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你為什麼愛我?

看板Sociology作者 (心中也有佐為)時間12年前 (2012/06/22 13:10),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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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不知道孫中興教授的愛情社會學討不討論這個問題~ 情侶之間(譬如你和你的阿拿達),有沒有過類似的對話呢? 「你到底愛不愛我?」 「當然愛啊!」 「那你為什麼愛我?」 「.......」 這是人生那段兩小無猜,甜美值得回憶的時光~ **************************** 這兩天在討論婚姻與家庭,所以又過了幾個寒暑(或者換了幾個交往對象), 終於到了人生最重要的一刻了(不是小畢典撥穗啦~雖然那也很重要。) 因為是學術討論,所以容忍小的稍稍煞一下風景,不直接「夫妻交拜,送入洞房」: 「你願不願意嫁給我/娶我?」 「你為什麼想要娶我/嫁給我?」 (背景音樂:我不哭、不笑、不點頭也不搖頭,看著你的汗像下雨,一樣地流~       我非要聽夠一百個求婚的理由,誰教你,讓我等得那麼久!!!) (OS:偶有沒有偷偷洩漏的年紀,嘻嘻~) 求婚的一方好不容易湊齊了一百個求婚的理由, 正準備要開開心心訂酒席、喜餅、辦婚事兒的時候, 某電子佈告欄,有社會學版的大人出來說:「來啊!叫他們把要結婚的理由送來審查。」 法官大人驚堂木一拍,「威~~~~~~武~~~~~~!!!!!!」 說「某男/某女/某我國法令不認定你的性別(或性傾向)的刁民,大膽!」 「你居然求婚的理由包含想要選區長,本府不准!」 「報告大人,但是貴國法令規定要變成公民才准選區長啊!」 「但是本府不准你用這個理由結婚!」(OS:那要用什麼理由才准結婚?) 「那不然這樣好了,你告訴本府,你們做愛都用什麼姿勢?有沒有去過WeGo上廁所?」 「...........」 「答不出來?那你憑什麼跟他求婚?」(OS:大人,我們天主徒是不准婚前性行為的。) 在《速審法》時代,我們也許可以期待這個案子早早落幕,但那是司法版關心的。 *********************** 而對於社會學版而言,這個故事的結局不重要,但這就是公權力介入婚姻的實例。 「本府」最後問的那些問題,也許某些與小的調性相斥的版友認為沒啥了不起的, 國家當然有權調查,但小的認為這不啻為某種形式的威權復辟。 而那些問題,你也不要覺得荒唐,去問問外籍配偶,那是不是小的胡謅的。 小的成長時代,閱讀的作者、佩服的人,都是揮舞自由主義大旗,對抗國家威權。 我們對國家的權力稍稍踰越,也許過於敏感, 或者在政治的範疇之外,現代的版友便感受不到國家權力的踰越。 但畢竟是鄉民加一,所以還是忍不住嘻笑怒罵隨筆兩句,(這趟不酸高材生了~) 希望有人真的去看Sandel的書裡到底怎麼說婚姻與國家權力之間的各種可能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44.115

06/22 21:23, , 1F
可以給書名嗎?想看看
06/22 21:23, 1F

06/22 23:26, , 2F
不就原文用詞不精確模糊掉訴求而已嗎
06/22 23:26, 2F

06/23 07:50, , 3F
敵人從國家變成社會學版了?
06/23 07:50, 3F

06/23 11:50, , 4F
一樓 書名就是下面那篇提到的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
06/23 11:50, 4F

10/16 16:17, , 5F
我以為會出現 Berger & Kellner 1964。
10/16 16:17, 5F
文章代碼(AID): #1Fu_v4-X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