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hoenixtxai警告一次

看板Soft_Job作者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時間7年前 (2016/09/08 22:13), 7年前編輯推噓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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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使用者檢舉 文章代碼(AID): #1Np0pD22 (Soft_Job)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72990413.A.082.html 噓 phoenixtxai: 不要再打擦邊球洗文了!佔人舊帳號的偽物! 09/05 07:37 噓 phoenixtxai: PublicIssue 看板 #1M3B3mYn 請不要來污染軟體版! 09/05 07:41 雖無實際指名但文章內附之連結帳號與發文帳號相同 污染此字不宜。 判定人身攻擊 警告一次,請往後減少這類用字 避免糾紛與情緒化。 關於偽物之檢舉,因此篇已檢附文章偽物之來由 實際指涉是帳號替代,並無明顯之人身攻擊。 因此偽物判定無人身攻擊,污染則判定有踩到邊線不宜。 以上 另針對該篇作者相關文章之推文噓文 雖無板規之明定,但站規有規定板主需導引板面之風氣 https://www.ptt.cc/man/NTUIMTeam/M.932225811.A.html 不適宜之文章板主仍可刪除 目前我的做法是只要摸到邊就暫時還是不刪 推噓文自行決定此類文章的價值 若這類文章有過多的情況,會再視情況刪減此類文章 板主刪文過度我認為會干擾到言論的自由度 但不刪文過多偏離相關程度過低的文章留存則會導致核心使用者反感 拿捏尺度之狀況還有賴於使用者多反映意見 以上回應推噓文的建議,感謝 請多利用站內信反應意見,謝謝 -- 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against them a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73343991.A.518.html ※ 編輯: femlro (42.73.2.1), 09/08/2016 22:22:22

09/09 06:18, , 1F
已通過版主判決間接認證的洗文偽物
09/09 06:18, 1F

09/09 06:51, , 2F
你誰阿 亂么吉
09/09 06:51, 2F


09/09 07:26, , 4F
我提出合理質疑,並且我要檢舉原po刪我推噓文
09/09 07:26, 4F

09/09 07:29, , 5F
根據版規4,不得自行刪除推噓文
09/09 07:29, 5F

09/09 07:38, , 6F
09/09 07:38, 6F

09/09 07:55, , 7F
至於污染一詞,我尊重版主判決,會深切檢討,感謝
09/09 07:55, 7F

09/09 18:10, , 8F
針對檢舉 該位使用者有來信請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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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8:10, , 9F
因汙染此字涉及人身攻擊 准許刪除 另一篇偽物無檢附連結
09/09 18:10, 9F

09/09 18:10, , 10F
也准許刪除
09/09 18:10, 10F

09/09 18:11, , 11F
此外經檢查的推噓文沒有額外刪除的部分 再請控制一下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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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8:12, , 12F
盡量針對事情討論 可噓對方洗文 這點是不涉及人身攻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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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2:20, , 13F
我個人的想法是既然偽物說版主認定不違規,就沒有刪
09/09 22:20,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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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由,而第二篇也同樣如此,還是以後每一篇推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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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需要再加註索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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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10, , 16F
對 因為你偽物有加上附註的來源 所以才判定這邊的指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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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你直接開砲說偽物 別人不知道你在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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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10, , 18F
這樣你要是被吉 也很麻煩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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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11, , 19F
被吉沒那麼好脫身喔XD 有的雖小法官比較雞巴的就算有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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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52, , 20F
所以這裡的邏輯是因為第一句過關第二句不過,但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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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的索引在第二句,所以第二句可刪的結果第一句也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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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第二篇則是因為沒有索引所以可刪?這是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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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索引的也被刪是因本文已檢附在判決內 他要求刪除我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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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備份所以刪除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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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48, , 25F
老夫的帳號和身份與軟體板板旨無關,ph兄對老夫如此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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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48, , 26F
注,還特地去八卦板發了一篇 #1NqCLvip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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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49, , 27F
307847 9/08 phoenixtxai □ [問卦] 有沒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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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49, , 28F
公議版前板主musashi0839的八卦?
09/10 02:49, 28F

09/10 02:51, , 29F
老夫受寵若驚,不過ph兄若對老夫帳號有疑慮,請直接向
09/10 02:51, 29F

09/10 02:52, , 30F
站務管理者反應,會比偏離板旨還來得正確些
09/10 02:52, 30F

09/10 10:15, , 31F
我的噓文只是依附在你的洗文下而已,至於你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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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0:16, , 32F
我相信公民版維持10年水桶判決以及本人臉書回應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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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0:16, ,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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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0:17, , 34F
感謝版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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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qN7tKO (Soft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