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新創股權代替現金交換薪資
我看有些新創公司因為現金比較少
有些還沒拿到天使或者AB輪的也很辛苦經營
然後就採用責任制
或者拿到資金了但也還是礙於股東不能發出太多薪資與加班費
基本上責任制與單純領薪資的員工之間是勞雇關係
而勞雇關係的責任制
除非你是大企業,否則一來你違法,二來你聘用的人隨便檢舉你
你搞那些你就爆了,而且從此在業界黑掉
從2008年以來到今年正式結束
會是網路泡沫與新創的溫床,但今年正式結束了
原因在於中國與美國都非常靠近升息循環
產業由虛轉實的壓力會很大
也就是2008年以來到現在都很低利
所以公司很好募資,因為企業急於尋求好的投資機會
也因為資金成本低,所以可以放長點投資試試看
但今年或明年從中國和美國緊縮資金後,台灣最慢也會在半年到一年後
開始感受到這股壓力,所以更應該走向謹慎經營與了解法規後
走向合法與降低財務槓桿的路線和避免猛進爆進
正確的做法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或者閉鎖型公司
然後一開始跟工程師議定好
加班一樣跟勞基法一樣的計算方式
然後特休不來的話可以換成現金
這樣可以衝刺進度,但也還是要適當的休息
而這些現金用公司的股份代替
而因為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都是10元面額,也就是一萬
也就是因為初期新創公司的股份假設你讓工程師過度加班
你的股份很快就會被稀釋
所以可以以閉鎖型公司來操作
而條件設為工程師的股份的表決票數可以設為雙倍金額才能買到單一表決
但分紅金額還是依照他的勞資轉換成比例
也就是當表決時他的特別股分紅是可以照比例分
但表決會被稀釋
這目的是讓工程師可以享受它勞動的成果
但不要干預到經營
相信多數工程師也是比較喜歡這樣
否則他就自己開公司當老闆了
然後可以設立獎勵條款
假設一年到兩年有重大表現在發放普通股
或者特別股轉普通股
這樣一來可以免除責任制的問題
也可以讓工程師與公司一同享受獲利
但是當工程師覺得你不行想離開
公司必須要有保障收購的制度
而且也要設有拿到天使資金或者AB輪時的獎勵
例如拿到A輪兩千萬,你可選擇公司會以雙倍或者三倍拿回這筆現金
或者繼續投資然後公司再多送你幾股作為獎勵
但因為可能你們短期沒那麼多現金
你可以與工程師議定以分期方式收購
收購金額與原本發放的是一樣的
也就是這類似選擇權的概念
工程師得到的獲得公司大賺暴漲的便宜股份
而賣出也是便宜而已,拿回自己該有的而已
但不會像責任制有做還沒錢,特別在國道33死後
勞工的過勞問題再次顯得非常重要
雇主本就有其責任就其加班工作給薪
新創公司本來創立的意義就在於找到理念相同的人一同創造新的產業機會
我也創過業,很懂新創公司的痛苦
但既然一開始沒有現金,就該給人家股份和選擇權
玩新創公司的老闆如果不懂選擇權
就不是一個合格的老闆
大家賭的就是這個暴富的機會,沒道理事業成功工程師苦哈哈
老闆爽歪歪,國外的成功企業如微軟跟FB除了比爾蓋茲與佐伯克
其他創辦元老可都是拿到上千億的股票可變現
鼓勵台灣新創企業多研究閉鎖型公司
針對特別股和相關合約好好了解
雖然有九成新創最後都被掃進歷史的垃圾桶
工程師自己找工作時還是要審慎評估
尋找與自己理念與品格正常的老闆
才是對自己和產業有正向的幫助
而只想要現金的工程師或者有家庭的工程師
與新創是不同路線,但至少本質上應該鼓勵社會更多這種企業出來
只有有幾間成功,就能給整個產業帶來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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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against them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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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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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emlro (1.164.15.118), 02/15/2017 13: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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