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就投資觀點, 除權息根本不合理吧
※ 引述《sim2347 (快樂最重要)》之銘言:
: 以下都用投資觀點討論:投資人買公司股票就是要一種投資,公司賺錢等於我賺錢。
: 今天假設有一個人用每股100元買了一張股票放了一年,公司在一年後賺錢,決定配現金
: 股利10元。
: 結果是,這人拿到了1萬元股利沒錯,有人會說值利率10%超高,但股價從100減為90!等
: 於投資人根本沒賺錢,然後因為領到你根本沒賺到的錢,再繳一筆稅??。
如果你是想問為什麼這個情況下要課稅,
是因為稅法不考慮未實現損益,也就是你沒賣掉就不能列報。
其次,就算你賣掉造成損失,也不能舉列,因為證所稅停徵。
而股利所得在分類上不同於股票 - 交易所得,屬營利所得。
: 股東出資1000萬開公司,(每股100元),一年後賺了200萬,假設股價沒變,如果公司不配
: 息,股東擁有的公司價值是1200萬。
這不叫公司,這叫詐騙集團。賺了200萬,股價不變?
表示市場不承認這賺得的200萬,大概是虛開發票來的吧。
所以實質現金流入為0。
: 奇妙的來了,如果公司把200萬配給股東,此時股東擁有的價值是200萬現金和每股剩80元
: 的公司(市值剩800萬),還是1000萬,然後股東們還要再因為這200萬額外繳稅。
奇妙的來了,明明沒有實際的賺錢,詐騙集團自己分掉了200萬,
當然變剩下800萬啊!!然後還想高掛BV=1000萬。
: 除權息行之有年,投資人也都已經認為這是應該的很正常,但只要細想,就會知道,依此
: 制度,不管每年公司配多少錢,只要除權息後沒漲,實際上你一毛都沒賺。
: 公司賺錢配息,我的股價要被強迫打折,如果不想股價減損,投資人還要自己花錢去推,
: 真的很不合理。
所以政府如果不這樣做,你就會去投資到這種詐騙集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32.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55062453.A.A37.html
推
04/12 17:53,
6年前
, 1F
04/12 17:53, 1F
推
04/12 18:01,
6年前
, 2F
04/12 18:01, 2F
→
04/12 18:01,
6年前
, 3F
04/12 18:01, 3F
→
04/12 18:17,
6年前
, 4F
04/12 18:17, 4F
不一定,小弟認為也可能情況是賺了很多,但是背後負債
或是來自停止營業部門的一時利益...因素
但是如果要說服原PO
自然得要從原PO的舉例給的條件講故事下去推導
雖然我認為股價不應該是如原PO的單純帳面價值算法
→
04/12 18:19,
6年前
, 5F
04/12 18:19, 5F
小弟所寫的市場承認在於是否承認這筆收入,但是單純你說的這句是對的
如果這筆收入是個假帳,那後續即使除息了,股東們操作擺$100/per,
市場也不會買單吧
→
04/12 18:28,
6年前
, 6F
04/12 18:28, 6F
→
04/12 18:28,
6年前
, 7F
04/12 18:28, 7F
小弟認為簡單區分的話,人為操作是手段
有合法不合法的,有成功失敗的
市場價格是結果
像是收購庫藏股、放假消息...
推
04/12 18:38,
6年前
, 8F
04/12 18:38, 8F
→
04/12 18:38,
6年前
, 9F
04/12 18:38, 9F
→
04/12 18:38,
6年前
, 10F
04/12 18:38, 10F
我所說的詐騙集團原因來自於原PO舉例所推導的
其中一種可能性的故事,
而原問題是,除權息後扣股價合理性
而非賺錢配不配息
推
04/12 19:04,
6年前
, 11F
04/12 19:04, 11F
推
04/12 19:28,
6年前
, 12F
04/12 19:28, 12F
→
04/12 19:28,
6年前
, 13F
04/12 19:28, 13F
→
04/12 19:29,
6年前
, 14F
04/12 19:29, 14F
→
04/12 19:29,
6年前
, 15F
04/12 19:29, 15F
→
04/12 19:31,
6年前
, 16F
04/12 19:31, 16F
※ 編輯: howhowyo (1.163.232.81), 04/12/2019 20:31:03
推
04/13 08:31,
6年前
, 17F
04/13 08:31, 1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1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