
看板類別:統一以系別分類
社團─要有十五名同社團之社友連署,板主須由社長與副社共同擔任。
看板類別:統一稱社團
大專盃─需主辦學校的各幹部連署,煩請附上職務別。
看板類別:統一以大專稱
2.新增
- 當板務太多或板主無法定期管理時,原板主(群)可提出新增板主。
註:若開板未滿三週,且該新板文章數未破百不得申請。
3.更換
- 為班、所、系、社團及大專板新舊板主(群)交接之用;新板主熱心參與板務者為佳,
舊板主(群)也要在提出更換的文章中以大寫X推文附議。公告後將不再另行通知。
4.請辭
- 無法配合管理板務之板主適用。請於提出時寫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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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16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