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

看板Stock作者 ( 小金(Kim))時間3年前 (2021/04/07 22:33), 3年前編輯推噓-4(157)
留言13則, 8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4/31 (看更多)
對不起,回個跟「處分累進原則」無關的文 但仍屬對版規的提議... 我個人蠻支持檢舉公開透明化的 因為也做過小版的版主 知道版上言論多起來的時候,難免互有對峙 動不動就會收到雙方無止盡無下限的檢舉信 「憑什麼你的挾怨報復要拿版主當擋箭牌?」 所以我主張出現爭議案件時 版主有權衡酌情勢是否公開檢舉人,以示公平 也讓大家對自己的言論負責(無論公開或私下) 匿名乍聽之下很保護 其實只是把沒領錢的版主推到最前面去死 我自己深有所感 特此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81.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17806016.A.98C.html

04/07 22:35, 3年前 , 1F
公開他人信件要對方同意,你是想被告到死嗎?
04/07 22:35, 1F
不用,組務版每一篇檢舉文跟申訴文 都要完整貼出「雙方信件溝通內容」欸 現在網路上貼Line對話都不用對方同意了 你怎麼還覺得貼信件需要誰同意?

04/07 22:35, 3年前 , 2F
為啥要公開????
04/07 22:35, 2F
為什麼版主沒領錢要在最前面當箭靶?

04/07 22:37, 3年前 , 3F
瘋了
04/07 22:37, 3F

04/07 22:37, 3年前 , 4F
什麼邏輯 違規還想找無辜的人唷?
04/07 22:37, 4F

04/07 22:40, 3年前 , 5F
那只是對方沒告你而已,你愛公開讓自己暴露在被告的
04/07 22:40, 5F

04/07 22:40, 3年前 , 6F
風險下隨便你阿
04/07 22:40, 6F
還好我不在意 光明正大要告隨便囉 但是申訴版務確實要舉證信件溝通.... ※ 編輯: crazybaby (114.35.181.150 臺灣), 04/07/2021 22:43:09

04/07 22:43, 3年前 , 7F
等你跑法院你就知道多麻煩了ZZZ
04/07 22:43, 7F

04/07 22:43, 3年前 , 8F
跟單仔的邏輯真可笑欸
04/07 22:43, 8F

04/07 22:44, 3年前 , 9F
遇到瘋子跟你上法院鬧到底你絕對很痛苦,相信我
04/07 22:44, 9F

04/07 22:44, 3年前 , 10F
只記得妳的奶圖 噗
04/07 22:44, 10F

04/07 22:44, 3年前 , 11F
討論版規跟我有沒有跟單 有什麼關係?
04/07 22:44, 11F

04/07 23:35, 3年前 , 12F
公開檢舉信只是在找架吵吧……
04/07 23:35, 12F

04/08 00:58, 3年前 , 13F
這樣只會變成板主+檢舉者的信箱都被灌爆
04/08 00:58,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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