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遭《壹周刊》控告誹謗案 小松當庭改口 配合演出是自嘲說法
遭《壹周刊》控告誹謗案 小松當庭改口 配合演出是自嘲說法
時報資訊 (2008-01-15 10:54)
【王己由、王雨晴╱台北報導】包小松因被狗仔偷拍與女友約會,憤而踹打周刊記者
,並聲稱自己是「配合演出」,暗指新聞造假,《壹周刊》因此控告他涉嫌誹謗案,台北
地方法院十四日開庭審理。包小松當庭改口說,被跟拍當日因不清楚對方身分,又為了應
付媒體,才自我猜測說是「配合」,這是迫于無奈的自嘲說法。台北地院昨日下午開庭審
理《壹周刊》自訴包小松涉嫌加重誹謗案,法官傳喚兩名跟拍記者和駕駛作證,了解有沒
有包小松所說的配合演出情形。結果三人作證時,異口同聲說,「完全沒那回事,事前未
接獲長官指示,現場也未說要和包小松配合演出」。包小松在聽完証人的說法後,對當初
配合演出的說法,有新的解釋。去年八月間出版的《壹周刊》第322期,報導跟拍包小松
與女友張雅婷約會,小松當場與狗仔演出全武行,後來「配合演出」為由否認打人,發展
到後來,形成周刊自訴小松涉嫌誹謗。昨日庭訊後,法官諭知3月3日下午進行最後言詞辯
論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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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懂耶,記者和駕駛不是壹周刊的人嗎?
可以這樣為自己人作證嗎?
小松會不會一緊張在法庭上亂說話啊?="=
說不定還會一氣之下「我不幹了」憤而離席....
總覺得情況不太妙。
大家來幫松哥集氣加油~!
(注:踢的好呀,踢的帥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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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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