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上訴] Baseball 板主 e9690 執法不當

看板Sportcenter作者 (All for Wang !)時間14年前 (2009/11/18 13: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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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判決: : 申訴人水桶期限改為 15 天 : e9690 板主請重新公告,並修正之前有誤導之嫌的內容 : 說明: : 一、全民最大黨(悶鍋)的例子 : 可以用來說明現實生活中嘲諷真實公眾人物的適法性 : 組務同意以原申訴者的文章來說 : 在台灣的法院裡應該不會有被判罰的危險 : 但是就板務管理的實務面來說 : 有很多的例子可以說明在現實生活中可以允許的用詞 : 到了尤其是像 PTT/Baseball 這樣規模的 BBS/討論區裡 : 卻有可能導致整個場面失控,討論失焦 : 板主以其所制訂出的板規 : 是用來維持板面上討論的秩序 : 和現實生活中的法律應用並不相同 : 但是當然在網路上的發言,無論是公開(張貼文章)或是私下(信件水球) : 仍需受到各國法律的限制 : 以 PTT 來說,若是已經到了違反法律的程度 : 那還是有可能必須面對法律的責任 : 二、以此申訴案來說 : 組務所要考量處除了文章是否違反棒球板板規 : 還有在棒球板當下的情況下,文章是否有使板面失控或是討論失焦的可能性 : 此處組務尊重板主的裁決,對於 #1AyQDv8p 一文維持不罰 此處再上訴, BBS 因其生態特殊所以有時板規比法律更嚴,這點 ok,完全贊成, 但法律不允許之事務就不可能搬到 BBS 或網路上即合法, 以 #1AyQDv8p 來說, 只要滷味老闆、彭政閔、檢調、兄弟球團願意提告, 是一定會有刑罰的, 太平之日或許大家會心一笑, 拉回 11 月初當時氣氛詭譎, 如此玩笑並不適當,(當然好不好笑看不看得懂每人心中一把尺) 然而採法律的線卻是不會因此改變的. BBS 尤其當今 Baseball 板有一個生態, 就是只要有人講出哪裡不合法,就會有人群起而攻之 "哪裡可以告了" "憑什麼告了" 或是一句無傷大雅一笑置之, 殊不知懂法守法是每人的義務,而不是笑人告不成以示壯膽, 難怪每當網路紛爭告上法院被判刑時,大家都覺得不可思議. 然而此風氣並不健康,身為板主對於導正觀念更責無旁貸. 建議此案一併交給 Ptt 法務部, 直接由判例樹立典範. 退而到純看板使用者而言, 不是每個人看到球員跟組頭寫在一起都會舒服的. 訴求:該文罰則為本人的 1.5 倍. : 但是衡量下列因素,組務認為對原申訴人裁罰有過重之嫌: : a.申訴人發表文章後隨即表明願意刪文 目前幾乎沒有一個看板訂立發文多久之後該負責的期限, 既然有修改文章或砍文的功能,這個界線也很難界定, e9690 板主是一位很有效率的人, 被抓到然後就不能改或刪,一定要罰,其實如果標準一致也沒什麼好不滿的. 發完文立刻負全責也沒什麼不好. 再看昨日一篇更有效率的文章, #1B0hY20r 該發文者利用公告夾帶違規之虞的簽名檔(特製,之前完全沒見過), 然後得到以下推文 推 bananaskin:這簽名檔XDD 11/17 22:54 → ILS:嘖~ 11/17 22:55 推 afa1919:版主這簽名檔不會被檢舉嗎0.0 11/17 22:55 推 tony121010:亂球賊子人人得而誅之 11/17 22:56 推 kevev:才三圍 有吃到"4點"了 = = 11/17 22:56 推 knml:說事實是要檢舉啥? 11/17 22:57 → e9690:那我改成某名將~好了 11/17 22:57 ※ 編輯: e9690 來自: 125.232.141.107 (11/17 22:58) 然後還是有人不喜歡, 推 knml:版主真機靈XD 11/17 22:59 → bluestaral:慘了 我太同意這個簽名檔了 11/17 22:59 → bluestaral:我是不是變成反象了?XD 11/17 23:00 推 ericsue514:推你一個簽名檔 11/17 23:00 推 bluestaral:謝板主啦XD 11/17 23:03 推 simple721:怎嚜這麼不理智被釣中呢XDDD 11/17 23:07 推 shortoneal:版主蛇迷啊,這件事怨念當然超重 11/17 23:09 推 f97:版主真的是是非分明~~ 簽名檔好讚.... 11/17 23:20 推 realestate:等著看某迷去組務那邊告狀吧 說版主立場不公 11/17 23:28 推 cover543:會被告狀+1 11/17 23:29 → realestate:利用公告公然貶諷其他球隊 11/17 23:29 ※ 編輯: e9690 來自: 125.232.141.107 (11/17 23:31) 我想表達的是, 他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執法不公又添一樁. 本來不想連續發這些到群組板的,所以沒備份到內容,有妮妮就是了. 但是有些也是受到差別待遇的冤獄人卻不希望此亂象繼續下去, 至於原本被修掉的內容, 就請 e9690 老實一代一代還原吧,若涉及鬧板應自請水桶. : b.文章內容本身雖有踩線之嫌,但無明顯惡意 : 因此裁定縮短水桶期限為 15 日 : 三、板主的公告以及至本板的說明,都有些容易導致誤解之處 : a.Baseball 板 #1AyPmNYx 公告內容 : 有使人認為該文被禁是因為笑話文不符合棒球板的可能 : 也由此使申訴人提出 #1AyQDv8p 也應以同樣標準處理的質疑 : b.在本板 #1B0BuFcA 的推文中,所謂的有本之實應該不是這樣用的 : 這些地方請 e9690 板主未來多注意 對於判決 "多注意" 的再上訴同上面簽名檔一段. : 四、綜合上述二、三點,請 e9690 板主: : a.於二十四小時內重發水桶公告,將期限改為 15 天 : b.針對豪洨文、笑話文的管理原則 : 請與其他板主商討後於板規中作進一步的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40.4 ※ 編輯: Luis 來自: 114.46.40.4 (11/18 13:59)
文章代碼(AID): #1B0upUmg (Sport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