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個人接案合約內容

看板Soft_Job作者 (波特)時間4年前 (2019/09/17 14:06), 4年前編輯推噓4(5119)
留言25則, 9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 近期我跟朋友三個新鮮人接了一個CASE 我們是第一次接案 跟客戶接洽的人是我 在簽合約這個階段遇到了一點問題 立約人會是我本人 甲方希望合約能有一個像是第二保證人的這種條款 說是避免以後他們找不到我這個人 他們能夠找第二個人去維持他們網站的運作,並且要求賠償 我不管怎麼想都覺得這個很奇怪 就算他們包給一般公司,乙方也都不會提供這個吧? 我跟對方說明無法提供這個,對方卻要我想個方法解決立約人以後可能會消失的擔憂 因為不了解業界的合約內容都包含些甚麼,甲方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 想問各位前輩,有沒有方法能說服甲方或是真的有方法能解決甲方的擔憂 第一次發文,如果內容不符版規還請告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35.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568700393.A.663.html ※ 編輯: harryfly (114.34.235.129 臺灣), 09/17/2019 14: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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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給公司又不會跑,當然不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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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維護要分開算吧 還有我自己覺得要找保證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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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服務供應業履約保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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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案另外簽不要寫在同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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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案的那份合約只要結案驗收無誤就可以收錢了,收得到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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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考慮簽維護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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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Escrow)機制,價金返還/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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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猜你的客戶沒預算委外給設計公司做,所以找學生/個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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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室來做,但因過往可能有不好的合作經驗,例如完成後或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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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維護上,該學生/工作室的人各種奇怪因素跑了聯絡不上,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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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想天開,加入這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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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要保證、要賠償都會有一定的對價,不可能會隨便同意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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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就算有人補上這個維護的位置都不應該亂同意,維護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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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另外簽,也需提供清楚維護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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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若你們在前期,合約已知有對你們不利的條款,你就必須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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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多溝通,若溝通完情況對你們仍不利,請果斷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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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人是你本人,你的夥伴若要負責則你跟他們另外簽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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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終還是你優先對客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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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說,接案再接就有,有很缺錢請乖乖回公司上班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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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跳到薪資更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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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和維護分開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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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8:31, 4年前 , 22F
罰則還有驗收條件最好寫清楚 要不然賠了時間還有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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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8:31, 4年前 , 23F
溝通成本 真的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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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8:35, 4年前 , 24F
成立一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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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9:38, 4年前 , 25F
謝謝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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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TW7VfPZ (Soft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