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行為警告水桶與惡意訪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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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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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 #1J6rhBqU (Suckcomic)
【文章標題】 [週邊] 神奇寶貝魂銀
【判決時間】 2014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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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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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0418君違反『板規3-5』、『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併警告兩次。
sakubo君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
as1228君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
kai08130623君違反『板規3-5』,予以警告兩次。
shangyen君違反『惡意訪客百年水桶條例』,予以水桶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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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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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根據板規3-1,不得以無關作品之事項為護航,違者判處水桶三日。
例如:不爽你去畫、不然要怎麼畫(批評讀者能力)、年輕人就是不懂(批評讀者
身分)、愛看又愛吐、看漫畫這麼認真幹甚麼(批評讀者心態)
另外若以銷售量或是讀者數量來護航也屬於此項違規。
本項為最嚴重違規護航,在推文中使用會被水桶三天,在文章中使用會被直接刪文
不另行公告。
b. 本次案例中,her0418板友、sakubo君、as1228君以「為吐而吐」、「沒有2可以噓
等言詞批評吐槽者心態與文章;非針對吐槽者所提出吐點護航,而是以此言論強行
終止討論,此舉已是違反『板規3-1』之行為。依板規予以水桶三日。
c. 另外as1228君推文「這只是個遊戲阿」。吐槽的合理性與合適性與是不是遊戲並
沒有直接關聯。在遊戲中,作者可以盡情發揮創意,相反的,讀者亦能對此,
在沒有違規的情況下,提出自己的看法與觀點,兩者不會衝突。
亦即,吐點之成立護航之所在,此種情況下再以「這是遊戲」迴避一切,即是強行
終止討論,違反『板規3-1』之行為。
d. 請板友特別注意,認為文章有違規之疑慮時,請提出檢舉並交由板主裁量;隨意以
言論攻訐,不但容易使己身亦陷於違規疑慮,更可能背負法律責任。
就算是違規的吐槽文章,對於太過逾越漫吐版合理討論之言論,版主也會視情況
處理,何況是此種並未違規的文章。
3.a. 根據板規3-5,護航時不得以本部或他部作品舉例以證己身不致特爛,違者予以警告
兩次。
b. her0418君推文「照你這種思維,所有遊戲都是垃圾了」,即是直接以所有作品舉例
進行對比,以消滅原吐槽者吐點,而此行為已是違反板規3-5之行為,依板規予以
警告兩次。
c. kai08130623君推文「怎不說主角不用吃飯睡覺上廁所」,是以本部作品主角其他
行為為例以消滅原吐槽者吐點,而此行為已是違反板規3-5之行為,依板規予以
警告兩次。
5.a. 根據『惡意訪客百年水桶條例』。惡意鬧版且未曾在板上發表過文章者,即可予以
一次惡意訪客之判決。第一次警告處以水桶三十天。
b. shangyen君先是推文「不爽不要看」,以個人之不爽強硬要求原吐槽者不要看,並
終止討論,視為違反『板規3-1 大絕招』,當予以水桶三日。
而後s君又推文「你要不要去尻槍 別玩RPG了」,此為具有強烈性暗示、貶抑
他人人格之嘲諷言論;兩項違規接連發生,實在無法認定版友不具挑釁版友之
明確事實,而此行為實不見容於秉持理性討論,合理辯駁的漫吐。
另外經查,s君並未於漫吐版發表過文章;因此依據『惡意訪客百年水桶條例』
予以第一次警告,併水桶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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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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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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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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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訴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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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板友不服判決
請於收到判決信後三日內於SuckcomicBM提出申訴。
申訴時請附加有效字數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為並無違反板規之客觀實際理由
供板主群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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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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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40.65
※ 編輯: jschenlemn 來自: 120.126.40.65 (03/17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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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schenlemn:轉錄至看板 SuckcomicBM 03/1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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