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DigitalLife小組申訴流程及規則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L)時間13年前 (2010/07/11 21:09), 6年前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依照PttLaw之規定 申訴流程:板主(在看板或寄信至板主信箱申訴)-->小組長(組務板)--> 群組長(組務板)--> 板務站長 未依規定、越級申訴者不予受理 (*註1) 01.請欲申訴(檢舉)者一定要先和版主申訴檢舉,未與版主申訴(檢舉)者,不受理。 02.板規不可以訂定不能和版主申訴(檢舉),有問題直接找組務。 依各版需求而定,可規定限制於版面申訴(檢舉)或是寄信至版主信箱申訴(檢舉)。 但若有惡意申訴(檢舉)之行為,版主可設黑名單以避免惡意騷擾, 須保留來往信件水球資料,以供後續申訴之處理及判斷。(*註2) 03.與版主申訴(檢舉),版主不理者,可申訴版主不理,但請給版主處理時間。 請保留與版主申訴(檢舉)來往之信件資料,以提供查證。 04.版主處理申訴(檢舉)及板務請於5日內回覆,若有請假可依請假時間延長。 若為有兩人以上版主之版,請假期間之申訴由同版其他版主受理。 05.有兩人以上版主之版,若一版主牽涉其中,請向未牽涉其中之版主申訴(檢舉)。 若所有未牽涉其中之版主均在請假中, 由申訴(檢舉)者自行決定是否向牽涉其中之版主申訴(檢舉)。 牽涉其中,指申訴(檢舉)人申訴(檢舉)之事件中, 版主有在該事件中涉入,不僅為判決者。 舉例來說,A版友在板與他人筆戰,B版主以辱罵他人判A版友水桶, 同時B版主也有加入筆戰中。在此情形,A版友請向另一版主提出申訴(檢舉)。 06.版主處理申訴(檢舉)後仍不服者,才至組務版申訴(檢舉)。 請保留與版主申訴(檢舉)之資料及相關證據,無證據資料不受理。 07.不服版主之處理提出申訴(檢舉), 請於板主最後回應申訴(檢舉)日15天以內完成申訴程序,超過15天者不受理。 版主不理之申訴(檢舉),在寄信之日5日後可提出, 寄信後超過20日仍無提出申訴(檢舉),不受理。 於版主請假之情況下,得依請假時間延長之。 08.僅當事人可提出申訴(檢舉)。 若欲申訴(檢舉)之內容影響整個版,如版主久未處理版務,即非涉及特定個人權利, 視為全部版友都有受到影響,亦即任何人都可提出申訴(檢舉)。 09.提出申訴(檢舉)時,請同時通知被申訴(檢舉)者來組務版辯駁,以利流程之進行。 (請申訴(檢舉)者保留通知之信件或是水球等相關證據, 並於提出申訴(檢舉)時從信箱轉錄過來組務版) 被申訴(檢舉)者收到申訴(檢舉)者通知後,無特殊狀況,請於72小時內至組務版辯駁。 有特殊狀況請寄信通知小組長及申訴(檢舉)者。 10.版面文章之證據,請於版面按F後轉寄至自己信箱,再從信箱按^X轉錄至組務版, 以避免文章遭修改,若轉錄後有編輯之痕跡,視同無效。 11.信箱證據之提出,不能公告之證據(例如牽扯個人隱私),請轉寄到小組長信箱; 除此之外,請按^X轉錄到組務版,以昭公信。 12.無提供證據之申訴(檢舉),於小組長提醒後72小時內仍無提供, 視為任意申訴(檢舉),視為違反版規處分。 13.最後辯駁之發文/推文後,無特殊情況,會盡量於兩週內判決, 若有請假則是等請假完後才開始計算。 特殊情況下,例如就法律相關問題請教法務、版務狀況請教版務站長等, 需一段時間處理,故判決會延至問題得到明確答案後。 有特殊情況需延後判決時,會在申訴(檢舉)主題下推文,或是另行公告之方式告知。 14.已判決之事件除非有新事證,否則不能再度申訴(檢舉),違者刪文水桶一個月, 視同違反組務版版規乙次。 15.申訴(檢舉)請至小組組務版使用[申訴]主題發文 16.申訴(檢舉)者,應就事論事,若有無關申訴內容相關之言論,例如人身攻擊, 參考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板規&申訴規章,刪文並水桶七日,申訴案不受理。 17.小組長判決仍不服者,請至戰略高手群組組務版申訴。(請參閱註1) 註1:依照[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之規定,不是每樣申訴都可以到版務站長 可申訴到小組長層級的申訴: 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 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請參考 2. 