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obilecomm 版主 kblover 瀆職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一世六百塵)時間6年前 (2017/09/09 18:41), 6年前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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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D600Dust 被申訴人:kblover 看板板名:mobliecomm, mobilepicket 申訴訴求:kblover選擇性以私心處理檢舉,標準不一 且,藉由自身同時管理mobilepicket之機會 將我對板務建議以退文與水桶方式使我無法繼續在組務板發言 (與其溝通失敗,見以下於mobilepicket版之截圖) 而MobileComm另一版主Honorguard06請假中(處於無法聯絡狀態) 故來此繼續上訴 申訴內容: 在mobliecomm版,本人因基於對「食記」之認知問題 誤以為版友TheoEpstein以是經營撰寫食記之部落客 因被版主以不合常例之處理方式(見備註1)火速水桶 https://imgur.com/Z2MazTT.jpg
https://imgur.com/DQvJuIj.jpg
惟、此也僅為單純之疑惑,並無指涉攻擊 且經對方說明對方並非部落客,我隨即表示是自己誤會 並且道歉 https://imgur.com/0DVpmYD.jpg
https://imgur.com/4u1JtmY.jpg
但版主在展現一反平常對他人檢舉之超高效率以及低標準 在數十分鐘內火速將我水桶之餘 並在同一時間 藉故將我在mobilepicket對於板務之關於「名店」之建議文(見備註2) 一併以劣退方式處理,目的在令我完全無法在該板針對mobliecomm之判決進行解釋與申訴 此版主平常行為態度便惹人爭議(譬如常在公告極盡挑釁他人、也針對某品牌有強烈敵意) https://imgur.com/w7r8lP4.jpg
且從該水桶公告內容,便可得之這次的水桶重點是挾怨報復 (我發表之名店詢問文,內容完全符合板規因此無法被水桶, 但版主在眾版友回應討論時,一下將該文以s標記、後來又以!標記 但從頭到尾,該文對於「名店」的討論,都小心的符合了版主的定義 即使許多版友對於文中,亦即版主對於名店的定義不表認同, 我也頂多不厭其煩的解釋此定義是版主所說—甚至引用他的公告內容回應版主 在盡量理性討論的情況下,被說是發文挑釁或針對版主 那問題應該是在從公告開始就挑釁眾版友以及「名店」定義的本人身上 https://imgur.com/jaqIYOc.jpg
https://imgur.com/bjvtW9N.jpg
https://imgur.com/dJVmM4w.jpg
https://imgur.com/hsSA4Gw.jpg
備註1: 相較於本文中我被水桶的處理速度以及方式 https://imgur.com/DQvJuIj.jpg
版主對於其他使用者的檢舉 是這樣小心謹慎從寬 甚至是花了大半天google人肉版友 的方式處理的 https://imgur.com/JnNTZ4u.jpg
https://imgur.com/VRCmrqK/jpg 包括該版主的公告從來都是充滿挑釁之言語 可以看出版主處理違規之態度非常隨性 換句話說,從言詞到行為,都是充滿了私情的 非常的不適任 備註2: 關於此「名店」「再定義」的原因, (在我發表之名店討論文中看到,眾版友對於此定義是完全不認同的) 可以追溯到這個公告,以及為了保護特定版友(paul0807)不因違規被水桶, 又做出匪夷所思的再定義以及與前公告衝突之詭異公告 才引發這個「以詭異方式再自圓其說來選擇性不執法」的事件 以及後來,利用我在mobilepicket板對於該板規之建議退劣文的方式 使我無法繼續與其抗辯 心態、手法之扭曲 可見一斑 https://imgur.com/FA1wfty.jpg
https://imgur.com/hsSA4Gw.jpg
要求: 水桶paul0807版友,並取消或修正不被廣泛版友接受之「名店」定義為基礎之詭異板規 解除我在mobilecomm受到之不公平水桶 恢復我在mobilepicket受到之不公平劣文 對於行事偏袒、且經常挑釁版友、或針對某一品牌手機攻擊 (此部份暫不浪費版面舉例,此人「所有」文章都充滿攻擊性與針對性) 的不適任之版主kblover,應即刻予以解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9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04953680.A.063.html

09/09 20:26, , 1F
只要是他討厭的,他都會火速處理,包括我XD
09/09 20:26, 1F

09/10 01:48, , 2F
有個人在檢舉板幫我說話,結果也被水桶一年了...
09/10 01:48, 2F

09/10 09:49, , 3F
鵬泰事件時候的mobile01都沒這麼文字獄
09/10 09:49, 3F
※ 編輯: D600dust (1.171.216.36), 09/10/2017 17:30:34

09/11 23:53, , 4F
在檢察官面前就會說是查過網路,非無故造謠,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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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3:54, , 5F
惡意,被說有在經營部落格時,反應就這麼大?
09/11 23:54, 5F

09/11 23:54, , 6F
實際上就是有從hTC拿到評測機然後發文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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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00:09, , 7F
我也是這個事件的當事人之一
09/12 00:09, 7F
文章代碼(AID): #1PiyLG1Z (Sub_Digi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