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申請新板。置底

看板THU_Service作者 (請放心,我會繼續往前走!)時間19年前 (2006/08/03 22:3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申請新板規則。」 本板連署,嚴禁 multi-ID 使用該 ID 申請連署, 一經查證,將連同該連署板之連署者,送交帳號部門 ID_Multi 看板審查,經查屬實,取消永久連署資格。 申請新版流程!!! 「1. 請至About_Univer --> Uni-NewBoard 觀看置底文及版規。」 「2. 填寫 "開版申請表"並po在版上。」 「3. 連署期限為兩週,時間內須有二十人以上於Uni-NewBoard 版連署。」 「4. 完成程序後請提議人將下列資料整理成一份後寄給組務板板主。」 「5. 審核後結果將公布於 THU_Service 版;審核未通過者,申請及附議無效。」 連署新板之規定。 (1)班板:20人連署之,且其中要有10人為該班級同學, 請在連署完成後,附上學號!! (2)系團體板:(營隊,學會,系隊)20人連署完成之,且其中要有10人為該系隊員, 完成連署後並附上學號!! (3)社團板:20人連署完成之,且其中要有10人為該社社員!! (4)校園板:30人連署完成之,且其中要有15人為東海人!! 「看板廢除規則。」 1.十四天內,看板內無廣告文外之新增文章,將先行通知該板板主, 通知後,該板於十四天內仍無新增文章者,將解除該板板主職務, 並通知該板使用群,另推一人接任板主一職,若十四天內,該板之 新板主仍未產生,則廢除該板。 2.原申請為班板/系板,開板後卻淪為個板使用者。 經使用者檢舉經小組長查證數實後,第一次於該看板警告糾正, 第二次不通知將該板設為違規看板,地三次則提報廢板。 本規範即日起生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80.55 ※ 編輯: meere 來自: 125.231.80.55 (08/03 22:43)
文章代碼(AID): #14qWfX7f (THU_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