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 曾經被我欺負過的女同學對不起
###找人請把原因寫清楚 討債 尋仇 報復 等等不好的事情 我會一律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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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ctrl+y可刪去一整行
1.<委託人與對象的關係>:國中曾經是同學
2.<尋找對象姓名>:廖美雅
3.<尋找對象性別>:女
4.<相遇的地點>:鼎金國中
5.<可能出現地點>:高雄吧
6.<曾經就讀學校>:聽說她高中讀樹家商
8.<認識時間>:民國91年當時國中一年級
11.<聯絡方式>:站內信告知我
最近以前的同學聚會 ,聊到以前的點點滴滴,想找到廖同學,
給她陪個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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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32.62
※ 編輯: aa780708 來自: 114.37.32.62 (08/26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