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離職需要長官核放!?

看板Soft_Job作者 (BIGGAN)時間11年前 (2014/02/23 00:49), 編輯推噓20(20015)
留言35則, 2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本身在小銀行資訊部門待了2.5年了,今年27,覺得如果再繼續下去, 大概薪水和職等也就一輩子拿年資去換這樣了, 最近拿到一些vendor side的offer,還沒決定要去哪間 所以先跟經理口頭提辭要去vendor side...沒想到經理一報到副總後, 上頭大發雷霆,咬定是合作的廠商挖人, 要請經理直接打電話給我現在系統有在聯絡的廠商頭頭, 要求如果要拉我過去,接下來的案子就不給予合作。 我整個無言了,依據法規認可年資1~3年,20天前提離即可 有家希望我要在3/24報到,2/21(五)一知道offer後馬上口頭先跟經理說, 但今天已經2/23號了,經理希望2/24(一)再跟我聊聊 所以正式的申請單還沒提出...但因為發現提單流程還要簽核動作 在上頭大力要留人的狀況下,會不會故意不放核? 我也很喜歡舊公司,畢竟從這學了很多,也不想鬧翻= = 請問我是該週一就直接提離單嗎?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85.8

02/23 01:13, , 1F
你已經通知完成了, 走不會有問題, 平心靜氣好好談就好
02/23 01:13, 1F

02/23 01:13, , 2F
(假如沒簽什麼其它約的話)
02/23 01:13, 2F

02/23 01:18, , 3F
基本上公司搞你不放人, 就已經是想跟你鬧翻了, 不要心軟
02/23 01:18, 3F

02/23 01:24, , 4F
勞基法沒規定勞方離職要經過資方同意
02/23 01:24, 4F

02/23 01:33, , 5F
寄信CC給HR跟主管的主管還有自己的私人信箱,存個證明
02/23 01:33, 5F

02/23 01:39, , 6F
寄完信,等20天,說掰掰。他愛簽超過20天是他家的事。
02/23 01:39, 6F

02/23 01:45, , 7F
"要求不拉你, 不然案子不予合作" <-- 這如果在美國是違法
02/23 01:45, 7F

02/23 01:46, , 8F
的, 台灣我就不確定了. http://ppt.cc/XZw3
02/23 01:46, 8F

02/23 03:18, , 9F
勞基法說多久就多久,又沒理虧,而且你都有自己的打算了
02/23 03:18, 9F

02/23 03:40, , 10F
跟一哭二鬧三上吊的爛情人沒啥兩樣...
02/23 03:40, 10F

02/23 04:26, , 11F
奴工當太久都當到傻了嗎? 按離職程序走不就好了?
02/23 04:26, 11F
了解了解 感謝大家 因為內部系統交接都還有什麼接交單需要打勾 所以想說上面故意不打勾之類的,硬說交接不完全這樣

02/23 07:43, , 12F
真的很怪 固定時間就一定有個人問離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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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07:43, , 13F
真的不覺得想離職走不掉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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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08:38, , 14F
你一開始就不應該說你要去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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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09:06, , 15F
自己找麻煩。就說要走就好。。還把新東家抖出來。只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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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09:06, , 16F
自討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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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1:50, , 17F
推樓上~抖新東家出來自討苦吃.
02/23 11:50, 17F
哈 謝謝 其實沒有抖新東家出來啦! 就指是跟老闆說想去vendor side,但也沒明說是哪家 只是上頭很直覺得就以為是現在有在合作的vendor

02/23 11:56, , 18F
離職應該就是制式化一句生涯規劃就好,幹麻講那麼多
02/23 11:56, 18F
了解!! 學到了 之後再談也就會很直接這樣講生涯規劃

02/23 14:49, , 19F
哈,老闆都沒有想過為什麼員工想離職嗎,為什麼一挖就走嗎??
02/23 14:49, 19F
唉唉 這就要問問部門主管了... 或許我還沒有當過官,所以不知道上面的人怎麼想的XD ※ 編輯: yuanta 來自: 111.240.187.191 (02/23 16:14)

02/23 17:30, , 20F
難道別人跟你說,會不放核,你就不離職了阿?
02/23 17:30, 20F

02/23 17:30, , 21F
好怪的問題耶
02/23 17:30, 21F

02/23 17:31, , 22F
很單純的事情自己想太複雜,還很奴性。
02/23 17:31, 22F

02/23 20:21, , 23F
問一下也不行喔,樓上腦子只裝得下奴性兩個字喔。
02/23 20:21, 23F
呵 沒關係啦 我想Dr大也是很支持我的,只是表達上較激了點 樓下回文有提到 確實現在新進小銀行it的基層員工 除非有關係或嘴巴厲害 不然上面都卡著了,要往上爬真的很難 第二年的兩次考績發獎金前,面談都這樣說... 『要先跟你說抱歉了,考績差不是你表現不好,而是因為你菜!!』 或是『這次升遷不會有你,因為組內有很多比你更資深的三年了都還沒有升職過』 ok 其實這樣的理由我可以接受啦,畢竟人都有先來後到 我也不覺得自己真的表現有很突出到可以超越學長們 只是既然這麼基層,提離了上面幹麻還需要有這樣的反應 也讓我很困擾就是... ※ 編輯: yuanta 來自: 111.240.187.191 (02/23 21:18)

02/23 21:54, , 24F
寄離職信給HR跟主管以及自己, 留存證據之後20天後你就可以
02/23 21:54, 24F

02/23 21:55, , 25F
不用再去囉~ 不過可能撕破臉公司會不給你離職證明就是
02/23 21:55, 25F

02/23 21:55, , 26F
但這不要緊, 可以跟政府申請勞保轉出證明, 一樣可以看到雇主
02/23 21:55, 26F

02/23 21:55, , 27F
與轉出轉入時間~
02/23 21:55, 27F

02/24 01:01, , 28F
雇主不給離職證明是違法的吧,就寄信給HR,時間到和HR要
02/24 01:01, 28F

02/24 04:06, , 29F
通常是不會直跳vendor的、都先跳其它家 再跳vendor
02/24 04:06, 29F

02/24 09:56, , 30F
提離職 留證據 天數一到 直接滾蛋
02/24 09:56, 30F

02/24 11:13, , 31F
看你要去vender那家有沒有被通緝,沒有就等日子跳槽拉
02/24 11:13, 31F

02/27 09:13, , 32F
寄信+1 乾脆的走
02/27 09:13, 32F

02/28 22:57, , 33F
沒必要的話,別跟原公司報備會去哪邊吧,反正照勞基法規定走
02/28 22:57, 33F

02/28 22:58, , 34F
時間到了就閃,公司也不能拿你怎樣
02/28 22:58, 34F

08/17 08:59, , 35F
直接說你累了要休息一段時間充電就好了
08/17 08:59,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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