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六、5. 詳細解釋
由於有不少違規版友,很喜歡拿這條出來,
說不能管以前的文章、或是主張當下沒有處理,以後就不能處罰,
因此在這做詳細說明,以後遇有爭議會請版友直接看這篇文章,不多解釋。
版規;
六、其他
5. 板規自公告發布於後即生效實施,不溯及既往。
此條版規整句話的意思是板規自公告發布於後即生效實施,不溯及既往,
也就是說不能只抓不溯及既往這幾個字出來抗辯,
條文寫的很清楚,板規生效實施後,對板規生效以前的文章才是不溯及既往。
板規已經存在非常非常久了,是先有板規,才有違規事項,
發文者發文前原本就必須先看過板規再發文,
違規者發文當下就受板規之規範,
發文當下沒有板主,或是板主沒有立即發現馬上處罰,皆不是可抗辯之理由。
如遇到板規修改,
修改公佈生效前的文章依原本舊有板規,
修改公佈生效後的文章依修改後板規,
板主不能依新增加的部分,對公佈生效前的文章加以處罰,這才是不溯及既往。
但是修改公佈前的文章仍受原本舊有板規之規範,並不是變成沒有板規。
總結整理;
板規已實施很久,發文當下違反板規就是違規,就算板主很久之後才發現並加以處罰,
不溯及既往並不是抗辯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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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andapig111 來自: 118.170.188.15 (09/25 09:48)
※ 編輯: pandapig111 來自: 1.168.86.111 (09/25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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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3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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