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三項重大修改

看板Suckcomic作者 (我要拯救世界)時間16年前 (2008/09/07 03:02), 編輯推噓37(3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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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敝人在此向各位支持漫吐的板友致上最深的歉意 在下管板不力 致使近日的漫吐板除了違規者激增外 水準低劣的文章與發言也紛紛冒出來 最大的原因無非是本人剛愎自用 無視多方建言 不願意對吐嘈做出限制 最後就變成大量鄉民湧入漫吐板假借吐嘈之名發表各式各樣亂七八糟的文章 初開板時本來以為無限制的吐嘈可以助興 但是世異則事異 現在無限制的吐嘈已經不是助興而是助紂為虐了 於是現在漫吐板開板以來史無前例的將對吐嘈文做出限制 這是我最不願意做的 但是真的....板規給的方便已經被當成了隨便... 所以這項與板旨牴觸的板規就這麼出現了 三級違規事宜 本項違規事項為人少時無傷大雅,人多時卻會造成板面混亂的發言  因此本項違規在人氣50以下時板主不會處理,50以上100以下時會視情況處理 100以上時則會嚴格執行(不要問我爆了又怎麼辦,我不敢想像有那一天) 一。不正確吐嘈文 陳述一個事實必須有完整的因果與邏輯關係,所以正確的吐嘈文應該是這樣  例如:阿綱碰到麻煩就只會叫李包恩幫忙,真是沒用    沒有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推導出阿綱"沒用"的事實,這樣發言屬於正確的吐嘈    舉凡只有結論沒有推導過程的文章一律屬於不正確吐嘈文    例如:小結是人渣,瀨那是宅男;栗田是暴露狂;門太是畜牲   沒有因只有果,無法使人信服,故為不正確吐嘈      另外因果之間毫無關係或是引伸得太過頭也是不正確吐嘈  例如:獵人老是交草稿,冨堅這個叛國賊  或是:阿笠博士整天跟小學一年級生混在一起 根本是戀童癖    前後文沒有立即的因果關係,故屬於不正確吐嘈  本項違規除可噓文外,若噓文數到X,則板主會刪文  若為推文中的不正確吐嘈文,平時不處理,Hot時經檢舉後警告,警告三次則水桶一週  仔細觀察會發現本項違規其實與板旨牴觸,但是漫吐板在人多時文章水準參差不齊  為了控制發文的水準而擬定此項板規,板主希望能不用就不用,望板友配合 二。與吐嘈無關的文章 1.惡搞文或同人文:有些文章只是套用一些動漫的梗下去,乍看之下好像有吐嘈,   實際上什麼都沒吐到   2.洗板式心得文:如"哪些漫畫沒被吐過"或"有沒有主角不是@#%^"之類的文章   只能稍微跟動漫扯上關係卻沒有在吐嘈 3.板務文:一般來說板友想把板務拿出來討論是沒有問題,   但若佔據大量板面則會妨礙閱讀,這類文章希望在板主已經收到後即停止討論  以上文章應該使用[黑暗]做標題,沒用的板主會幫你改   且這些文章都不在板規的保護之下,無論內容如何皆可噓文 噓到X以上板主會刪文 --- 第二項修改 違規的計算方式 原本的推文違規都是警告兩次後再犯水桶一週 發文違規則是會先行勸告,若不願意配合則板主刪文 現在改成在Hot時的推文違規算兩次警告,下次無論何時再犯都是水桶一週 違反一二級板規的文章直接刪文 三級違規則噓文數到X後刪文 --- 人身攻擊也做出修正 由於一直以來我們都希望人身攻擊的規則都是嚇阻作用大於實際作用 所以訂得很嚴格 但是近來發現不但並未達到嚇阻作用 甚至人身攻擊條例都在處罰遵守規定的使用者 而非心懷惡意瀏覽漫吐板的使用者 所以人身攻擊的規定做出以下改變 修改後的人身攻擊檢舉程序 1.由被攻擊者檢舉 2.板主收到檢舉後會去信要求攻擊者向檢舉者解釋或道歉 3.若檢舉者接受則撤銷此案 若檢舉者不接受或是攻擊者沒有於48小時內處理則張貼板上予 以警告 (無論你有什麼理由 超過48小時以後都不算) 4.若攻擊者對檢舉者人身攻擊的原因是其違反板規在先 板主可能視檢舉者違規的情況不予受理 或是攻擊者表達道歉的誠意後不發警告 若有檢舉者不接受解釋或道歉 其他第三者不得出現"他都道歉了你就原諒他吧" 的言論 因為原不原諒是檢舉者的自由 旁人無權干涉 違者警告一次 --- 自2006年10月以來最大幅度的板規增修 衷心的希望不要再增加板規了 (也希望不要再整個板面都是公告了) 另外 漫吐要徵新板主了 下週我會重新發一篇完整的徵才文 請有意願的板友密切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0.91 ※ 編輯: megalord 來自: 61.231.10.91 (09/07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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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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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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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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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原是暴露狂。(好像沒錯?)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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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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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辛苦了<(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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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聲)其實我覺得一跟二早就該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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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阿笠博士說過他有初戀情人的呀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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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辛苦了(^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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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了 我覺得阿笠那個例子還挺合理的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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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辛苦了 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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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大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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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笠那個例子還挺合理的+1 XD 板主加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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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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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太是畜生(爆) 我大笑了XDD 板主心苦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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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發文要合乎邏輯就對了XD 板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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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辛苦了 我會小心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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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笠那個我覺得很合理我糟糕了Orz 辛苦版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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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文真的難管阿...