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盃賽] 2013大醫盃
: 爭議球當時的情況是:
: 突破僵局制,一出局滿壘,
: 成大打者打出一個三壘滾地球,
身為一個有讀規則的自然人
本人秉持著天地正義良心
於星期四晚間最後一次領隊會議上
根據2011~2013慢速壘球規則 五.5
提出規則應為 兩人出局滿壘開賽
惜遭裁判長以:
突破僵局制就是要讓兩邊得分 如此一來得分不易 還是要繼續打 為由否決
但其實
突破僵局制不是要讓雙方得分
而是要讓比賽快點結束 這才是突破僵局制的立意基礎
但是這種規則大家都同意有共識就好
: 成大身為地主隊,出現爭議判決,難免瓜田李下。
: 但是,如果裁判真的有心偏袒,根本連改判都不用,直接判對成大有利就好,更省事。
: 中山的同學如果對裁判的判決有疑問,也請針對裁判提出,
: 現在租借場地幾乎都是連裁判一起租,不是由我們安排,
: 大家這幾年都辦過比賽,應該都很清楚這點。
: ---
再者
比賽中斷時間很久 對守備方一定不利 這是有看棒球的人都知道的事情
和裁判爭論 這是教練or隊長or經理的工作
這也是為什麼棒球場上出現爭議判決導致比賽中斷的時候
守備員要一直傳球保持身體熱度的原因
今天如果中山的同學們有做到這一點
一分而已不是下一個半局馬上就追回了嗎??
比賽的時候我帶著幾個學弟在旁邊觀賽 (早早被淘汰只能觀賽)
中山51號同學為一壘跑壘員 來詢問路人的意見 (還邀請我們賽後去吃豆腐冰^^)
即便我有裁判證照 這麼遠的距離
我也只能跟中山的51號同學說
如果他有踩到本壘板 在他接"住"球的那一瞬間就已經出局了
可以說我是小孬孬不敢表示自己的意見 但是我說的就是實情
從慢動作replay來看也的確是如此
我也跟幾個學弟講了哪幾種理由可以改判 那幾種理由不能改判
以及攻擊方和守備方該注意那些事情
因為某種緣故 對中山的同學 就樣是自己的學弟一樣
但是比賽結束之後也只能拍拍中山51號同學
中山的同學們 輸了比賽很可惜 若是經由這場比賽
讓你們學到更多經驗 相信以你們今年的實力 可以再戰5年沒問題
但是若真要我下個結論 你們並不是輸給成大 不是輸給裁判
是輸給規則
因為大家都是以自以為知道的棒球規則來打慢速壘球
而沒有仔細的讀過慢速壘球的規則 (甚至很多裁判都是如此)
所以當第一時間裁判判決出來之後
不知道需要引用哪條規則來促使裁判做出對我方有利的判決
: 比賽輸贏固然很重要,
: 但是更重要的是名譽。
絕大部分的人都只在意比賽的結果
卻不在意比賽的內容
去年慈濟的領隊會議我也有去
連續兩年參加的結果只是更加驗證了我心中的想法
大家真的在意這個比賽?
還是只在意比賽的結果?
在意比賽本身的話,不可能到拿到秩序冊才知道要下巴扣
一定是在一領結束之後 就會早早的下巴扣準備好
也不可能會帶著順手但是ASA ISF的標誌可能已經磨損的球棒
一定是另外準備一支ASA ISF標誌清楚的球棒 但是會把他練到順手
更不可能會不了解 錯位擊球 這種常見的違規 該做何判決
如果想要對慢速壘球這項運動有更深入的了解
先了解規則吧
畢竟所有比賽都是建立在規則上面的? 不是嗎?
我只是個愛棒壘球運動的人
打這篇 只是希望每年的大醫盃越來越精彩
這樣當我回去看學弟妹比賽時
才能看到一直在提升實力的學弟妹
一直在提升品質的比賽 國防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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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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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守備方身體冷掉才多掉六分 守備進入狀況的話絕對不會多掉
我不是鍵盤推論 我是現場推論
※ 編輯: mengda0136 來自: 192.192.90.30 (03/0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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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只是讓比賽結束的方法 不是目的
一邊得兩分 一邊得一分比賽一樣結束
兩邊都得十分比賽一樣繼續
因為慢壘通常有時間限制(規則上面沒有特別限制) 因此對於時間的掌握更為重要
因此比賽幾局幾分提前結束 都是寫在比賽附則之中
這也是為什麼大專慢壘最大盛事 系際盃
全國決賽一樣會打滿七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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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這樣 就是大多數人在比賽的時候
都以 我看過 我遇過 我聽過之類的理由
來爭取對自己有利的判決
卻沒有仔細的翻過規則書上面是怎麼規定
畢竟
動嘴巴很簡單 但是動手卻很難
※ 編輯: mengda0136 來自: 192.192.90.30 (03/0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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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釣到你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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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這個不是要說你們不懂 而是相信還有很多打球的人不懂
畢竟這是比較常見的複雜規則
但是對於裁判而言這是最基本的
如果裁判甚至裁判長不懂只是降低比賽的水準
※ 編輯: mengda0136 來自: 192.192.90.30 (03/05 10:41)
如果我印樣沒錯的話
去年在慈濟的大醫盃 最後決定的突破僵局制度
除了人在壘包上 尚有
「從第一棒開始打」
今年沒有了 這就是我所謂的進步
正確的事情就要保留 不正確的事情 只是大家不知道他不正確罷了
若知道某事是不正確的
只是企圖瞞混過關 以求從中牟利
※ 編輯: mengda0136 來自: 192.192.90.30 (03/0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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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怕看到
「什麼時候輪到國防的出來教訓人」這句話XD
※ 編輯: mengda0136 來自: 192.192.90.30 (03/0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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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ngda0136 來自: 192.192.90.30 (03/0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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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見^^
的到面嗎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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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我寫這個只是要表示我不認同
以"突破僵局就是要讓攻擊方得分"為由
不屢行
"正確的規則"
※ 編輯: mengda0136 來自: 192.192.90.30 (03/0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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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5.3 正式比賽打七局
規則5.5 突破僵局
我說的是不履行在規則中對於突破僵局的規範
※ 編輯: mengda0136 來自: 192.192.90.30 (03/05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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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不是要說規則怎樣 只是借由這個來點出打球的人大部分都對規則一支半解
(前面有說過 這種規則大家有共識就好)
如果有在社會球隊打過球 大概就能了解我說的是什麼意思
出了事情 判決不合己意 就說「這裁判素質很差」就解決了
但是實際執法過就會知道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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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ngda0136 來自: 192.192.90.30 (03/05 19:12)
中華隊加油~~~~~
※ 編輯: mengda0136 來自: 192.192.90.30 (03/05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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