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你為什麼愛我?
哈哈,不知道孫中興教授的愛情社會學討不討論這個問題~
情侶之間(譬如你和你的阿拿達),有沒有過類似的對話呢?
「你到底愛不愛我?」
「當然愛啊!」
「那你為什麼愛我?」
「.......」
這是人生那段兩小無猜,甜美值得回憶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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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在討論婚姻與家庭,所以又過了幾個寒暑(或者換了幾個交往對象),
終於到了人生最重要的一刻了(不是小畢典撥穗啦~雖然那也很重要。)
因為是學術討論,所以容忍小的稍稍煞一下風景,不直接「夫妻交拜,送入洞房」:
「你願不願意嫁給我/娶我?」
「你為什麼想要娶我/嫁給我?」
(背景音樂:我不哭、不笑、不點頭也不搖頭,看著你的汗像下雨,一樣地流~
我非要聽夠一百個求婚的理由,誰教你,讓我等得那麼久!!!)
(OS:偶有沒有偷偷洩漏的年紀,嘻嘻~)
求婚的一方好不容易湊齊了一百個求婚的理由,
正準備要開開心心訂酒席、喜餅、辦婚事兒的時候,
某電子佈告欄,有社會學版的大人出來說:「來啊!叫他們把要結婚的理由送來審查。」
法官大人驚堂木一拍,「威~~~~~~武~~~~~~!!!!!!」
說「某男/某女/某我國法令不認定你的性別(或性傾向)的刁民,大膽!」
「你居然求婚的理由包含想要選區長,本府不准!」
「報告大人,但是貴國法令規定要變成公民才准選區長啊!」
「但是本府不准你用這個理由結婚!」(OS:那要用什麼理由才准結婚?)
「那不然這樣好了,你告訴本府,你們做愛都用什麼姿勢?有沒有去過WeGo上廁所?」
「...........」
「答不出來?那你憑什麼跟他求婚?」(OS:大人,我們天主徒是不准婚前性行為的。)
在《速審法》時代,我們也許可以期待這個案子早早落幕,但那是司法版關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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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社會學版而言,這個故事的結局不重要,但這就是公權力介入婚姻的實例。
「本府」最後問的那些問題,也許某些與小的調性相斥的版友認為沒啥了不起的,
國家當然有權調查,但小的認為這不啻為某種形式的威權復辟。
而那些問題,你也不要覺得荒唐,去問問外籍配偶,那是不是小的胡謅的。
小的成長時代,閱讀的作者、佩服的人,都是揮舞自由主義大旗,對抗國家威權。
我們對國家的權力稍稍踰越,也許過於敏感,
或者在政治的範疇之外,現代的版友便感受不到國家權力的踰越。
但畢竟是鄉民加一,所以還是忍不住嘻笑怒罵隨筆兩句,(這趟不酸高材生了~)
希望有人真的去看Sandel的書裡到底怎麼說婚姻與國家權力之間的各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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