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rofaner人身攻擊 警告兩次

看板Suckcomic作者 (龍鳥)時間15年前 (2010/09/04 15:57), 編輯推噓17(17024)
留言41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CWFRqYU [公告] smart1988遭組務解除職務

09/04 07:35,
真是蓋雖小 那些愛戰版主的版友快出來當啊 快出來選啊
09/04 07:35

09/04 07:36,
當PTT大版版主都是在吃力不討好 乾脆變成有給職算了
09/04 07:36

09/04 07:39,
照某些酸民的邏輯-版主就是要出來被集火的
09/04 07:39

09/04 07:40,
版主就是他們的出氣桶 版主就是他們在現實對權威者不滿情
09/04 07:40

09/04 07:40,
緒的抒發口
09/04 07:40

09/04 07:42,
那些酸民從來就不是尋求一個共識 而只是追求不是版主死就
09/04 07:42

09/04 07:42,
是老子離開版的零和賽局
09/04 07:42
根據板規4-1,由kisasei提出檢舉:Profaner之發言有對其造成人身攻擊之事實。 經查,kisasei有在以下文章中以推文發過言:   s13 8/27 smart1988 □ [公告] 關於洽萌事宜   32 8/28 yuhung □ [黑暗] 一個亡魂看洽萌 s24 8/28 killeryuan [公告] 洽萌的事情 節錄其中

08/28 01:32,
再兩個月就快要上任滿一年了 究竟還要多久的磨合期呢?
08/28 01:32

08/28 01:33,
何時才能不情緒化發言呢?板規向來嚴禁大絕 可板主卻自己
08/28 01:33

08/28 01:34,
率先用大絕砲轟板友,這樣像話嗎?
08/28 01:34
可知kisasei 曾對板主提出不同意見,因此將Profaner所言「戰版主的版友」理解 為包括其在內有所依據。Profaner針對「戰版主的版友」之發言有帶諷刺意味與臆 測讀者心態,酸民則為負面貶抑詞。 判決人身攻擊成立,警告兩次。依據板規 4-1,公告發佈後48小時內向原申訴人道 歉並且使其接受則撤銷判決。當事人以外不得要求原申訴人接受其道歉,違者警告 一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2.12

09/04 15:59, , 1F
五月大姐也跳下來了 = =|||
09/04 15:59, 1F

09/04 16:01, , 2F
這判決感覺起來像開地圖砲被反擊..0.0
09/04 16:01, 2F

09/04 16:05, , 3F
謝謝板主處理 辛苦了:)
09/04 16:05, 3F

09/04 16:21, , 4F
認同2F說法
09/04 16:21, 4F

09/04 16:23, , 5F
判決合理啊,什麼現實權威者實在是想太多
09/04 16:23, 5F

09/04 16:25, , 6F
確實很合理啊 什麼現實權威者根本就是過渡臆測板友
09/04 16:25, 6F

09/04 16:26, , 7F
這篇推文沒人說不合理吧XD
09/04 16:26, 7F

09/04 16:27, , 8F
我也只是附議W大~ :)
09/04 16:27, 8F

09/04 16:28, , 9F
我只是說點心得,被飛音罵了~@@
09/04 16:28, 9F

09/04 16:30, , 10F
哪有罵 = 3= w大把我想得太嚴肅了啦 XD
09/04 16:30, 10F

09/04 16:30, , 11F
我只是把自己想法表達清楚而已
09/04 16:30, 11F

09/04 16:39, , 12F
中槍的人很多阿...
09/04 16:39, 12F

09/04 16:47, , 13F
為什麼我覺得單指他人身攻擊,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呢?
09/04 16:47, 13F

09/04 16:48, , 14F
戰版主的版友、跟酸民 這兩句就被捅,感覺實在很...
09/04 16:48, 14F

09/04 16:51, , 15F
「該死愛幹」與「真他媽」被捅,我覺得還比較能接受...
09/04 16:51, 15F

09/04 16:55, , 16F
人身攻擊跟一個巴掌拍不響沒關係吧 樓上又要說被攻擊的也
09/04 16:55, 16F

09/04 16:55, , 17F
有錯了嗎 人家對板主提意見就被當酸民 戰板主??
09/04 16:55, 17F

09/04 16:55, , 18F
當有人侵犯到自己權益時總是比較在意…
09/04 16:55, 18F

09/04 16:56, , 19F
再說說"酸民"跟"戰板主"這言論也不洽當吧 容易挑釁引戰
09/04 16:56, 19F

09/04 16:57, , 20F
更別說還臆測板友 兼放大絕了
09/04 16:57, 20F

09/04 16:57, , 21F
s板友有所誤解吧 戰板主的板友是代表對象 接下去的言論(也
09/04 16:57, 21F

09/04 16:58, , 22F
就是那一大串推文)才是原因
09/04 16:58, 22F

09/04 16:59, , 23F
所以"愛戰板主"也是事實, 噗, 這種頭銜也會有人搶著當
09/04 16:59, 23F

09/04 17:00, , 24F
其實我覺得單就這幾句,認定違規實際上是有點嚴苛了
09/04 17:00, 24F

09/04 17:00, , 25F
這種說法就算有所誤差 針對哪些人很清楚吧
09/04 17:00, 25F

09/04 17:00, , 26F
當你們認為被警告者過度臆測時 你們也過度臆測了他...
09/04 17:00, 26F

09/04 17:00, , 27F
我覺得不是很合理
09/04 17:00, 27F

09/04 17:00, , 28F
又要開始了嗎..~
09/04 17:00, 28F

09/04 17:01, , 29F
其實我看到「現實權威者」那邊笑了出來XD
09/04 17:01, 29F

09/04 17:03, , 30F
而且,光看這幾行 實在不覺得kisasei有被攻擊
09/04 17:03, 30F

09/04 17:04, , 31F
也許是吵推文太長了,濃縮舉證吧!不然我覺得真的有點嚴
09/04 17:04, 31F

09/04 17:04, , 32F
沒聽過一句話叫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嗎
09/04 17:04, 32F

09/04 17:04, , 33F
superbtman1不是我 當然不覺得啊:P
09/04 17:04, 33F

09/04 17:04, , 34F
有沒有被攻擊由申訴者認定 請勿繼續討論此話題
09/04 17:04, 34F

09/04 17:05, , 35F
我尊重判決,只是發表一下 對目前舉證下的看法而已
09/04 17:05, 35F

09/04 17:05, , 36F
不是有人搶著要這種頭銜 是有人一竿子打翻一船人OK?
09/04 17:05, 36F

09/04 17:10, , 37F
那有沒有進行人身攻擊 是否要請被警告者認定?有待討論
09/04 17:10, 37F

09/04 17:10, , 38F
給我的感覺有點嚴苛,跟我覺得判決不合理 是不一樣的
09/04 17:10, 38F

09/04 17:11, , 39F
不管怎麼判我都尊重版主啦~~~ 說嚴格執行也不是批評喔
09/04 17:11, 39F

09/04 17:14, , 40F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後 被打中的人來申訴 就被當成搶著當"
09/04 17:14, 40F

09/04 17:15, , 41F
愛戰板主的頭銜" 噗 這邏輯不會太妙了嗎w
09/04 17:15, 41F
文章代碼(AID): #1CWVm5_4 (Suckcom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