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DIABLO板板主quark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XD)時間16年前 (2008/09/16 02:25),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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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群組:G_Online 看板名稱:DIABLO 申訴板主:quark 申訴理由:接收申訴而已達一個禮拜未有任何回覆 怠忽職守 案件說明:如下轉錄 相關佐證:如下轉錄 (請先與板主溝通,板主三天內未處理或對回應仍不滿意再來申訴) (申訴時請附上與板主通聯記錄,否則不受理) 文章代碼(AID): #18n9AFJq (DIABLO) [ptt.cc] [情報] 交易 關於22465裡面 ID:whiteangle這種刻意引戰的內容 已有造成對個人之名譽破壞 請問是該何以處置? ※ 引述《whiteangle (風夢)》之銘言: : 俗話說 吃好鬥相報 : 那麼以下幾個id就是來回穿梭於巴哈和這的ㄉㄉ : 已經被桶的Kyoyagami : 還有gaxxxx6 lovexxt Thexxxssxoad ckmxxx9 gunxxxp : 既然來回穿梭於這,那麼這邊與那兒的必定有一個地方有油水可撈 (省略) : 這個訊息,主要讓大家知道所謂不單純的交易行為 :) : 不過只要為了交易,我相信還是有很多有心人士會來這撈油水的 以下訴求罪狀者有三: 第一 是否ID遮一半就可以免除影射他人之罪嫌? 如果是 那我很樂見以後會有人專版規漏洞 故意ID遮一半專門罵別人 第二 請問我可曾發文過任何一篇交易文? 我可曾在板上進行過任何買賣? 試問他如此說是否已經達到版規第一條: 向多人挑釁致引起大眾觀感不佳之言論。 刻意造成我們是從巴哈來的 為的就是有油水可圖的假象 這已經涉及人身攻擊跟故意挑釁了吧? 第三 更甚者 若真的有專門為了巴哈說話的人 是否也可認定為有造成雙方對立 刻意引戰之嫌? 同樣引述版規第三條 嚴禁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或故意發表挑釁文及引戰文。 是否也成立引戰文? 從戰文開始我發的文到現在 我要求的只有一個就是 "明訂標準 盡量減少模糊地帶"以及"兩位板主多協調避免有認定上的瑕疵" 而且我向來也是給掱跟幫人站關的一方 請問這樣的作為有圖任何利益? 而這樣的作為卻被認為我是有利可圖兩邊跑? 我嚴重的感到人身尊嚴被人踐踏 強烈譴責這些刻意抹黑的人 希望能夠明確的做出公正的裁決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93.228

09/16 02:28, , 1F
另外本人寄信至該版版主已達一星期未有回答 故於與申訴
09/16 02:28, 1F
※ 編輯: lovewait 來自: 203.70.93.228 (09/16 02:48)

09/16 02:53, , 2F
等等,這裡的版主也是quark..你這不是自尋....=___=||
09/16 02:53, 2F

09/16 04:03, , 3F
我相信他不是那種沒有辦法公正理事也不肯回應的人 謝謝
09/16 04:03, 3F

09/16 12:48, , 4F
是說我現在看我才注意到第一個是指我._.
09/16 12:48, 4F

09/16 13:00, , 5F
這個往上一層申訴並且要求迴避是合理的吧 不然自尋死路嗎
09/16 13:00, 5F

09/16 13:00, , 6F
小組長會自己往上轉,至少前一篇是這樣處理的
09/16 13:00, 6F

09/18 00:04, , 7F
請至戰高組務板提出申訴
09/18 00:04, 7F
文章代碼(AID): #18pgY8rD (Sub_G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