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小安先生您好

看板TA_AN作者 (小安)時間18年前 (2006/04/06 00:42), 編輯推噓-7(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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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haoan 信箱] 作者: harrywu (哈利) 標題: 小安先生您好 時間: Wed Apr 5 23:16:57 2006 小安先生您好, 我仔細想了一天,我有很多話想跟你說。當然你可能覺得沒什麼好說的了, 但是假如你有時間而且耐心,請您慢慢看完好嗎? ---- 我承認我之前真的很衝動,用詞很多不當之處,請多多包涵和原諒。 我的態度為什麼會由正面對抗,到道歉,甚至現在寫信,這跟我爸媽有關。 你大概不知道,我爸爸就是律師,而我媽媽是士林地院的書記官。 我把我發生的事情告訴他們,他們很生氣,對於我用那七個字罵你,他們很不滿, 對你,可能因為你是外人吧,但是他們拜託我,給你一些忠告跟幫忙。 之前我的態度有些傲慢,正是因為我以為有人可以依靠的關係, 但是我發現各種情勢對我不利,所以我退讓了,甚至我還要拜託你。 我是基於一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能夠雙贏的立場來寫這封信的。 ---- 談法律,可能各有高明,可能各自表述,但是我問過我爸媽跟一些律師朋友, 你也可以問問其他的高明,然後自行判斷。 我用XXXXXXX你知道的這七個字罵你,我爸爸提供我一個資料, 去年就有公然侮辱的判例,而法界是很保守的,我的意思是, 法官很容易就參考此案例判我公然侮辱。 而我假如真的那麼無聊,告你用三字經的部分,那資料可真是一大疊, 而hate版眾很多都會出事,正如你之前所說的,ptt也是在法律的監督之下, 罵「幹」這個字或是其他國罵,甚至哭爸哭母都有至少十個以上的判例, 而之前指控你智慧財產權的部分,基本上應該不會有事, 用來營利、論文抄襲等近幾年來被判有罪違法的較多, 而你的文章,來自share版,而且老實說,法界會上ptt的人很少, 他們根本就不懂,所以你沒事的機率很大。 而這是我轉變態度的重要原因, one deal for one deal,我一件案子,你一件案子,我何必那麼無聊? 而且還有很多方法可以達到你的目的。 ---- 講道理,可能你是博士生,而我只是大學生,沒你那麼有學識,有社會歷練, 所以我可能講的東西,變成各說各話或我說廢話的狀況。 你的訴求是要讓我們這些口不擇言,對你造成傷害的人付出法律代價, 當然我來說這個好像在跟你求情,希望你大人有大量。 所以我決定用講「情」的方式,希望達成雙贏,或者是你贏的部分, 我是做錯事的人,我應該受到懲罰沒有錯。 但是我是情急之下,而且我對大安高工,那對我來說是高標準的, 我認為那是所名校,出來的學生都是很有水準素養的, 所以你不要跟我這沒水準的計較? 我是窮學生,我真的很想要一台相機,當我知道有這種烏龍, 我當然會很想要用各種方法買到一台。 而最後大家都沒買到,所以不要不要跟我們這些沒水準的計較太多? 我舉一個你應該聽的懂的例子。你2004年應該是支持連宋配吧, (你相簿有和連先生的合照) 那是讓人痛心傷心的選舉。之後連宋對阿扁提出訴訟,阿扁贏了法律, 他用不是很光明正大的手段贏得選舉,但是我們人民都服氣嗎? 而他現在民調只有18%,這不是社會給了大家公道嗎? 而連宋有了歷史定位,雖然總統不是連先生,但是社會大眾對於連宋兩位先生的評價, 因為沒當選總統而有了中國行, 絕對比現在自以為高居總統大位的阿扁評價好太多。 我舉這個例子,你真的用法律手段,我們被法律制裁了, 我也許會甘願,但是fXXXkXXX等,未必服氣,說不定變本加厲,用更潑辣的用詞, 在ptt上「汙辱」更多的使用者。而你假如是想殺雞儆猴, 你覺得真的可以達到你的初衷嗎? 請你想想阿扁的例子,用法律並不能完全達到目的,反而讓某些惡劣的人, 更放肆更作歹。 ---- 你可能會覺得我講話沒公信力,沒道理,沒誠意, 所以我把其他質疑的文章刪除,只留下道歉的文章。 而我也讓你可以刪除我情緒性的發言、推文。 而我也說話算話,我不會對你提出任何告訴,除非你之後有任何真的有侵權違法的行為, 告訴是可以撤銷的,但是我絕對尊重你的決定,你的選擇可以不要理會我此封信, 而我也釋出善意,假如有其他使用者對你提出告訴,如智慧財產權或用語等, 我把我的msn給你: XXXXwu@msn.com 我的手機: 0932XXXXXX 我爸爸雖然退休了,但是他之前所服務的事務所可以免費給你一些幫助。 之前提到的法律部分,你可以請其他高明確認,我的法律常識都是我父母給我的, 但是我的確沒啥法律素養,我爸爸最痛恨沒事喜歡濫用司法跟口無遮攔的人了, 而我之前的確是這樣的人,之前的用語,我再道歉一次,真的很對不起。 我這篇的重點, 很多事情,不是非要用法律手段來解決。當然我沒啥立場可以說這種話, 所以我希望你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沒水準的我計較? ---- 你是念到博士班學生的人,而且看你之前的文章, 你是從夜間部念然後到博士班的,這跟大部分人不一樣,很辛苦、也很認真, 但我相信因為你比其他人辛苦努力,所以體會的東西也更多。 而我們這些用語非常不恰當的人,假如因為你的體諒不提告, 不能從中學得教訓,學會自重,學得感激, 你應該知道之後吃虧的是我們,而且哪一天又出現同樣的狀況, 那我就沒有理由不接受法律制裁,被所有社會大眾恥笑, 也沒有資格來要求被我辱罵的對方,要求包容、原諒。 而假如你不提告了,有人還那麼無聊告你,你可能不相信我的說法, 我這邊又下一個保證,假如你不提告,有人還告你,那我會幫你在法律上面的忙。 ---- 我花了很多時間寫這封信, 我要謝謝你願意給我機會,也花了很多時間跟體力看完這封信。 我由衷的希望你能再多好好想想,假如自己想不來,多找些人,尤其是法律高明, 幫你一些忙。 而我把這封信公開到ta_an版或sysop等版的權利無償讓渡給你, 你可以修改,當然我是願意信任你不會刻意亂改扭曲我的話的。 不管怎麼樣,我要謝謝你,讓我有機會檢討自己、學習一些東西。 harrywu 2006.04.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21.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23.149

