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六、5. 詳細解釋

看板StudyGroup作者 (熊貓)時間13年前 (2012/09/25 09:4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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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有不少違規版友,很喜歡拿這條出來, 說不能管以前的文章、或是主張當下沒有處理,以後就不能處罰, 因此在這做詳細說明,以後遇有爭議會請版友直接看這篇文章,不多解釋。 版規; 六、其他 5. 板規自公告發布於後即生效實施,不溯及既往。 此條版規整句話的意思是板規自公告發布於後即生效實施,不溯及既往, 也就是說不能只抓不溯及既往這幾個字出來抗辯, 條文寫的很清楚,板規生效實施後,對板規生效以前的文章才是不溯及既往。 板規已經存在非常非常久了,是先有板規,才有違規事項, 發文者發文前原本就必須先看過板規再發文, 違規者發文當下就受板規之規範, 發文當下沒有板主,或是板主沒有立即發現馬上處罰,皆不是可抗辯之理由。 如遇到板規修改, 修改公佈生效前的文章依原本舊有板規, 修改公佈生效後的文章依修改後板規, 板主不能依新增加的部分,對公佈生效前的文章加以處罰,這才是不溯及既往。 但是修改公佈前的文章仍受原本舊有板規之規範,並不是變成沒有板規。 總結整理; 板規已實施很久,發文當下違反板規就是違規,就算板主很久之後才發現並加以處罰, 不溯及既往並不是抗辯之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88.15 ※ 編輯: pandapig111 來自: 118.170.188.15 (09/25 09:48) ※ 編輯: pandapig111 來自: 1.168.86.111 (09/25 22:00)

09/27 22:37, , 1F
能誤解的人實在是......
09/27 22:3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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