制定板規權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3. 看板隱板權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 小組長代為處理 註2:惡意申訴(檢舉)行為目前規定有惡意寄信和惡意水球, 版主設黑名單須遵守規範。 非版務申訴(檢舉)之信件水球騷擾行為,請至Violation板檢舉。 ==惡意寄信== 惡意寄信包含申訴(檢舉)信件內容與申訴事情無關、重複表達相同事情 及大量不同案件申訴(檢舉)。 (申訴(檢舉)為對版務處理不滿之報告、檢舉..等之行為) 申訴(檢舉)信件內容與申訴(檢舉)事情無關或重複表達相同事情之情況, 版主於收信三次後,可寄信通知申訴(檢舉)人若再犯即設黑名單。 在信件寄出後仍收到與申訴(檢舉)事情無關或重複表達相同事情之信件, 版主即可設申訴(檢舉)人黑名單。 大量不同案件之申訴(檢舉),若各版有規定依照各版規定執行。 無規定之狀況,二十四小時內申訴(檢舉)上限為五件,但為發生逾兩周之案件, 二十四小時內申訴(檢舉)上限為三件。 收到申訴信件(檢舉)達上限時,版主可寄信通知再寄即設黑名單。 在信件寄出後仍收到信件申訴(檢舉),版主即可設申訴(檢舉)人黑名單。 若之前已通知過申訴(檢舉)上限之規定,版主仍收到逾越上限之案件申訴(檢舉)信件, 版主可寄信通知已設黑名單。 ==惡意水球== 水球申訴(檢舉)時,版主如感覺被騷擾, 請版主水球通知申訴(檢舉)人欲申訴(檢舉)請寄信申訴(檢舉), 若繼續水球將設黑名單。水球通知後兩次水球後仍繼續水球(即有第三次水球), 版主可設申訴(檢舉)人黑名單。 水球後惡意寄信申訴(檢舉)行為由"惡意寄信"項目認定之。 ==設黑名單之行為規定== 版主第一次遇到惡意申訴(檢舉)之行為後,可設五天黑名單, 五天後仍需從黑名單中移除。 黑名單時間採累進制,第一次五天,第二次十天,第三次二十天,每次加倍, 最高至160天。 若多次(超過三次)設黑名單,申訴人仍惡意申訴(檢舉), 版主可備齊資料後向小組長申請設永久黑名單。 版主設黑名單時,需寄信通知申訴人已設黑名單,並請保留信件備份以供證據之用。 若申訴(檢舉)人先設版主黑名單,使版主無法寄信通知設黑名單, 請保留無法寄信之畫面, 並將信件內容轉寄給小組長,由小組長轉寄給申訴(檢舉)人。 若設黑名單期間已過,申訴(檢舉)人仍無法申訴(檢舉),請備齊資料通知小組長。 ==其他規定== 若申訴(檢舉)人設小組長或版主為黑名單,視同放棄至小組組務版申訴(檢舉)之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47.8 ==========================以下僅開放申訴流程與規則之建議====================== ※ 編輯: lightwings 來自: 122.117.47.8 (07/22 22:24)

09/12 18:41, , 1F
最前面的申訴規則8月初有改版,版務只能上到小組~
09/12 18:41, 1F

09/12 18:41, , 2F
有空改版一下吧@_@a
09/12 18:41, 2F
已修正

09/28 21:26, , 3F
請問一下,那如果版主不管版實務上要怎麼申訴 @@
09/28 21:26, 3F

09/28 21:26, , 4F
是要先跟版主說『你再不管版我就要跟小組長申訴摟』
09/28 21:26, 4F

09/28 21:26, , 5F
然後再往上找小組長, 還是說直接找小組長.. 感謝回應 :)
09/28 21:26, 5F
建議先和版主溝通 若版主仍無意處理版務再來申訴

12/03 23:32, , 6F
單純黑名單這件事本身是屬於帳號行為而非版務,除非損及
12/03 23:32, 6F

12/03 23:33, , 7F
版務上的權益,否則與看板無關喔
12/03 23:33, 7F
依hyde0617之求刪除其推文 ※ 編輯: lightwings (220.132.210.45), 08/05/2017 22:16:17 ※ 編輯: lightwings (220.132.210.45), 03/05/2018 00:54:24
文章代碼(AID): #1CESALAm (Sub_Digi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