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傳產》房仲糾紛多,政府下月查核已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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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V72 (閒雜人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傳產》房仲糾紛多,政府下月查核
時間: Fri May 30 11:33:4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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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產》房仲糾紛多,政府下月查核
2014年05月30日 10:58
【時報-台北電】
有鑑於房仲業隱瞞凶宅或附近有嫌惡設施等重要資訊,內政部昨天表示,6月起將與地方
政府聯手啟動對房仲業服務品質的查核行動,後續不排除檢討甚至刪除上限6%的服務報
酬規定。
內政部統計,今年第一季全國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以房屋漏水問題54件最多,其次
是房仲或建商隱瞞包括牆壁龜裂、附近有嫌惡設施、曾發生非自然身故或凶宅等重要資訊
,有41件。
內政部次長陳純敬昨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由於民眾大多透過房仲業者進行不動產買
賣交易,業者服務品質將直接影響當事人權益,因此六月起內政部將與地方政府聯手同步
查核房仲業。
陳純敬說,已請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擬定「不動產仲介
經紀業提升服務品質改善措施計畫」,從提升房仲業者服務品質、建立執業標準作業流程
及推動房仲業評鑑制度等3大面向,進行業者自我改善與精進服務品質;他說,今後將透
過公會自律、主管機關查核、公開評鑑查核資訊,以確保民眾的消費權益。
內政部地政司長王銘正說,消費者應慎選房仲業者,並先行瞭解房仲業者所提供的服
務內容後,再議定服務報酬(即佣金),讓服務費議定的主導權回歸消費者。
根據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不動產經紀業向買賣或租賃任一方或雙方
所收取報酬總額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的6%或1.5個月的租金,但這是「上限」
,消費者還是有跟仲介者議價的空間,後續不排除檢討甚至刪除這項規定。(新聞來源: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30002336-260410
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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