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明星是如何打造的?(6-3)(陳樂融部落格)
http://fc.ktchiu.com/wordpress/?p=886 (陳樂融自選輯)
和內地擁有龐大贊助商行銷資源的選秀節目比,台灣的「超級星光大道」和半年後
跟進對打的「超級偶像」節目,簡直像小兒科。但是,近兩年來透過網路媒體
如youtube的推波助瀾,讓沒有守在電視前面的海內外觀眾,也有了品頭論足的機會。
透過評委們或犀利或委婉的講評,不但參賽選手有了前所未有「在職進修」的經驗,
也讓廣大觀眾學習貼近歌曲的內涵,也提升對表演的認知。
台北一位開設小型美容沙龍的美容師胡豫紋,看著電視上的選秀節目說:
「節目看多了,連我們觀眾都會評審,會注意哪個參賽者音不準、拍子有問題,
哪種表演可能會被你們說『油』。」
歌唱比賽不是新鮮事,但動輒達半年以上的電視選秀節目,的確讓台灣各階層
對唱歌和當歌手這件事,燃起更多熱情。儘管這些熱情,冷不防就會被現實的
狂風給吹熄。
曾參加台視、三立播出的「超級偶像」節目,獲得第五名的王雅婷,最近早上
六點起床,吃完一天中唯一的一餐,去住處附近的校園周圍跑步。有時,傍晚去公司
出錢的舞蹈教室練舞前,她會再繞到附近的國父紀念館廣場跑步。她還想上午去游泳,
但找不到人作陪而作罷。這些體能訓練和節食,都是因為經紀公司即將幫
第一屆「超偶十強」舉辦全台四場售票演唱會和出版紀念合輯,要求她減重。
「我超愛吃的!」平常還會練習烘焙餅乾和蛋糕的雅婷,坦承節食真的不容易。
她20歲,身高1米63,體重48公斤,走在路上沒有一個人會說她胖,但是為了
上鏡頭好看,身邊的工作人員總不斷刺激她。這是台灣每個女歌手面臨的痛苦,
誰要蔡依林(Jolin)維持的那麼嬌小又體力驚人?天后的榜樣在前,就算不用
每道食物都像Jolin以開水涮過去油(偶爾涮過後還要在去油紙上沾沾),你也會
覺得一天吃到兩餐,實在有一點點罪惡。
對藝人嚴格,是台灣唱片界和經紀界多年來打造「明星」的成功要訣之一。
不只女藝人要管,男藝人的體重或體態也常被嘮叨。比如減去10公斤前的潘瑋柏自稱
「最胖的男偶像」,想必是公司對他耳提面命太久,乾脆在傳媒面前自嘲。加上
近幾年大眾對「男體審美」的需求大幅解放,臉孔帥或可愛不夠,手臂和肩膀還得有
線條,最好有厚實胸肌和六塊腹肌可露,因為2008年宣傳造勢的新熱點,已經發展到
在新聞發布會上,男藝人要公佈電視收視率破多少或唱片、電影賣過多少就「全裸」
的羶色腥手法。
當陶?、王力宏、周杰倫、吳克群、林俊傑這種實力創作派男生,也要露出精壯體魄
以「饗歌迷」或「搏版面」,真不是80年代創作派如羅大佑、李宗盛、周華健、
張洪量、鄭智化、張雨生、伍思凱、黃大煒、黃舒駿,甚至稍晚期的張宇、游鴻明等人
可以想見。
有了外型,言談、舉止、肢體也要經過訓練,台灣歌手很少有人幸運到簽約就能
立即錄音出片,常常得通過1至3年不等(甚至更久)的培訓。培訓期間公司負責
找人教歌唱、肢體、舞蹈、媒體應對,甚至有些ABC或海外華人,還得從頭
教國語(普通話)。
但隨著娛樂大環境景氣惡化,唱片公司收入巨幅下降,緊縮開支的結果就是不再能
負擔多餘的培訓成本。某位不願具名的國際唱片公司副總,曾跟我提到現在要找
男新人的條件:「一、長得帥,二、會唱歌,三、會創作,四、能跳舞。」並且
表明已經沒有任何費用可以花在培訓上(當然專輯有快歌之後,為拍MV請人編舞、
學舞不算),新人得自己「準備好了」。
也許這家公司大牌多,所以對新人可以擺出「高門檻」的姿態,但也流露出市場在變,
投資方也不過在因應時勢而精挑細選他們的「潛力股」。現在的確不是「歌唱得好,
就好」的時代。
偶像派要稍微努力變得讓「內功」有實力點,實力派則要讓自己「賣相」變得偶像點,
因為這不是只能做一件事就賺大錢的年代。「歌手」要成為「全方位藝人」的目標,
形成莫大的壓力,當然也為能通過考驗的極少數佼佼者,帶來比以往更大的商機與
更廣闊的前景。
(本文原應National Geographic簡體中文版〈華夏地理雜誌〉2008.10月號
「發現新台灣特輯」而寫)
--
超偶一 率真 踏實
超 大眼 @@" 正妹
消 無名 http://www.wretch.cc/blog/sing761111
婆 王 照片 http://www.wretch.cc/album/sing761111
雅 自拍 http://0rz.tw/c74mN
婷 名片 http://www.wretch.cc/user/sing7611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08.23
推
12/16 12:31, , 1F
12/16 12:31, 1F
→
12/16 12:32, , 2F
12/16 12:32, 2F
→
12/16 12:32, , 3F
12/16 12:32, 3F
推
12/16 12:52, , 4F
12/16 12:52, 4F
→
12/16 12:57, , 5F
12/16 12:57, 5F
推
12/16 13:39, , 6F
12/16 13:39, 6F
→
12/16 14:03, , 7F
12/16 14:03, 7F
推
12/16 14:10, , 8F
12/16 14:10, 8F
→
12/16 14:21, , 9F
12/16 14:21, 9F
→
12/16 14:22, , 10F
12/16 14:22, 10F
→
12/16 14:28, , 11F
12/16 14:28, 11F
→
12/16 14:33, , 12F
12/16 14:33, 12F
→
12/16 14:33, , 13F
12/16 14:33, 13F
→
12/16 14:33, , 14F
12/16 14:33, 14F
→
12/16 14:34, , 15F
12/16 14:34, 15F
→
12/16 14:34, , 16F
12/16 14:34, 16F
→
12/16 14:35, , 17F
12/16 14:35, 17F
→
12/16 14:35, , 18F
12/16 14:35, 18F
→
12/16 14:38, , 19F
12/16 14:38, 19F
→
12/16 14:38, , 20F
12/16 14:38, 20F
→
12/17 00:00, , 21F
12/17 00:00, 21F
→
12/17 09:39, , 22F
12/17 09:39, 22F
→
12/17 09:39, , 23F
12/17 09:39, 23F
推
12/17 09:48, , 24F
12/17 09:48, 24F
→
12/17 09:49, , 25F
12/17 09:49, 25F
推
12/19 11:59, , 26F
12/19 11:59, 26F
→
12/19 12:00, , 27F
12/19 12:00, 27F
→
12/19 12:32, , 28F
12/19 12:32, 28F
→
12/19 12:34, , 29F
12/19 12:34, 2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