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心情] 為了你的朋友、家人安全,請小心省錢KT …

看板THU_Talk作者 (達)時間15年前 (2009/05/12 16: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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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 作者: desiow (殺)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心情] 為了你的朋友、家人安全,請小心省錢KTV有狼! 時間: Tue May 12 05:20:49 2009 五月十一日晚上,我們一群好姐妹去吃飯慶生,大約九點多,大部分的姐妹隔天都要上班 ,而且沒甚麼多於的錢娛樂,我們立馬趕到位於福科路愛買後面的省錢KTV去唱歌,那裡 真的很省,一個人唱四五個小時才一百塊。 大約晚上十一點半,我們一群人唱得正高興,其中一個姐妹說她要去洗手間,洗手間位在 二樓,而我們的包廂在一樓。那時候我們沒特別注意就讓她自己去了。幾分鐘後,她猛然 打開包廂的門,原本她綁好的頭髮凌亂的批散在肩膀上,她站在那裡好一會,肢體都很僵 硬,眼神無法凝聚,是受到大驚嚇的樣子,我們大家連好幾聲問她:怎麼了?怎麼了?她 才慢慢吐出幾個字:有人偷看我上廁所。 我們裡面馬上有人說:我們去告訴店員。那時候我還算冷靜,覺得應該是偷窺狂。 我們走出包廂,她才慢慢說出,根本不是偷窺這麼簡單而已!就在她上廁所時,突然看見 廁所門板上面有一個頭,她大叫:誰!!沒多想就把門打開,想一探究竟,門一開對方馬 上衝進廁所將她嘴巴摀住,想將她困在女生廁所裡,她奮力掙扎,要跑出女生廁所,那匹 該把LP剪掉的狼拉住她的頭髮,把整頭頭髮都扯亂。我好姐妹對我們說:幸好我力氣比他 大。 她真的是我們這群當中力氣最大的了,如果是其他姐妹或者我,根本就逃不過,在二樓喊 叫,別說是一樓,就算旁邊包廂,KTV音樂這麼大也不會有人聽見。 當我好姐妹在跟店員說明整件事情的始末,有人從二樓走下來。我好姐妹馬上指著一個穿 白色襯衫、染淺棕色頭髮,皮膚頗黑,長相猥瑣的男人[我很自責沒有當機立斷把他的臉 拍下來,他真的非常猥瑣]說:就是他! 當時對方還一臉我不知道的樣子,矢口否認,還說要留身分證號碼給我們。店員問我們要 不要報警,我大聲的說:當然要報警! 在等警察的時候,那匹狼開始打電話給朋友,像是要烙人來。他站的位子越來越外面,我 們很怕他會開溜,我們就說:可以請你站進來嗎?後來,他的朋友一個一個下來,我們也 很害怕,怕我們大家的人身安全,怕這個人就這樣跑了。 當警車到的時候,這個人突然開始跑了起來,我們追出去,他跳上一台摩托車,我們追了 一陣看見警車追在後面,警察還大聲威嚇他。我心想,好,有警察追那總會把牠叼回來吧 !結果沒有!警察不但兩手空空回來,還說我們不可能真的開車去撞他!他們連下車追趕 的意思也沒有!而牠的那群狼朋友,知道他成功逃逸之後,不但也矢口否認認識這個人, 還連聲歡呼他逃掉了。警察也就只是應景、沾醬油式的問了幾句,馬上回頭來「解決」我 們。 在警察來了之後,我越來越覺得這是一件沒有人在乎的事情。 店家在等待的過程當中告訴我們,這個人已經不是第一次在店裡鬧了,以前他曾騷擾過有 男性友人陪同的女生,要對方當自己的女朋友,不成[廢話],又找朋友要進去包廂裡要亂 。店家方面也不怕惹事的任憑這匹狼繼續來這家店,晚上繼續雇用女性店員一名,而從頭 到尾,同身為女性的店員沒感受到自己其實也暴露在危險之下。店家說會提供監視錄影帶 的畫面,不過卻沒有馬上連絡主管,只說隔天主管才會來,到那時候才會有錄影帶的畫面 。 而警察安撫我的姐妹說:你現在不用害怕,他也不可能再來傷害你了,因為他也不認識你 ,你也不認識他。現在看你要不要跟我去備案,如果你要提出告訴,我們有抄下車牌,我 們會再去偵查車主,請對方到警局說明。他一直告訴我們,後續的處理,完全對他們沒有 追到那匹狼有一絲愧疚,我到這個晚上才知道,原來不提出告訴,警察是不會去追查的, 我知道這案件跟刑事案件比起來算小,也沒有真的得逞,但是這樣說起來,如果我們也沒 有錢提出告訴,如果我好姐妹她怕得不敢再面對他,他就不需要主持正義,那我們到底要 找誰?難道只有出人命的時候才需要正義嗎? 人民保母的魄力到底在哪裡?!你難道不是該跟我們說對不起,我們沒有追到他!而不是 還問我那已經驚魂未定的姐妹說:我不知道你現在還在害怕甚麼? 那根本與害怕無關!我們想要的是一個公道! 更希望不會再有下一個女生受害! 這個人他是一個潛在的犯人,就算他這次沒有得逞,難道事情要等到真的有女生被強暴了 才要努力去追嗎?!我們大家都嚇傻了,面對毫無罪惡感、把侵犯別人當作樂趣的一群狼 ,還有冷漠的警察與店家,根本沒有人會保護我們!我們最後只能再打電話請男性朋友來 護送我們回家,因為那群狼還在樓上,他們隨時可能下來,而我們很害怕! 所以我在這裡提醒所有台中的朋友,請你們注意自己的安全,如果你想保護你愛的朋友、 家人、姐妹,甚至有男性朋友陪同也一樣,要小心省錢KTV,最好不要去,去了請小心自 己的安全!因為不會有人保護你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62.78

