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惡搞] 20xx年台灣國小學社會課本第四章

看板TA_AN作者 (這個時代的審美)時間17年前 (2006/10/20 01: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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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作者: Vassili242 (Windgassen=Siegfried)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惡搞] 20xx年台灣國小學社會課本第四章 時間: Thu Oct 19 23:23:19 2006 第四章 轉型正義 第一節 概說 「轉型正義」原義本為在轉型、新興民主國家對過去的政府錯誤暴行和不正義 行為的彌補,通常具有司法、歷史、行政、憲法、補償等面向。簡言之,即對過去 的迫害者追究其罪行,對過去取得不當的利益予以追討。但還要探討「集體不正義 」的狀況與避免「選擇性的審判」。轉型正義是遲來的正義,也有可能違反信賴保 護原則與法治國原則中的正當程序原則。( 註 ) 不過在西元二零零六年時,我們 偉大的國父 陳衰貶先生對「轉型正義」一詞提出了不同的說法:「過去不對,可 以原諒;現在的不可以,卻被說成是特權貪污。」要求大家不要有所謂的雙重標準 。並且以這說法駁斥了當時反動頑固派人士對國父和明禁黨的抹黑,徹底維護了國 父和本土政權的清譽,為日後獨立建國建立了穩定的基石。 第二節 歷史背景 在當年的時空背景下,明禁黨雖為前中華民國之執政黨,卻是個朝小野大的政 府,因此當時的總統國父 陳衰貶無時無刻都受到了反動頑固派份子的抹黑與打壓 。時值西元二零零六年中,反動頑固派首席大將邱義率先發難指責國父 陳衰貶先 生濫用國務機要費和其親信用人的問題,面對此一抹黑,國父 陳衰貶先生隨即發 表了「轉型正義」一新解說,要求大家不要有雙重標準,既然以前外省政權可以這 樣,當然本土政權也應當享受此權利,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因此為了不讓外 來政權獨享一切,本土政權理當按照外來政權來辦理,如此才符合了「轉型正義」 中的公平正義原則。此新解說一出,立刻為明禁黨注入一股新活力,至此以後明禁 黨在就可正式的繼承以前舊有外來政權的各項陋習和權利,也有了更豐富的資源建 立現今的本土政權國家【台灣國】。 例題: 1.小明在當班長時仗其職位A了不少的班費,小美在小明卸任後當選了班長,請問 小美可以跟小明一樣A走班費嗎? 答:可以。依照轉型正義的新解說,既然小明可以A班費,為了公平正義,小美當 然也可以A班費。 2.國冥黨在以前不法取得很多的黨產,請問明禁黨是否可以學習其行為? 答:是。如此才符合轉型正義之公平原則。 想想看: 何謂轉型正義?別人這樣做,你可以也這樣做嗎? 註:此段參考並引用了「維基百科」內對轉型正義的解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02.154

10/19 23:23,
等好久XDD
10/19 23:23

10/19 23:24,
大推!!!!!
10/19 23:24

10/19 23:24,
拍手致底~
10/19 23:24

10/19 23:24,
大推
10/19 23:24

10/19 23:25,
XDDD
10/19 23:25

10/19 23:27,
XD
10/19 23:27

10/19 23:28,
要不要稿個網頁啊?
10/19 23:28

10/19 23:37,
例句太恰當了
10/19 23:37

10/19 23:43,
文筆真好。第一題我答:然後小美家就爆炸了。
10/19 23:43

10/19 23:48,
推到10
10/19 23:48

10/19 23:53,
哈哈XDDD
10/19 23:53

10/19 23:56,
XDD
10/19 23:56

10/20 00:03,
終於搞懂轉型正義這個詞了﹨(╯▽╰)∕
10/20 00:03

10/20 00:06,
推一下
10/20 00:06

10/20 00:19,
台灣國小學生的程度真好
10/20 00:19

10/20 00:20,
內容用字過於艱深,較適合國中生
10/20 00:20

10/20 00:27,
XDXD
10/20 00:27

10/20 01:02,
超推
10/20 01:02

10/20 01:03,
界轉
10/20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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