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買賣文須註明松山區面交處 否則予劣退

看板SongShan作者 (吃巧克力吃到死)時間10年前 (2014/01/27 15:23),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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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年節將至 相信很多人領到不需要的禮券想轉手賣掉獲利 雖然95折的折扣有跟沒有一樣 不過那不是重點 重點是版規寫的很清楚為了民眾方便才開放買賣文 也強調了請註明至少一處松山區內面交地點!! 最近越來越多"全國可面交" "台北市可面交 好一點的還會看一下版規稍作註明 次等的呢 在我回信告知後會修改內文 再來就是水球跟站內信當作沒看到的純跨PO文 相信純正的松山民眾都清楚目前版規是如何規範的 而只有買賣時才來留下足跡的請你尊重其他地區的版規 如果你做不到尊重 我想別人也不用尊重你 此篇公告文之後的違規買賣文一律劣退 不另告知 謝謝大家 新年快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8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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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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