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修課人數的底限為什麼要分校內校外呢?

看板SummerCourse作者 (您好!)時間17年前 (2008/08/22 00:11),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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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修二期的某門課 總共修課人數是11名本校同學加上2名外校同學 總共13名同學 大家覺得修課的同學應該額外分攤多少人份的學分費呢? 16-13=3? 不過 繳費單以及暑修辦公室告訴我 並不是這麼回事 你們必須要分攤16-11=5 也就是五人份的學分費 外校的同學不算在16人之內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跟我一樣的感覺 我覺得這很不合理 暑修辦公室在電話中跟我說 因為外校同學比較特殊有的沒的 算起來比較複雜 所以不算在16人裡面 但問題是 外校同學有沒有付學分費? 我想天下一定沒有白吃的午餐 而既然有的話 那外校同學不也出了1/16的學分費嘛? 何來他們不算在16人最低人數裡面的道理呢? 這種情況 大家有沒有建議我怎麼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7.122

08/22 01:29, , 1F
早就覺得不合理了 超過16人也沒比較便宜
08/22 01:29, 1F

08/22 01:30, , 2F
而且老師也沒拿多少錢 當然缺乏開課意願
08/22 01:30, 2F

08/23 22:25, , 3F
對阿 超過16人也沒比較便宜!!!
08/23 22:2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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