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玩具槍法令問題解析~
http://moex.com.tw/pdf/PE0235980622.pdf
單純持有類似真槍之玩具槍之行為,依何法處罰?(A)玩具槍管理
規則(B)社會秩序維護法(C)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D)無處
罰規定。(86、89、92警特四等「保安警察」)
這一題可說是相當重要的一題,涉及到「處罰法定原則」的適用,非
有法律明確規定者,不能處罰,因此對於構成要件必須清楚瞭解,方
能正確作答。由於玩具槍管理規則已經廢止,且內政部台(八二)內
警字第八二七○○二○號函也已停止適用,因此不能選擇(A)玩具
槍管理規則。若就構成要件來看,社會秩序維護法只有第六十五條第
三款對玩具槍作出明確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
,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但其處罰要件必須還是「有危害安全之虞
者」,若無危害安全之虞,則不能處罰,由於題目並未明確指出其持
有行為是否有危害安全之虞,因此不能選(B)社會秩序維護法。再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之一規定來看,只有持有被公告查
禁之模擬槍才能被處罰。依題意來看,類似真槍之玩具槍尚不是被公
告查禁之模擬槍,儘管單純持有,也不屬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該
條之構成要件,故本題應選(D)無處罰規定。
希望警察先生們臨檢時 有記得這題熱門考題的解答!
--
優雅的社會來自適度的對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9.229.5
→
06/19 00:43, , 1F
06/19 00:43, 1F
推
06/19 03:25, , 2F
06/19 03:25, 2F
推
06/19 09:16, , 3F
06/19 09:16, 3F
→
06/21 04:14, , 4F
06/21 04:14, 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