一不小心會變成謾罵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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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笠是戀童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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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修訂後 板大的工作 又加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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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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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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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主 那亂吐日也適用這規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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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笠博士叫我不要講,我還是要說,他早就發明出解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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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吐文不適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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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假如阿笠博士那個規則成立, 在版上常看到的BL文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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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也符合, 好比最常被提到的鳴人纏著佐助, 所以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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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引申的BL文確實符合阿笠博士那條規則 所以請BL愛好者自己注意 那一條本來想用:"香吉士棄那美不顧跑去救索隆 其實香吉士深愛索隆"做例子的 不過因為之前有別的使用者講過這話 怕影射到別人所以就作罷 ※ 編輯: megalord 來自: 61.228.247.190 (09/07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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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不過「過度」與「適度」的界線其實有些模糊, 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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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人老是交草稿,冨堅這個叛國賊」←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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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人老是交草稿,冨堅你他媽的雜碎」 這算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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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碎這個詞可以套用在大多數壞事上 叛國賊則只能套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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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國這件事上 差別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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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雖然前後有關係但是引伸太過頭的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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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麻由美老是被摸胸部還跟功太郎做朋友 真是淫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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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算過度引申 不過我會盡量不要執行這條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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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條板規只要發揮嚇阻作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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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版友都能自律,就不用嚴格執法。是這樣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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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3:48, , 39F
糟糕 我開始想像漫吐板"爆"的那一天了XD (阿笠的例子...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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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即便漫吐轉型成評論版, 它的本質仍在於「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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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版規的訂定上也應以批判從寬、護航從嚴的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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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5:56, , 42F
我不希望漫吐轉型成評論版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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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6:14, , 43F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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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53, , 44F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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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9:34, , 45F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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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41, , 46F
推板主好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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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4:22, , 47F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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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7:35, , 48F
板主辛苦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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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4:28, , 49F
可以噓洗版式心得文了!? 真是太好了!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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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5:10, , 50F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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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1:12, , 51F
版主辛苦了
09/09 21:12, 51F

09/17 20:00, , 52F
臨時動員戡亂條例出現了!! XD
09/17 20:00, 52F
文章代碼(AID): #18mjEl_W (Suckcom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