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北市大重機死亡率是普通機車8倍

看板SuperBike作者 (yooo)時間4年前 (2019/09/10 11:02), 4年前編輯推噓5(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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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78965 (囧龍)》之銘言: : ※ 引述《blackbrid (blackbrid)》之銘言: : : 原文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10108 : :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上週末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191號前發生死亡車禍,一 : : 輛大型重機先與另輛機車發生擦撞後,又2次撞擊違規停放於路邊的大貨車,導致騎士當 : : 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不治,此為台北市今年第7件大重機騎士死亡事故,北市交 : : 通大隊統計數據發現,大重機車禍致死率是其他機車的8倍,2016年迄今已奪走17條寶貴 : : 生命,提醒騎士騎車時要多加注意。 : : 台北市交大統計2018年度機車事故,每萬輛事故率大重機為249.2件、其他機車(普重機+ : : 輕機)為245.4件,肇事率雖然相近,但死亡率大重機卻大幅上升,每萬輛死亡率大重機 : : 為2.73人、其他機車為0.33人,為其他機車8倍之高。 : : 交通警察大隊分析2017至2018年大重機事故特性發現,大重機騎士死傷年齡層以30-39歲 : : 占27.9%最高,性別以男性占97.4%最高,易肇事路段為市民高架道、大度路3段、竹子湖 : : 路、基隆路2段、民權東路6段、環東大道等,多發生於市郊及高架道路,主要肇事原因則 : : 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失控、駕駛失控等。 : : 大重機駕駛主要死傷年齡層為30-39歲,多為家庭中重要精神及經濟支柱,台北市警方呼 : : 籲騎乘使用大重機,務必提高警覺、注意路況並依速限行駛,快樂出門、平安返家。 : : 重點: 肇事率沒有比較高,但死亡率比較高,應該可以解讀成,騎大型重機 : : 者,一般速度較高,肇事率沒有比較高,代表技術相對比較好,但因 : : 為車速較高,出事死亡率較高, : 我是覺得大家不用去糾結肇事主因甚麼的, : 這種每萬輛肇事率或死傷率的數字,本來就是母數小的會吃虧, : 固定分母好像很公平,直接除下去算機率也好像很公平, : 但其實就是沒辦法反應問題,所以針對這些數字的討論也容易失焦。 : 舉個例子,警政署有個網站可以查各類車種的A1交通事故率/死亡率/受傷率, : http://stat.motc.gov.tw/mocdb/stmain.jsp?sys=100&funid=b3303 : 裡面有反應大家普遍對危險或容易傷亡的想像嗎? : 來看107年的A1車禍中每萬輛肇事率(件/萬輛): : 機車(全部):0.47 : 機車(重型):0.5 : 機車(輕型):0.18 : 自小客車(全部):0.55 : 自小客車(自用):0.53 : 自小客車(營業):1.16 : 大客車(全部):6.46 : 大客車(自用):6.11 : 大客車(營業):6.48 : 大貨車(全部):7.29 : 大貨車(自用):4.06 : 大貨車(營業):11.76 : 單用這個數字來看危險,機車超幹爆安全的啊?是這樣說的? : 好,大家都說機車容易死人,那來看這個, : 107年A1車禍中每萬輛死亡率(人/萬輛): : 機車(全部):0.48 : 機車(重型):0.5 : 機車(輕型):0.18 : 自小客車(全部):0.58 : 自小客車(自用):0.56 : 自小客車(營業):1.2 : 大客車(全部):6.46 : 大客車(自用):6.11 : 大客車(營業):6.48 : 大貨車(全部):7.6 : 大貨車(自用):4.06 : 大貨車(營業):12.48 : 基本上跟肇事率差不多,因為這都是統計A1類的,所以都是有死人的事故。 : 註:肇事責任甚麼的這個表也幫你刪好了,依照說明, : 本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概況按第一當事者型態分(第一當事者指交通事故責任較大之一方) : 。 : ------------------- : 數字都是真實的,但是統計方法得出的結果,要怎麼去解讀,就是學問了。 : 你要用這個數字說誰危險,我是覺得未必啦..... : 真的要說,也可以比啊,比下來的結果就是機車最安全耶?這時候政府又不說話了? 前兩篇推文有人提到了 死亡率這種東西並不公平 死亡數/車輛數換算出來的百分比 直覺上很正確 但車禍這種事情不僅僅是自撞 也存在兩種或以上不同群體造成的事故 截至民國107年底 汽車登記數量約800萬 大型重型機車約14萬 普通重型+輕型機車約1350萬 舉個極端的例子 汽車有14萬輛和大型重型機車14萬輛 發生意外兩邊同時亡故 : 真的要說,也可以比啊,比下來的結果就是機車最安全耶?這時候政府又不說話了? 前兩篇推文有人提到了 死亡率這種東西並不公平 死亡數/車輛數換算出來的百分比 直覺上很正確 但車禍這種事情不僅僅是自撞 也存在兩種或以上不同群體造成的事故 截至民國107年底 汽車登記數量約800萬 大型重型機車約14萬 普通重型+輕型機車約1350萬 舉個極端的例子 汽車有14萬神風特攻隊 看到大型重型機車就撞上去,兩邊同時亡故 那最終的死亡率就是 汽車 14萬/800萬 約1.75% 大型重型機車 14萬/14萬 = 100% ※ 編輯: phoenixzro (101.12.8.70 臺灣), 09/10/2019 11:18:52

