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大家工作上看過哪些誇張的 CODE ?

看板Soft_Job作者 (沉默是金。)時間15年前 (2010/05/16 12:0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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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wnin (掩飾)》之銘言: : ※ 引述《godisempty ()》之銘言: : : 我部門以前的師兄師姐怎麼寫網頁table loop的 : 遇過類似的, 我簡單描述他幹了什麼好事 : If A=1 Then : F1() : ElseIf A=2 : F2() : Else A=3 : F3() : EndIf : Sub F1() : Write("1") : End Sub : Sub F2() : Write("2") : End Sub : Sub F3() : Write("3") : End Sub : 有必要寫三個函式嗎? : 另外比較常見的,就是假物件導向 : 整天嘴巴說寫程式要OO : 程式裡面也搞了一堆Class : 但你一看就能明白他只是自己寫爽的 : 原本舊有的版本,運作良好,程式結構極具彈性,易讀 : 被他拿去"重構"之後,我看不懂他想要改善些什麼? : 好比密碼學,並不是越複雜就會越安全 其實一個物件導向,各式論述; 重構本身是一個推進拉出的過程, 不過以原本的例子來講他倒是還有很多改善的空間, 比方說把母函式定義為 Sub writeA(byval A) If A=1 Then write("1") ElseIf A=2 write("2") Else A=3 write("3") EndIf end Sub 要不要再拆子函式其實不一定那麼重要, 如果已經有定義好writeA的input/output, 就算要把writeA的內容當作黑箱也無妨。(這就是OO的封裝啊) 反正寫來寫去,總是有些物件/對象要承擔dirty code的, 只是盡量讓承擔dirty code的部份不在第一層的主結構上而已 如果沒把握這個原則只是一昧的抽象化, 只是為了把同樣的 dirty code平均分散在每個類別, 那的確是一點用也沒有... --  ▄▅▆▇███▇▆▅▄▃        ╰┼╯─╮ ╮         ◥███████████◣       ╰┼╯=│=│         ◥██████───────    *. ╯  ╯ ╯ の 物 語 .*  ◥███████──────◣ ~ ◢◣             ◢◣  ◥██████───────◤   ◥◤  空白的世界.翼 ◥◤  ◥██▁▂▃▄▅▆▇███▆▅▄▃▂▂telnet://tony1223.twbbs.or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14.63

05/16 14:49, , 1F
正解
05/16 14:4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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