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高軟園區即時互動公司誠徵PHP、IOS、及Android正職/實習生3名消失

看板Soft_Job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7/01 22:08), 9年前編輯推噓-13(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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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統編:即時互動公司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2號7F-3(高雄軟體園區) 職缺:PHP、IOS、及Android工程師/實習生 (程式語言會一即可) (實習表現優異將直接錄取為正職同仁) 職缺能力經歷要求: 1. 應用程式之系統分析、設計及程式開發。 2. 應用程式之測試及修改。 3. Web Service 資料整合應用服務。 4. App程式維護及上下架管理。 5. 其他專案交辦事項 員工是否需自備工具? (是/否) :否 薪資(月薪):依年資面議 ****以下工時與加班費必填,不填刪文水桶**** 工時: 每日工作時間: 1.實習生:星期一到五,9:00-18:00 (每周至少3天)。 暑假~開學後 長期合作 2.正職: 星期一到五,9:00-18:00 每周工作時間: 8x5=40 hrs. 雇主無明訂之工作時間,如Remote等派遣性質工作 請徵才者需附上平時最大工時,不可超過40小時 超過需給付加班費,否則不得PO文 (需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八小時。 加班費制度:比照勞基法 (須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無須加班仍須填寫加班費制度** **可直接填寫比照勞基法,低於勞基法禁止發文**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兩週工作超過84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 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補休使用需員工同意,經錄取員工檢舉無加班費,一律轉發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 工作環境與該職缺團隊介紹:(詳見官網http://www.realtime.tw/) 人資或徵才聯絡方式:7/6前將作品集與履歷表寄至 vania.taic@gmail.com 蔡小姐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08.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67382102.A.1BF.html ※ 編輯: segamigy (114.39.108.137), 07/01/2016 22:09:26 ※ 編輯: segamigy (114.39.108.137), 07/01/2016 22:10:32

07/01 22:11, , 1F
薪資不可面議
07/01 22:11, 1F

07/01 22:20, , 2F
薪資不得面議-_-
07/01 22:20, 2F

07/01 22:28, , 3F
87分
07/01 22:28, 3F

07/01 22:45, , 4F
面議..
07/01 22:45, 4F

07/01 23:11, , 5F
面.....議???
07/01 23:11, 5F

07/01 23:16, , 6F
先不要
07/01 23:16, 6F

07/01 23:18, , 7F
要面議去104花錢掛職缺
07/01 23:18, 7F

07/01 23:31, , 8F
慢走 不送
07/01 23:31, 8F

07/01 23:41, , 9F
面議掰
07/01 23:41, 9F

07/01 23:50, , 10F
高雄不意外...不要浪費大家時間
07/01 23:50, 10F

07/02 00:12, , 11F
連版規都不看?這公司還會遵守勞基法?騙笑欸
07/02 00:12, 11F

07/02 00:22, , 12F
面議
07/02 00:22, 12F

07/02 01:25, , 13F
哀..
07/02 01:25, 13F

07/02 01:26, , 14F
接案公司
07/02 01:26, 14F

07/02 01:31, , 15F
高雄太丟臉了!!!
07/02 01:31, 15F
文章代碼(AID): #1NTdbM6_ (Soft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