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強心丸]同志不是病,無知才要命

看板TAS作者 (meng)時間10年前 (2014/05/06 23: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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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強心丸:同志不是病,無知才要命 2014-05-06 http://blog.xuite.net/wagner_wang/wretch/212796114 ■王晧安   「同志不是病,無知才要命!」好性會與助人工作者聚會2014年參與同志遊行,喊出 這個口號,提醒同志早就不是疾病,但仍見許多助人專業工作者視同志為異常而不自知, 引用問題化、病理化同志的觀點而不自知。   助人工作者需要有辨識對同志「助人專業知識偏見」的能力,最簡易的辨識方法,就 是將所有「同性戀」的敘述,將「同」字代換為「異」、「雙」,看看相同的敘述是否仍 能言之有理。另外,也要特別留意,在20世紀的同性戀研究,大多在取樣上帶有性別刻板 與同性戀偏見,例如女同性戀等於陽剛的、想變性為男性的女性,男同性戀則為陰柔的、 壓抑的、想變性為女性的男性,在抽樣時混淆性別認同與情慾認同的概念,且抽樣來於多 出於精神科臨床病人,而不是來自一般大眾。   《諮商與輔導》月刊第340期於2014年4月出版,該刊物試圖關注「同性戀」諮商議題 ,卻不斷討論帶有偏見「同性戀的定義」,另一方面又一副表達對同志的理解與友善,前 後讀來讓人感到困惑與矛盾。   首先在定義的討論上,主編一文引述「同性戀對異性關係多少有厭惡感、對異性恐懼 、成人責任的恐懼」,視同性戀為爭議、性障礙,並判斷同性戀是當事人的「核心問題」 或是「徵候」。但我們不會將「異性戀」視為爭議、性障礙,把「異性戀」視為問題或徵 候,難不成異性戀對同性關係感到厭惡、恐懼?也對成人責任的恐懼?   該期文章內多次提及1973年美國精神醫學會不再視同性戀為性偏差,卻以更大地篇幅 回顧之前視同性戀為疾病的歷史,好像不斷地提醒「同性戀是疾病」這件事不能忘。我們 既了解「同性戀是疾病」已成為歷史,但究竟帶來什麼樣的教訓?在2014年的今天,不斷 複習1973年以前如何病理化同性戀,目的為何?難不成要帶我們回到1973年以前的觀點, 再次病理化地看待同性戀?   在同性戀定義上,強調「生理」、「心理」、「社交」等同性慾望的滿足,甚至要滿 幾歲才是同性戀、要有幾次以上的性高潮才是同性戀、對同性有不可抑制的慾望。但我們 不妨回頭想想,我們也認為異性戀需要同時在「生理」、「心理」、「社交」等慾望上以 異性為對象獲得滿足嗎?對異性有不可抑制的慾望?那一生可能都沒有體驗到性高潮的人 是什麼戀?在幾歲以前每個人都是沒有情慾認同的,是這樣子嗎?是否許多同性戀定義過 於「嚴苛」?努力要排除一個人是同性戀的可能?這些定義用在同性戀者身上是非常荒謬 的。   探討「同性戀」形成過程,無論是從生理、心理或家庭環境等社會成因來看,本身就 是一種帶有偏見的觀點,那我們何不研究「異性戀」形成過程?然後解釋異性戀是生理、 心理或社會因素交互作用的複雜產物?知道這個複雜的形成過程對諮商同志、了解同志處 境又有何幫助?何別說這些研究本身詮釋、應用上的偏見。同性戀何需「評估」與「鑑定 」?   文章中,一方面呼籲輔導人員重視對同性戀面對的社會眼光,需要給予支持與協助, 另一方面卻嚴苛地、病態地看待同性戀。這些作者似乎沒有意識到自己已成為造成同志困 擾、徒增迷思與誤解的幫兇!一手宰殺同性戀,另一手又為說要為弱勢發聲,研究者應自 覺研究本身分裂的意識。將同志問題化、無視相關研究的偏見而加以使用,是要怎麼正確 的同理與接納? (Bravo!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理事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2.22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S/M.1399391567.A.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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