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SAS關於樣本加權後求標準差
最近在算加權樣本的標準差發現出來的結果很奇怪
於是測試了一下
發現SAS是不是無法計算加權樣本的標準差啊?
因為在算標準差時,分子他會用加權的方式去算
但是分母卻用原始的觀察體筆數而非加權筆數
所以導致標準差都會異常的大(當我的樣本數或權數很大時)
以下舉例說明
假設我有四筆資料分別為15, 15, 30, 30 (標準差為8.66)
可用下列兩種方法讀入
data aaa;
input a wt;
cards;
15 2
30 2
;
或
data aaa;
input a;
cards;
15
15
30
30
;
當我用 proc means 或 proc univarite時
有權重的那種輸入方式
就必須加上weight,如下例
proc means;
weight wt;
var a;
run;
但是用這種計算出來的標準差並不會等於8.66
因為上述我說的原因
想請問是我對weight的觀念有錯?還是SAS本身的問題?
有辦法解決嗎?用內建語法算出正確的標準差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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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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