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針對板規之建議 一起拋磚引玉吧

看板SongShan作者 (.....)時間16年前 (2008/04/03 19:08), 編輯推噓7(818)
留言17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兩次修文為〝修改標題〞及〝增加標點〞。 本文建議於愚人節事件後有感,重點在板規之建議,而非評論愚人節事件,文章頗長, 若願意往下看,特此感謝。 寫在前頭︰即使潛水很深,為雙和板好的心都跟大家一樣。 4/1事件發生時,剛看到公告文,直覺知道假的。後來看到大家反應覺得不妙, 但不願去破板主的梗,因為我相信板主作此決定,必有最後解決的方法。 4/2凌晨在板主相關回應與公告作為之後,反而造成下午大家更熱烈討論, 在一陣招數來來去去之後,出現超級大絕招‘罷免案’,不諱言, 整個過程我都在線上,每一篇文章都看了,大多數推文也看了, 但,我選擇了沉默!! 不是 〝想買個雞排看戲就好〞 也不是 〝發文數不足以連署那不管就好〞 更不是 〝永遠和平的心希望什麼事都沒有就好〞 那沉默是為什麼呢???????????? 是 〝想當個客觀第三者〞 是 〝想等板主上來回應〞 是 〝想在事件過後提出長久以來(含本事件)所見所感的建言〞 4/3今天早上看到小舞板主早上在P2發表的文章, ‵4/03 cecile5 □ [心情] 我反省了很久。′ 更堅定該發本文,很高興因為板主說願意接收諫言。 ~就由在下拋出第一塊磚吧~ 依據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詳見PttLaw置底文) 第三編 申訴程序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二、精華區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第二十七條(建議之處理) 對於使用者之建議,板主或小組長認有理由者,得參考建議之內容,修正其管理。 在下以為︰ 板主是人,板規是法,雙和板跟各板一樣頒布板規,所以雙和板是法治,而板主依法而治 但法會隨時代而不夠完備 ,新問題時時產生,板規更改未及便由板主心證,久而久之,雙和板人治比例增加, 而版主也時而受部分人士責難。 所以有必要將板規再進化,雙和板才能向上提升,板主依法而治才能更服眾, 即便還是需要人治,至少也將爭議降低。 …以下開始提出板規更改之建議… (一) 條文 3. 禁止在發文、回文、或推文裡出現謾罵、吵架、挑釁、酸人、人身攻擊的字句。 理由 愚人節事件時(平常也可能),某些人發表本身看法,持不同意意見者於推文討論, 此部分沒問題,但是,總是會看到部分推文與原文無關,甚至會讓看的人覺得像是在 故意引開話題,旁觀看起來也覺得很奇怪,但其推文又未達第三條規定之惡劣字句, 而原PO礙於板規規定不能更改刪除別人推文,所以無計可施,可是這卻造成想看大家 討論的困擾,是否有構成混亂之目的???因此建議修改,不是要針對那些人,只是想 要給原PO一個請板主評斷的機會。 建議 於第三條增加︰ 〝若原PO認為推文與發文主題不符或有搗亂之嫌疑時〞 可申請板主判斷是否予以刪除推文或其他處分 (二) 條文 14. 對板務有任何問題、建議,或對水桶處分有異議者,請寄信至任一板主信箱。 理由 根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26條,建議於板上提出,所以 本條文寄至信箱是否與規則有部分不相符,而我也相信,會規定於看板提出之理由在於, 板主遇到一些建議的回應,可以給其他使用者一個準則,也免得板主一回再回一樣的 建議。 建議 修正第14條 〝關於 〞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二、精華區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於板上提出建議,而非寄至板主信箱。 -----喝口水~~~休息一下-------- (三) 新增條文 申請板主舉辦投票之條件 理由 1.板上待久看了很多,大概知道板主處理一些事情都希望大家不要吵,永遠和平 有時會有板友發文說不要再吵了、有時版主會說公告後不准再回文了。 我相信的確照顧到了喜歡安靜的板友,但那些心裡有話的人呢,難道就真的喜 歡戰嗎?各打50大板,就要他們住口嗎? 2.長久以來,雙和板就是這樣,和平口號不是萬靈丹,曾經被壓抑的人,總是一 陣子後一起爆炸一次嗎!!! 選舉政治不也是這樣,但因為可以看自己喜歡的名嘴,最後也可投票,所以不 會爆炸,而投票結果雖然不盡如人意,但至少是多數人的希望,少數意見至少 也有表達機會。 3.舉愚人節事件來說,如果J板主在4/2第一次解釋公告後,不滿意的板友能夠申 請要求板主道歉的投票,那J板主是不是至少不會有第二次公告讓有些板友氣到 要去罷免。 ‘一次或幾次事件的錯誤’和‘每天花時間管板的辛勞等’ 孰輕孰重,我也不知道,但在拿到天秤衡量之前,有個宣洩不是很好嗎。 當然這也不是說請大家不要提罷免,而是增加大家的選擇。 而我相信版主也不希望每次遇到有意見想表達的人,都要拿出板主權利說如果 不服請去申訴或提罷免,因為講的人生氣 、聽的人也難過。 建議 增加新條文 〝以下事項經100個(舉例)帳號推文後可申請板主舉辦投票 〞 一﹒板主作為不適宜但未達罷免之程度 二﹒板規之修改 三﹒其他(請板友集思廣益) 投票結果代表多數人之決定,少數人之意見,請大家共同尊重。 (四) 新增條文 板務相關討論文之規範。 理由 針對申請投票而來,總不能隨隨便便就說要申請板主舉辦投票,變成濫觴, 所以希望任何有爭議的事都能討論後,無法解決且需要解決才去申請投票。 和平總是大家希望的,但在下以為︰ “安靜和平的空間,來自於使用者對規範的了解與遵守,而非不准討論。” 或許這有風險,或許過程會有些磨擦,但我願意相信雙和的大家,也覺得不會變成其 他熱門板那樣鬧板的結果,因為大家都是在地的、都有感情的、可以理性的。 經過討論,大家對規範了解有了共識,小爭執有了出口,大爭執的機會就越來越少, 爆炸也可以減少。 舉例來說; 今天某人覺得板規某某條不太對或對板主的處分不滿意,依照使用者規則 是可以於板上提出建議,但是又不太確定自己的想法對不對,就可以利用討論的 方式來大概知道大家的想法如何。 如果大家一致~就可以請板主回應。 如果不一致~就可以請板主辦理投票看看民意如何。 其實一些雙和地方公共事務也可以利用討論文,不過我看大家不太有興趣發表,而且 因為沒有決定性所以沒有共識的必要,所以暫且不列這部分。 建議 增加新條文 〝板友對於板務有疑問可於討論文徵詢板主板友意見,但發言須保持理性(板主判斷) 討論無法得到共識或變成爭吵,板主得停止討論;但板友可經程序申請投票,給予 板主管理上之參考。〞 ~~以上為在下的建議,請板主參考(依照站規,板主可以不回應,但建議(二)請板主 思考是否與站規有關。~~ 可能至少一半的板友不喜歡看到吵架文,但之前的管理卻是會一陣子就炸一次, 是不是爆炸之前,讓喜歡討論的人能開開槍來預防; 而或許另一半喜歡討論的人,是不是有了開槍的機會,也請不要先拿出機關槍來掃射, 因為最後雙方武器越拿越強,只是平民百姓受傷罷了。 ~最後聲明~ 本篇概念其實在3月板主群第一次逕自修改商業文規範時就想提出了,但經部分板友反 應全禁太嚴格,那時我詢問板主J,他說會進行投票就打消念頭了。