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走私罪更生人 可當計程車司機

看板TAXI作者 (bwzhan)時間7年前 (2016/07/08 16:55), 編輯推噓-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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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08883 自由時報 社會 走私罪更生人 可當計程車司機 2016-07-08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擔任計程車司機的條件擬放寬,考量曾犯「懲治走私條例」的 更生人再犯率較低,且對乘客安全危害程度也較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交通部擬具「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放寬曾犯「懲治走私條例」之罪,經服刑完畢後滿5年, 或緩刑期滿的更生人,可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不再「終身禁業」。 原本根據「懲治走私條例」規範,私運管制物品進出口者 ,例如私菸、私酒、特定動植 物、偽造及變造貨幣等,都在終身禁止擔任小黃司機的範圍內。但這次修法有條件放寬, 不過有但書,司機必須受雇於「計程車客運業」始得執業,等於只能受雇於車行、車隊, 不能私人執業。 此外,過去計程車司機在執業期間若犯竊盜、詐欺、妨害自由等罪,遭判有期徒刑以上之 罪確定者,將廢止執業登記,並吊銷其駕照。這次修正放寬為犯相關之罪,經判刑逾6個 月且不能緩刑者,廢止執業登記、3年內不得辦理,但讓其保有駕照,仍可駕駛自用車輛 或其他營業車輛。 這次修法也新增,若小黃司機犯刑法第185條之3之罪,如服用毒品駕駛,酒駕且酒精濃度 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者,若遭判刑逾6個月且不能緩刑,也 會廢止執業登記,且3年內不得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36.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I/M.1467968154.A.704.html

07/08 17:48, , 1F
這次修法很爛
07/08 17:48, 1F

07/08 18:39, , 2F
應該更嚴 結果一直在放寬,難怪社會評價不好
07/08 18:39, 2F

07/08 23:02, , 3F
啊反正這麼多規定不從車行控管 也是一堆沒執登的在路上跑
07/08 23:02, 3F

07/08 23:02, , 4F
啊(茶
07/08 23:02,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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