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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大文配收購期間延長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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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打去.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02-87735100. 電話說明目前大聯大新增收購條件沒違法. 但之後如公平會如禁止結合造成收購失敗. 金管會會提出刑事告發並請投資人保障中心向大聯大求償. 求償條件沒意外是今天前購買文曄並參加公開收購的股東. 大聯大不像百尺竿頭是紙上公司出事找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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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下午3:30以前去填單申請應賣的人. 是信任大聯大11/13公開收購書的成就條件 才決定去辦理應賣. 但是今天下午六點突然來個重訊 改變了成就條件(大聯大加了一個不利自己的條件). 原本已辦理應賣的投資人被加了一個自己沒見過的條款. 這完全就是毀約. 我呼籲所有已辦理應賣的投資人 向金管會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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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補充一下. 文義上來說確實是這樣 不用申報. 大聯大當初為了規避公平會的申報義務. 就是只收購了30% 這個數字都是有設計過得. 現在又突然這樣講. 剛好看到政大王立達教授的文章.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1127/166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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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是認為大聯大收購文曄30%(未達1/3),並未到達公平交易法所稱之事業「結合」的定義,可參照公交法第10條,原則上丟給公平會單純是脫褲子放屁,不過個人是不解為何還要延長到1/30日,有蠻多種可能,第一個是目前收購還未達5%,第二個是大聯大真心要解釋清楚,如果有法律高手也希望能出來解釋一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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