04/06 00:43, , 1F
全文無修改,僅希望大家在網路上仍要小心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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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定看了兩遍"這封信公開到ta_an版或sysop等版的權利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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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讓渡給你"我才敢轉來的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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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oan 來自: 221.169.23.149 (04/06 00:45) ※ 編輯: shaoan 來自: 221.169.23.149 (04/06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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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一下個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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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我說過了,我保證不會放過FK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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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oan 來自: 221.169.23.149 (04/06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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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麼叫得理不饒人嗎 雖然也沒多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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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10:17, , 7F
sunzip難道你們的回應或一些人的謾罵不也是自以為得理?
04/06 10:17, 7F

04/06 13:20, , 8F
我只看到腦殘的北科博班生
04/06 13:20, 8F

04/06 13:29, , 9F
或許是因為我並沒有看到閣下您的道歉文 至少我都用→而非噓
04/06 13:29, 9F

04/06 15:36, , 10F
我只看到人家是不想跟你瞎起鬨而已,發信者可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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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17:32, , 11F
今天之所以我不會原諒他,幫他的人有絕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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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19:08, , 12F
就您這樣講 換言之 不就等於他是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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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會放過咧 金豪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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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0:25, , 14F
你仔細看看我那三句噓文沒有一句是"確定"罵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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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0:26, , 15F
要是告得贏,挖丟蘇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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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1:59, , 16F
沒有參考判例的下場,到時候你就知道誰輸,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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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C_EIqz (TA_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