09/10 11:17, 4年前 , 1F
大小機車出事率一樣 但車禍嚴重度統計下來有差距 這
09/10 11:17, 1F

09/10 11:17, 4年前 , 2F
才是那8倍的意思
09/10 11:17, 2F

09/10 11:18, 4年前 , 3F
但是怎麼判斷這原因才是重點
09/10 11:18, 3F

09/10 11:19, 4年前 , 4F
為什麼是1:50?14萬:800萬?原文取樣明明是1萬:1萬
09/10 11:19, 4F

09/10 11:19, 4年前 , 5F
統計相關科系出身,老師第一件事就教我們
09/10 11:19, 5F

09/10 11:20, 4年前 , 6F
手機編輯出錯,抱歉
09/10 11:20, 6F

09/10 11:20, 4年前 , 7F
我等等看能不能用庫存頁面把推文拉回來
09/10 11:20, 7F

09/10 11:20, 4年前 , 8F
要先有結論,再找有利自己的數據
09/10 11:20, 8F

09/10 11:22, 4年前 , 9F
要這樣講 我們可以最少可以肯定 不要信任約克1987
09/10 11:22, 9F

09/10 11:22, 4年前 , 10F
提的數據
09/10 11:22, 10F

09/10 11:25, 4年前 , 11F
只是點出事實,玩統計的都是這樣子
09/10 11:25, 11F

09/10 11:25, 4年前 , 12F
所以說了,統計看似客觀,但實際上怎麼解釋大有學問
09/10 11:25, 12F

09/10 11:26, 4年前 , 13F
同樣一份數字,可以有兩種完全不同的講法
09/10 11:26, 13F

09/10 11:26, 4年前 , 14F
端看你心中想呈現什麼樣子結論
09/10 11:26, 14F

09/10 11:29, 4年前 , 15F
萬輛事故率就是已經用母體去計算過的了,也就是我
09/10 11:29, 15F

09/10 11:29, 4年前 , 16F
文章內提到的假公正
09/10 11:29, 16F

09/10 11:30, 4年前 , 17F
ClawRage提到的相同事故率下死亡率提高才是真議題
09/10 11:30, 17F

09/10 11:39, 4年前 , 18F
兩邊母體差那麼多,新聞稿就不敢列死亡人數
09/10 11:39, 18F

09/10 11:44, 4年前 , 19F
警政署的資料只列入第一當事人,同時亡故的話
09/10 11:44, 19F

09/10 11:44, 4年前 , 20F
只會算在撞人的那個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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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1:44, 4年前 , 21F
我是覺得要把第一肇責分開算
09/10 11:44, 21F

09/10 11:44, 4年前 , 22F
警政署的資料就是「第一當事人」+「每萬輛」
09/10 11:44, 22F

09/10 11:49, 4年前 , 23F
都有死亡率了還在吵絕對人數 還是說看到死亡人數只
09/10 11:49, 23F

09/10 11:49, 4年前 , 24F
有小機8%的話表示安全 結果機車量才1%就讓你"刻意"
09/10 11:49, 24F

09/10 11:49, 4年前 , 25F
忽略
09/10 11:49, 25F

09/10 11:50, 4年前 , 26F
果然你學統計的方式真的是為了結果找資料
09/10 11:50, 26F

09/10 11:55, 4年前 , 27F
我知道警政署有區分,但警政署網站沒有分離大重資料
09/10 11:55, 27F

09/10 11:57, 4年前 , 28F
這倒是,不過如果也細分這樣機車就太瑣碎了XD
09/10 11:57, 28F

09/10 11:58, 4年前 , 29F
自小客也沒有把大排量超跑分出來算
09/10 11:58, 29F

09/10 12:00, 4年前 , 30F
第一篇就有人點出來了,你硬要跟我抬槓我也懶得說明
09/10 12:00, 30F

09/10 12:03, 4年前 , 31F
大重行駛方式和普通/輕型有差異,我個人覺得區分出
09/10 12:03, 31F

09/10 12:03, 4年前 , 32F
來是有價值的
09/10 12:03, 32F

09/10 12:04, 4年前 , 33F
只列絕對人數是不公平的,在群體會交互影響的情形下
09/10 12:04, 33F

09/10 12:04, 4年前 , 34F
列百分比也是不公平的
09/10 12:04, 34F

09/10 12:11, 4年前 , 35F
都列出來落落長就沒人想看,大家只想看結論
09/10 12:11, 35F

09/10 12:32, 4年前 , 36F
你這篇完全沒有意義.....沒有這種假設法
09/10 12:32, 36F

09/10 12:43, 4年前 , 37F
我是在指這個計算方式的問題,你可以無視例子,知道
09/10 12:43, 37F

09/10 12:43, 4年前 , 38F
意義就好
09/10 12:43,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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