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請能力不足的人走

看板Soft_Job作者 (不下棋=.=)時間13年前 (2012/04/03 23:24), 編輯推噓9(9038)
留言47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好奇一件事情... 如果有一個人因為能力不足而不適任的話 各位的公司會怎麼讓這人走人的啊? 1.直接請他第二天不用來上班 2.逼退 3.給對方一點找工作的時間 4.其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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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有良心的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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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能力不足個性還可以通常會在在月中通知月底是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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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love:你有遇過有良心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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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告訴他這段時間有問題盡量發問…算拉人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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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力不足又個性有問題…接近下班時告知明天不用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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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的公司吧 雖然PAY不高 很操 但主管人都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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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司 大公司通常會待滿一定期間(像是一個月或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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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通知 薪資給到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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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因為怕亂來,所以通常都是時間到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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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說 他不適合這份工作,自然他就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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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個同事試用期滿了 又延長一個月說要再觀察 觀察的結果就是...直接請他走人 我在PO文前也有問過一些人看法... 比較多的回應是...本來就該這樣... ※ 編輯: thinkniht 來自: 114.42.232.100 (04/03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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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這途太殘酷,再觀察一個月也好不到哪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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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直接請他走人 但做為補償都會多給半個月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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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給其他部門的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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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直接告訴他讓他找工作, 找到後讓他自己辭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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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工作上的東西是不會讓他碰了... 一般來說好來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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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不用太擔心對方攪破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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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的時間讓他把這段時間的東西整體文檔就好, 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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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文檔其實是甚麼回事, 即使內容有甚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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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那同事是不寫程式的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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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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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工作內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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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大概就是安排他做一些nice to have, 但沒有甚至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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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甚麼問題的工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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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辭少拿錢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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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工作再走不會有壓力. 而且在香港只要一個月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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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更多的錢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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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沒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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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簡單一句...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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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公司會用[密謀政變]的形式,殺個你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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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來上班,發現電腦無法登入,然後主管約談,另有同事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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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個用具裝箱打包,然後主管再請你簽離職同意文件,接著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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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打包回家了.整個過程乾淨俐落,讓你還搞不清楚狀況就己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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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看到板上在講台灣老闆如何用[免洗勞工],真的要比[免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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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外商比起來還算厚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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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外商給的pay也多,人家不留情面請你走路,你也沒話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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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除非對方很具破壞性 否則除了資遣費外 還該給對方一點找工作的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這樣對公司而言當然算是一筆開銷... 但是這樣做的話...也算仁至義盡了 之後哪天需要當事人時 也好說話 對公司其他同事而言...這也顯示公司或主管很有人情 要是要玩得很利益... 不見得有好處 例如薪水不夠高?那就跑啊... 反正公司那麼重利益 哪天沒有利用價值還不被弄掉? 當然有得跑就跑 我認為出來做事... 錢是很重要 但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如果主管要求別人時只想講錢 別人要求時只想講人情的話... 誰會理啊 ※ 編輯: thinkniht 來自: 114.44.17.79 (04/04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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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情義別人不見得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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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闆, 大概會在當天四五點宣布該人被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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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 全程盯人收個人物品, 被宣布的那刻起就不能摸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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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相關帳號取消停用, 薪資資遣費直接進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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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不講情義的話... 那日後別人有需要也就不用跟他講情義啦 你無情那我就對你無義囉 有的公司給得起錢 只靠錢就能讓別人想留在公司 但不是每間公司都辦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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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一個月通知離職,不如多給一個月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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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都是給人生路(找工作),我覺得後者對雙方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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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我覺得你我都不一定對 這要看當事人喜歡哪種做法 一個主管要讓一個走是很容易 但是呢... 我看到這種做法 我會想... 要是哪天我出了甚麼事情 主管是不是也這樣 那我是否該很懂明哲保身之道 拼命藏步???? 重視個人利益甚於公司利益? ※ 編輯: thinkniht 來自: 114.44.17.79 (04/04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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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看公司文化.公司文化若是績效,利益擺首位,當然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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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應的資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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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也是一種包袱,所謂[人情包袱]不就是在講這回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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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明知是不對的,但卡在[人情]上面,也只能遷就.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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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能有競爭力? 長久下來對大家都未必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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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菜就是該死 講人情也輪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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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UnOzEt (Soft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