05/12 06:12,
警察應該可以請女警便服去釣魚吧?太扯了
05/12 06:12

05/12 06:49,
提出告訴警察才會真的去辦...但案件也可能會壓在後面處裡
05/12 06:49

05/12 06:51,
真的好噁心~"~ 天啊...很擔心會有下一個受害者...
05/12 06:51

05/12 06:57,
建議大家遇到類似情形時.儘可能地扯下一些證據..公訴罪處理
05/12 06:57

05/12 07:10,
拍拍 .
05/12 07:10

05/12 07:13,
真可怕啊!!還好沒發生什麼更恐怖的事~給你拍拍
05/12 07:13

05/12 07:37,
妳們沒提出告訴,警察本來就沒有抓對方的權利啊。
05/12 07:37

05/12 07:38,
冷漠這詞對警察也太沉重了吧。
05/12 07:38

05/12 07:46,
不提出告訴..怎麼抓...而且他不是現行犯
05/12 07:46

05/12 07:47,
原po拍拍...但我看來警察這次是真的無能為力...
05/12 07:47

05/12 07:47,
畢竟他不能以你的單方說法就抓人....
05/12 07:47

05/12 07:51,
你應該要跟他說某議員是我親戚,我給你一分鐘考慮抓不抓
05/12 07:51

05/12 07:52,
我保證態度會差很多一一...(親戚定義很廣.科科...)
05/12 07:52

05/12 08:05,
氣死我了,法克U咧!!話說豐原也有一間省錢耶...也該防嗎?
05/12 08:05

05/12 08:11,
性騷擾防治法∫25。須告訴乃論,本來就是不告不理了。
05/12 08:11

05/12 08:12,
為啥一定要想的這麼黑暗? 妳提出告訴警察不管,這才要罵吧。
05/12 08:12

05/12 08:48,
逢警必罵 PTT的通病...
05/12 08:48

05/12 09:03,
這間我以前常去耶...囧
05/12 09:03

05/12 09:03,
想轉八卦耶
05/12 09:03

05/12 09:03,
維護自己的權利...警察不是神= ="
05/12 09:03

05/12 09:19,
我想問原PO給不給轉八卦版...
05/12 09:19

05/12 09:20,
噓樓上 說這個什麼爛話 你那問題去學校問老師跟你說
05/12 09:20

05/12 09:20,
寄信給胡志強,他會處理的,告訴他哪家分局辦案力不佳
05/12 09:20

05/12 09:21,
我不是神 請你自學 你要自己維護你自我學習的能力
05/12 09:21

05/12 09:21,
我被噓了 QQ
05/12 09:21

05/12 09:23,
XD 抱歉 是要噓你樓上的那個~~
05/12 09:23

05/12 09:25,
真扯 那邊廁所不算隱密耶 居然敢這樣
05/12 09:25

05/12 09:31,
要轉黑店版嗎?
05/12 09:31

05/12 09:34,
非公訴的,請問那群人大概有多少人?
05/12 09:34

05/12 10:00,
好可怕喔
05/12 10:00

05/12 10:06,
下次記得去類似地方的時候隨身攜帶防狼噴霧器
05/12 10:06

05/12 10:07,
最好是有顏色的那種噴到臉上洗不掉的那種
05/12 10:07

05/12 10:07,
注意!!噴的時候要順便噴到廁所的牆壁上面才能證明
05/12 10:07

05/12 10:08,
你是在廁所噴到他的 不然~人家還告你 惡意攻擊~就...
05/12 10:08

05/12 10:20,
================狗打不贏狼,自然叼不回來===============
05/12 10:20

05/12 11:14,
好恐怖喔 不過這店家真爛 要是出事怎麼辦阿..
05/12 11:14

05/12 11:14,
老實說 警察本來就只做分內的事 不是警察就得當英雄超人
05/12 11:14

05/12 11:15,
警察責任就是要保護市民,連這都做不到就不要當啊
05/12 11:15

05/12 11:16,
我當研究生能說不是愛因斯坦,研究不出東西嗎?
05/12 11:16
還有 59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05/12 13:01,
