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多重/共用帳號查詢 (Gamesale)

看板Sub_GTopics作者 (工口)時間5年前 (2018/07/25 21:03),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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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ithralin 信箱] 作者: popstan (stan) 標題: 針對popstan, cht0923被水桶一案 申訴 時間: Tue Jul 17 02:12:21 2018 親愛的版主您好: 針對本人張睿彥(原名:張子威)ID: popstan 另外我弟弟張皓亭ID:cht0923 同時入貴版水桶一案 提出申訴。 本人在此提出申訴如下, 1.本人popstan不小心在7/11超貼了3篇文章,被入水桶14日,完全服從,是本人疏忽,而 且從未想過鬧版。 2.分身水桶一年的本意原本是要取締已經入桶的人,居然還用分身在版上發言鬧版,但我 感覺這被濫用,以檢舉之名,而請版主操刀執行。 3.根據版規規定 分身ID之判斷明訂如下: 被檢舉、處罰分身「當天」,被檢舉、處罰人帳號IP相同。 本人ID:popstan 被處罰日為2018.7.11 而被檢舉的ID:cht0923所發的文為2018.7.14 並不符合版規的「當天」。 https://i.imgur.com/mk9UKT8.jpg
4.版規尚明訂 「多日」上站、發文IP相同 事實是cht0923僅僅在popstan被水桶後,在2018.7.14當天發了1篇文,也就是只有「1日 」上站,並不符合「多日」上站、發文IP相同的原則。 https://i.imgur.com/b7j1wbG.jpg
https://i.imgur.com/dAL7yFF.jpg
https://i.imgur.com/4kqsaYr.jpg
5.以下這個雖然不能當藉口,但這ID:cht0923絕非本人的分身,是我弟弟張皓亭的,如果 需要提供更深入的證據,我會請我弟弟本人說明。 6.事實是,這個東西是我弟弟委託我賣的(我弟弟沒有蝦皮帳號),所以東西不在我這裏, 我還跟買家說,我從台北要經過台中跟我弟弟拿到貨,等到回高雄再寄給他。 https://i.imgur.com/gWg942W.jpg
https://i.imgur.com/ovkxcGc.jpg
https://i.imgur.com/HY8LSlv.jpg
7. 說真的,我自己從來不覺得自己在這個版是在鬧板,反而是這個版的忠實讀者,所以 ,我也很重視,我自己的發言權,我不知道是誰有意要去檢舉我,也許是我賣的東西他買 不到嗎?我也不知道。 總之,真的希望版主能再度網開一面,我真的不是那種鬧版之人,我很用心看待每個跟我 詢問的人,每一篇回信都很仔細的回覆,希望我這個申訴,版主也能再度認真的看待,我 真的很希望能恢復自由之身。 我是真的覺得自己不是有意去採大家的底線,希望版主能網開一面,我入水桶是我超貼文 章活該,可是,我弟弟的帳號是無辜的,拜託您能明察秋毫,恢復他的自由之身,謝謝您 了。 張子威 ID:popstan 張皓亭 ID:cht0923 我跟我弟弟 都只有一個ID 這兩個ID都很久了 我們沒別的 也沒有去養別的ID 真的麻煩版主了 拜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44.11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ithralin (114.43.131.163), 07/25/2018 21:03:16 刪除有紀錄帳號密碼的圖片,小組長可以看文章編輯紀錄確認 ※ 編輯: mithralin (114.43.131.163), 07/25/2018 21:06:26
文章代碼(AID): #1RM7KLq1 (Sub_GTop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