不過這次又有事件 了,抱持著或許我也可以盡一份心力提出一點建議。看到的提到的不是要針對誰,也不 是要說板主的不是,只是講到一些在下有想到的或自己覺得可能有爭議的,提供一個 出口,也許在下的建議,限制了目前板主部分的自由心證,但也許板主也可以因此輕鬆 一些,也減少一些被罵的機會。 因為只是點出大方向,甚至建議可能有不完備之處,若要施行可能有一些需要討 論及更改的地方,但還是選擇拋出這塊磚,把自己的建議講出來,是不是板主與板友 能找到平衡點?也許認同的人不多、也許部分觀念有誤、也許根本不會施行、也許執 行上有困難。不過, 〝希望不要有下一次類似事件的心願大家都一樣〞 如果板主在做任何決定之前,能夠有機會知道大家的想法; 如果板主在做任何決定之後,能夠因為知道大家想法而改正; 是不是板主就不會因為幾件可以避免的錯事,抹殺掉他曾有過的辛勞。 不講︰也許只是一陣子後,看到下一次某一位板主被罵或又有爭議發生。 講出來了︰至少提供了一個路給板主參考,而自己也努力過,因為在下始終始終相信 〝安靜和平的空間,來自使用者對規範的了解與遵守,而不是來自於住口〞 而有爭議的規範透過討論得到共識後,大家也會願意遵守。 當然拋了磚,最希望能引個玉出來,畢竟集思廣益眾志成城。 最後,希望本篇用語在大家眼中堪稱‘ 理性’ 因為在下建議的可行性,需要建立在雙和大家盡量理性發言的前提上。 ~~謝謝大家看完大長篇~~ 板主辛苦了,廉政愛民請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66.68

04/03 19:08, , 1F
連看都不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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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9:09, , 2F
說真的 我不想再看到任何跟「愚人」有關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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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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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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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請重新排版再來 漏漏長看了很不酥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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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53 來自: 124.218.66.68 (04/03 19:22)

04/03 19:20, , 6F
我一個字一個字的看完了~ 樓上各位 別太偏激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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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之後覺得現行的版規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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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 看完的舉手... 我默默的EN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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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0:18, , 9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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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本文跟愚人沒關係 是在建議版規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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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本文好或不好 您總是用心了 我看完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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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1:46, , 12F
有看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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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2:03, , 13F
有看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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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2:35, , 14F
沒排版,看到第二頁直接end....= =" sorry
04/03 22:35, 14F
※ 編輯: f53 來自: 124.218.66.68 (04/03 23:44)

04/03 23:52, , 15F
有看完.__./
04/03 23:52, 15F

04/04 04:21, , 16F
很謝謝您的建議,我很仔細地看完了,會備份好當參考~謝謝!
04/04 04:21, 16F

04/04 10:57, , 17F
不想看也沒必要噓吧 他寫的很詳細 很好呀
04/04 10:57, 17F
文章代碼(AID): #17zBgK36 (SongS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