當下警察放他們走 不是我算了 是警察跟本沒打算幫我
05/12 13:01

05/12 13:01,
還好吧 可能你太聽話了 警員有好有壞 你要保護自己
05/12 13:01

05/12 13:02,
況且我認為這案例警員做的很正確 他沒必要追 有教你一起回
05/12 13:02

05/12 13:02,
去報案 報案做完筆錄要抓在抓
05/12 13:02

05/12 13:04,
我在想,你那些憤慨的話,有跟警察說嗎?(如果不提出告訴)
05/12 13:04

05/12 13:04,
你腦中有自己認定的事實,不相信原po的文章,多說無益。
05/12 13:04

05/12 13:04,
會不會沒去報案 然後說警察吃案呢 (恩 很有可能
05/12 13:04

05/12 13:05,
妳們認定的事實 只有"備案"兩字 報跟備也很相近阿
05/12 13:05

05/12 13:05,
但是效果差很多
05/12 13:05

05/12 13:06,
我看是有人聽錯了 沒有去報案 回來哭訴吧
05/12 13:06

05/12 13:06,
你去警局他還壓你的案子 那就是真的吃案了 但有去警局嗎
05/12 13:06

05/12 13:06,
原PO沒有說話,倒是有人廢話說了一堆
05/12 13:06

05/12 13:07,
OMY 有人再說你耶
05/12 13:07

05/12 13:08,
我想大概沒報案吧 不然不可能只寫到這裡
05/12 13:08

05/12 13:09,
對了 如果認為他吃案 可以向當地督察室檢舉
05/12 13:09

05/12 13:09,
督察室電話可洽104或當地警局 順便去做做筆錄吧
05/12 13:09

05/12 13:09,
自己權益要把握 警察教你去報案就去報 懂嗎
05/12 13:09

05/12 13:13,
上面那段推文還比較有實益
05/12 13:13

05/12 13:16,
我想就沒報案阿 只會跟鄉民哭訴有什麼用 這是法律的事
05/12 13:16

05/12 13:17,
我是幫警員講話 他的處理過程沒問題 跟著她報案就對了
05/12 13:17

05/12 13:21,
不是都打電話叫警察來了?非告論罪是否告訴不是重點。
05/12 13:21

05/12 13:44,
天啊 我去過這間耶 還喝的超醉 幸好有男生朋友在><
05/12 13:44

05/12 13:47,
CRE好像還不懂喔
05/12 13:47

05/12 13:48,
歹徒涉嫌傷害與偷窺 偷窺部分是不需要提出告訴
05/12 13:48

05/12 13:48,
要小心
05/12 13:48

05/12 13:48,
但是還不涉及性侵害 所以必須要唯一證明他有這些行為的
05/12 13:48

05/12 13:49,
進行說明筆錄 才能去抓他 你必須要告訴警察他的不法行為
05/12 13:49

05/12 13:50,
歹徒不是現行犯 必須要證據或是相關罪行才能逮捕他
05/12 13:50

05/12 13:51,
但是有沒有報案 是個問題 當事人好像沒說報案狀況
05/12 13:51

05/12 13:51,
你是警察 你要怎麼抓?? 用什麼權力去抓?
05/12 13:51

05/12 13:51,
有報案 沒說明有否提告
05/12 13:51

05/12 13:52,
叫警察來跟去警局作筆錄完成報案手續不一樣 不是叫警察
05/12 13:52

05/12 13:52,
就是報案
05/12 13:52

05/12 13:54,
請按 ] ] 有說明
05/12 13:54

05/12 13:55,
那正好可以解決
05/12 13:55

05/12 14:42,
好可怕O_Q給原PO和你的朋友們拍拍...幸好沒有發生什麼事!!
05/12 14:42

05/12 14:42,
也謝謝妳把這件事情說出來提醒大家
05/12 14:42

05/12 14:47,
這可以抓吧?告他性侵未遂啊…『找律師』吧。
05/12 14:47

05/12 14:47,
是公訴罪自己找地檢署,不要等警察啦…
05/12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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