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BB_Online板板主ttb/OPOP5566/samok管ꨠ…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戰神op)時間12年前 (2011/10/06 18:41), 編輯推噓3(3042)
留言4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以下為對申訴人之申訴的回應 一, 在判決中 dale7969君所犯的版規 其刑度為永久水桶 若依法判決,是毫無疑問的永久水桶,但 dale7969君在板上的過往紀錄良好 並無違規紀錄,過往也鮮少有與版友發生爭執的情形, 且這次違規屬無心之過,若第一次犯錯,就將其處以永久水桶,實不合情理。 二, 在板規中有規定 警告部分: 板主可視情況對於違規不嚴重、或處於模糊地帶之文章或推文,予以警告一 次,警告二次者,給予7日以上水桶。 但此次版主群所說改判錯誤是指 原本以這條來判決 應僅給予dale7969君警告一次, 而不該給予永久水桶或後來的90天水桶,但,經思考 dale7969君所違規的是最重的刑度 若僅給予警告,似乎沒有警告的作用,但給予永久水桶又太重, 所以版主群討論,判決dale7969君90天水桶, 此非為輕判,水桶90天是目前板規僅次於永久水桶的處罰, 版主群希望,藉由水桶90天,能有警告作用,又不會對dale7969君給予過重的判決。 三, 針對申訴人投訴 samok版主置其投訴不理,並無此事, s版主有將其訴信轉告於其他兩位板主,並有討論,並無因為覺得申訴人為亂源, 而置之不理。 四, 我想針對此申訴人的申訴行為作一說明, 版主群對違規的文章,處理方式都是先在違規文章前以s做註記, 然後寄信通知違規者修改或刪除,若收完信仍未更正或未在一天之內收信 (PO文時間起開始計時)將針對違規文章進行適當的處理, 但,申訴人卻在下面推文,有催促版主,影響版主判決的嫌疑, 且申訴者與dale7969君私底下似有恩怨,還多次於板上公開攻擊版主, 甚至判決不合他意,還質疑版主群是否與dale7969君熟識, 有故意利用此來檢舉版主失職的嫌疑, 請小組主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7.245

10/06 21:18, , 1F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10/06 21:18, 1F

10/07 12:41, , 2F
請你舉例我如何攻擊板主
10/07 12:41, 2F

10/07 12:43, , 3F
samok板主對我信未回覆已是明顯置之不理 無須辯論
10/07 12:43, 3F

10/07 12:48, , 4F
改判是你們 說不能改了又改也是你們 並未因dale9769
10/07 12:48, 4F

10/07 12:49, , 5F
來刁難
10/07 12:49, 5F

10/07 12:58, , 6F
而dale君所犯之板規並不是模糊地帶
10/07 12:58, 6F

10/07 15:23, , 7F
當時已說不得討論搖桿轉卡之類的 若有則永久水桶
10/07 15:23, 7F

10/07 15:23, , 8F
今天你卻以其它板規來補充說明那條板規 實在說不過去
10/07 15:23, 8F

10/07 15:24, , 9F
那可以請你說出改判水桶公告中,你對dale9769君的改判
10/07 15:24, 9F

10/07 15:24, , 10F
是不正確的,那為什麼又無法改回來?
10/07 15:24, 10F

10/07 15:26, , 11F
dale7969君應有與你通過信件要求改判,何不將信件轉過
10/07 15:26, 11F

10/07 15:26, , 12F
來讓大家看你們是如何溝通的
10/07 15:26, 12F

10/07 15:27, , 13F
假若今天是我犯這條板規,而我先前也未在bbo板有過水
10/07 15:27, 13F

10/07 15:27, , 14F
桶記錄,那麼是否我依dale7969君的方法來與您溝通,
10/07 15:27, 14F

10/07 15:28, , 15F
您便會改判我的水桶?
10/07 15:28, 15F

10/07 18:06, , 16F
請看清楚版規 警告是所有規定皆可使用 不改回來原因
10/07 18:06, 16F

10/07 18:07, , 17F
我已經有說明 要改 就是警告 但改警告卻沒有勸告的意味
10/07 18:07, 17F

10/07 18:08, , 18F
至於你如何攻擊版主 光在兩次投票文上的內容 就能表示
10/07 18:08, 18F

10/07 18:08, , 19F
如果是你犯了這條板規 連帶我參考你以I56的過往紀錄
10/07 18:08, 19F

10/07 18:09, , 20F
我不會提起改判
10/07 18:09, 20F

10/07 18:10, , 21F
然後 dale7969君的申訴信 我想我沒有必要公開與你知道
10/07 18:10, 21F

10/07 18:21, , 22F
然後我想請問 你說S版主未回信 那為何你說S版主以為你是
10/07 18:21, 22F

10/07 18:22, , 23F
板上亂源而沒有回覆你 如果真沒有回覆你 那你也自知自己
10/07 18:22, 23F

10/07 18:22, , 24F
在板上屬亂源 如何要版主判決從輕判刑
10/07 18:22, 24F

10/07 18:25, , 25F
違規不嚴重、或處於模糊地帶之文章或推文 dale君違反的是
10/07 18:25, 25F

10/07 18:26, , 26F
最為嚴重的永久水桶板規 應該無第一項之情事 至於模糊地
10/07 18:26, 26F

10/07 18:26, , 27F
帶 想必dale君違反的是很明確的板規 因此也不適用吧
10/07 18:26, 27F

10/07 18:27, , 28F
我想shaichi想表達的應該是這件事吧 dale君不適用警告
10/07 18:27, 28F

10/07 18:30, , 29F
我想 這邊要再補充點 這條板規是在前前任版主上任期間
10/07 18:30, 29F

10/07 18:31, , 30F
增設的 在前任版主期間 也並未有違反此項的案例
10/07 18:31, 30F

10/07 18:32, , 31F
如果換作其他人被水桶 板主群一樣會針對討論 討論其有無
10/07 18:32, 31F

10/07 18:33, , 32F
那就要看這條警告增設的理由為何 是否為板規未訂定到且
10/07 18:33, 32F

10/07 18:33, , 33F
前科 或在板上表現如何?
10/07 18:33, 33F

10/07 18:34, , 34F
然後 我也有請教過前幾任版主 設立的環境條件為何?
10/07 18:34, 34F

10/07 18:34, , 35F
係屬犯行輕微或是洽屬模糊地帶部分
10/07 18:34, 35F

10/07 18:34, , 36F
然後有說 如果屬無心之過 可通用警告條款
10/07 18:34, 36F

10/08 01:33, , 37F
那為什麼不回我信?
10/08 01:33, 37F

10/08 01:35, , 38F
而且我已明白表示,那條板規並沒說可用板主心證來判的
10/08 01:35, 38F

10/08 01:36, , 39F
我只是請你看看能否將dale7969君與板主群的往來信po在
10/08 01:36, 39F

10/08 01:36, , 40F
板上,你沒必要那麼衝動
10/08 01:36, 40F

10/08 01:36, , 41F
而且i56並不是我,請你提出證據說是我
10/08 01:36, 41F

10/08 01:37, , 42F
若你沒提出I56是我的證據,實是對我一大汙辱
10/08 01:37, 42F

10/08 01:38, , 43F
且先前S板主在公告文已有說我是亂源
10/08 01:38, 43F

10/08 01:39, , 44F
並非空口表示,還有這是就事論事,何必將他人或我牽扯
10/08 01:39, 44F

10/08 01:40, , 45F
進來,或是您著急了才用我的過失來掩飾這次的判決呢
10/08 01:40, 45F
文章代碼(AID): #1EZONaZv (Sub_G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