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傳產》房仲糾紛多,政府下月查核已回收

看板Stock作者 (閒雜人等)時間10年前 (2014/05/30 11:34),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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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X_mW_W ] 作者: STAV72 (閒雜人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傳產》房仲糾紛多,政府下月查核 時間: Fri May 30 11:33:48 2014 1.媒體來源: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傳產》房仲糾紛多,政府下月查核 2014年05月30日 10:58 【時報-台北電】 有鑑於房仲業隱瞞凶宅或附近有嫌惡設施等重要資訊,內政部昨天表示,6月起將與地方 政府聯手啟動對房仲業服務品質的查核行動,後續不排除檢討甚至刪除上限6%的服務報 酬規定。   內政部統計,今年第一季全國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以房屋漏水問題54件最多,其次 是房仲或建商隱瞞包括牆壁龜裂、附近有嫌惡設施、曾發生非自然身故或凶宅等重要資訊 ,有41件。   內政部次長陳純敬昨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由於民眾大多透過房仲業者進行不動產買 賣交易,業者服務品質將直接影響當事人權益,因此六月起內政部將與地方政府聯手同步 查核房仲業。   陳純敬說,已請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擬定「不動產仲介 經紀業提升服務品質改善措施計畫」,從提升房仲業者服務品質、建立執業標準作業流程 及推動房仲業評鑑制度等3大面向,進行業者自我改善與精進服務品質;他說,今後將透 過公會自律、主管機關查核、公開評鑑查核資訊,以確保民眾的消費權益。   內政部地政司長王銘正說,消費者應慎選房仲業者,並先行瞭解房仲業者所提供的服 務內容後,再議定服務報酬(即佣金),讓服務費議定的主導權回歸消費者。   根據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不動產經紀業向買賣或租賃任一方或雙方 所收取報酬總額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的6%或1.5個月的租金,但這是「上限」 ,消費者還是有跟仲介者議價的空間,後續不排除檢討甚至刪除這項規定。(新聞來源: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30002336-260410 4.備註: 崩到你叫媽媽? -- 東西的故事 - 完整版(The Story of Stuff [FULL],中英字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cVq2rxGa18
悲歡幾何 這段子最後飛魚王說得一段話 http://youtu.be/d8u6zlENet8
http://mystery23.pixnet.net/blog/post/162491645 拳四郎: 僅憑力量的欲望盡頭只有虛無 那是無法給任何人 帶來幸福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M664JPAqik
一念春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27.6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1420832.A.FE0.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TAV72 (111.240.127.66), 05/30/2014 11:34:00

05/30 13:31, , 1F
刪除服務費6%上限是只以後可以收10%的意思嗎XD
05/30 13:31, 1F

05/30 13:41, , 2F
應該是說要降低吧...刪除...以後不就合法收更多?
05/30 13:41, 2F

05/30 18:16, , 3F
還有人會打房?!等到立委諸公房產減少才是真的要打
05/30 18:16, 3F

05/30 18:16, , 4F
大戶手上房產土地拚命增加,鬼才相信會打房
05/30 18:1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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