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什麼做10幾年的科技業就不要了?
※ 引述《idleidle (不是這樣不是那樣)》之銘言:
: 30多年經驗的歐巴桑和沒經驗的年輕小妞
: 你要那一種
: 經驗不一定有用阿
: 適合才是王道
如果歐巴桑真的累積了30多年的有效經驗,
而不是30多年的經驗, 看起來和1,2年經驗差不多,
那麼, 在現今的社會, 看不出沒經驗的年輕小妞
要如何與其競爭. 而實務上, 他們也不可能角逐同
一等級的工作職位, 不是嗎?
問題從來都不是年紀. 而是這個社會總是會不斷淘汱有效經驗與
年紀不符的人啊.
就像你所說的, 適合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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