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 原聲青年傳承原住民文化行動補助原則

看板TAS作者 (Feng)時間12年前 (2013/04/16 19: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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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聲青年傳承原住民文化行動補助原則 第一條 目的: 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為促進青少年公共參與 ,鼓勵原住民青年回饋故鄉,傳承原住民、原鄉文化,喚醒社會對原 住民居住區域及文化的重視,或提昇原住民社區生活品質,設置「原 聲青年傳承原住民文化行動補助原則」。 第二條 經費補助來源: 好性會覺音公益基金專款。 第三條 行動方案申請對象為: 1、提出符合原住民居住地區在地需求的行動方案。 2、申請個人須為30歲以下之青年。申請團隊,須有三分之二團隊成 員為30歲以下之青年。 3、申請之個人或團隊為原住民青年為優先補助對象。 第四條 行動內容: 補助行動須至少符合以下一項: 1、發揚社區或部落文化。 2、發揚族群精神與智慧。 3、喚起社會對原鄉需求及議題的重視。 4、嘗試解決原鄉問題。 5、傳承傳統姓名文化,鼓勵族人恢復傳統姓名。 6、為原住民社區引入社會資源。 7、改善部落環境與設備,例如改善交通、社區發展、醫療、教育。 8、鼓勵原住民青年回鄉服務。 9、其他符合原住民青年服務原鄉精神的行動。 第五條 申請流程: 1、填妥行動計畫表單後寄至wei2ann@gmail.com。 2、由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審核,採即送即審,申請表於15日 內,工作室成員與申請個人或團體進行討論,確認方案的方向與可執 行性後,核定補助。 第六條 補助基準: 1、計畫內容、活動、進行形式不拘。2013年提供乙案補助。 2、方案具永續性,得逐年發展,並可持續申請本補助。 3、能陳述原鄉的需求,行動需回饋故鄉或回應原鄉的需求。 4、服務與行動對象為個人或團隊所屬的社區或部落。 5、不得違背性別平等與多元文化精神。 第七條 受補助行動個人或團體注意事項: 1、每一活動或行動方案每年補助以10,000元為限,每年補助件數依 好性會網頁公告為準。 2、接受補助者有完成活動、行動之義務。 3、接受補助者若放棄活動、行動執行,視同放棄補助。 4、方案申請時,經費項目(單價、數量、品項規格)應盡可能具體 ,具可執行性。 5、方案執行期間,經費核銷時,憑單據實報實銷。 6、申請個人或團體應於行動結束21日內,繳交活動成果電子檔至 wei2ann@gmail.com,形式不拘,文字、照片、剪報、影片皆可。 7、若需變更活動、行動方案,須符合本補助設置目的。 第八條 行動時間: 審核通過後3個月內開始執行,行動最長期限為1年,最多延長6個月。 第九條 本辦法經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工作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 亦同。 更多補助資訊:http://npo0032.npo.nat.gov.tw/index.php?aid=9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3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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