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黃併排下客害騎士慘摔 未下車查看被認定肇逃判8月

看板TAXI作者 (bwzhan)時間7年前 (2016/08/14 23:4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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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14/755282.htm ETtoday > 社會 2016年08月14日 16:54 小黃併排下客害騎士慘摔 未下車查看被認定肇逃判8月 記者孫曜樟/北市報導 黃姓計程車駕駛104年4月間駕車從萬大路由南往北行駛,行經407號前時併排停靠讓乘客 下車,但卻造成後方李姓騎士擦撞其車左後保險桿,導致李男偏向左側內車道再遭劉姓駕 駛汽車擦撞倒地受傷,黃姓計程車駕駛自認不關己事便駕車離去,但最後卻被依肇事致人 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 判決指出,黃姓計程車駕駛人坦承確有靠右側併排停車,致李姓騎士擦撞左後保險桿,左 貨後又撞同向內側車道劉姓駕駛的自小客車右前保險桿倒地受傷,但是並未有肇事逃逸且 認為是機車騎士速度過快,從後方追撞上來,因見騎士和劉姓駕駛正在理論,就想說你們 碰自己處理,我的車子沒有關係。 全案經檢警調查起訴,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姓司機駕駛營業小客車與騎乘機車李姓騎士發 生車禍後,知悉李男受有傷害未得告訴人之同意,即任意離去,未為任何協助救護或報警 行為,亦未留下足供連絡之方式,足認被告確有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犯行,其所辯各節均 屬事後卸責之詞。 但審酌被告於肇事後第一時間確有停車但未下車查看,且與告訴人在偵查中達成和解並撤 回告訴,可認被告是一時失慮致罹重典,相較於其他肇事逃逸行為人,肇事致人受傷嚴重 、亦不下車查看、犯後復不認客觀犯行、拒絕賠償被害人者 ,被告犯罪情節實屬較輕, 所以量處有期徒刑8月,全案仍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36.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I/M.1471189685.A.8E5.html

08/15 02:07, , 1F
本來可以最多三成的事情弄到八個月徒刑…
08/15 02:07, 1F

08/15 02:07, , 2F
87分 不能再高了
08/15 02:07, 2F
文章代碼(AID): #1Ni9ArZb (TA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