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雲林縣褒忠鄉社區青年工作人才(志工)團隊」招募
招募單位: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服務地點:雲林縣褒忠鄉
服務內容簡介:
(一)依據「100年度雲林縣新故鄉社區營造-褒忠鄉公所社區總體營造點」計畫辦理。
(二)建立褒忠鄉青年對社區營造、農村再生的觀念與價值促進青年發現自我價值,改善
褒忠鄉社區青年人才嚴重缺乏之問題,故規劃人才培訓、體驗、參訪活動。
(三)「雲林縣褒忠鄉社區青年工作人才(志工)團隊」的成立,期望該隊為褒忠鄉注入
社區的新生力量,擾動社區原本根深柢固權力腐敗的社區或無所為的社區,激發全新的創
意與作法,另闢不同的營造途逕;亦可培育成為未來社區中的人力資源,奠定社區營造、
農村再生推動基礎,因應褒忠鄉未來發展的迫切需求。
(四)為提昇青年參與在地文化產業發展、社會福利服務相關活動機會,故以褒忠鄉9村
11個社區發展協會作為學習參與之場所,同時運用青年的力量一起推展褒忠鄉文化產業、
社會福利等。
(一)協助推展褒忠鄉社區營造、農村再生之相關活動。
(二)協助擾動社區原本根深柢固權力腐敗的社區或無所為的社區,注入全新的創意與作
法。
(三)撰寫褒忠鄉社區故事、專題報導或blog,以圖文並茂方式撰寫。
(四)蒐集充實褒忠鄉社區網站資訊內容。
(五)參與相關單位辦理之社區營造、農村再生之相關活動。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聯絡人:褒忠鄉公所張小燕、張瀞亓,洽詢電話:(05)6972005、6973084、6971113。
招募時間:
1、以E-mail方式寄回:xox203xox203@yahoo.com.tw信箱。
(信件主旨請註明:報名100年褒忠鄉社區青年工作人才(志工)OOO(姓名))。
2、傳真方式05-6975441、6978470。
3、現場報名。
(四) 報名後,請電話確認且繳交文件內容務必填寫完整,若資料不全者(照片除外),
權利義務與獎勵
(一)權利
參加活動期間,由本會依規定辦理保險。
(二)義務
1.參加相關培訓等社區活動。
2.執行本所交付任務。
3.執行任務期間為授證日起,至少達100小時(含)以上。
(三)獎勵
1.服務滿100小時以上,並達相當服務點數者,由本所聯合縣府頒發社區志工認證一張。
2.參加本計畫社區調查活動可獲得滿32小時補助(每人至多補助金額新台幣3,000元) 其執
行期間配戴本所發給青年識別證件。
3.可免費參加本所辦理觀摩社區學習營1天及相關活動課程。
4可免費參加雲林縣文化處辦理「2011雲林縣社區青年志工人才培訓課程暨社區參訪活動
」溪頭2天1夜(僅提供9-10名,將以抽籤方式辦理),未來將成為褒忠鄉青年種子老師。
5.若持續擔任本鄉社區青年工作人才(志工)來年相關活動將有免費優先參加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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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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