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為什麼你們不能清醒一點啊??

看板SoNice作者 (陪妳追逐夢想)時間23年前 (2002/06/16 00: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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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mm (umm)》之銘言: : ※ 引述《raura (DM親衛隊官方後援會總召)》之銘言: : : 沒錯 這是違法行為 : : 但相比之下 強姦殺人搶劫打老婆才是該嚴重譴責的 : : 這是我的判斷標準 : : 如果我身邊有嗑藥吸毒的朋友 : : 我只會勸告 但聽不聽任個人 : : 不會扣給他這麼大的帽子 : : 其實我一直覺得嗑藥吸毒就像抽煙 : : 只是煙現在是合法的(但成癮度或戒煙症狀比藥物差不到哪去) : : 所以大家對抽煙的人比較少有譴責 : 這可能是你於個人法益、社會法益國家法益不了解的關係 : 強姦殺人搶劫打老婆的主要是侵害個人的法益 : 對於整個社會的法益侵害不大 : 藥物濫用直接傷害的是自己的身體 : 刑法連自殺都不罰了 : 嗑藥又為何要罰? : 之所以要管制 : 是因為他影響的是整個社會的法益〈甚至於國家法益〉 : 從林則徐禁煙的例子就可以知道煙毒對於社會國家的影響了 : 你能說他只是「自己的事情」嗎? 如果注意一下刑法鴉片罪(現已被毒品防治條例取代)放的位置 是被歸類社會法益類型中的侵害善良風俗之犯罪 所以嚴格說起來 這類法律的制定多少有其歷史背景因素 若是製造或流通毒品還可說是侵害社會法益 但如果是自己吸食毒品影響何社會法益或善良風俗? 與其處以刑罰 不如僅以保安處分就足以矯正行為人的偏差 老實說 我覺得康仔搖頭並不是什麼十惡不涉的過錯 錯是錯在於他沒有勇於承認自己的行為 而且還一而再再而三地對大家撒謊 他...真的該對大家唱"SORRY"....... : 有時候刑事政策的制定一般人真的不容易理解 : 不過這背後的深層意義 : 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性 : 也不是想要說服你或者辯贏你 : 因為從你的發言看得出來你不是會冒險去嘗試的人 : 只是想藉機會抒發一下意見 : 從法律規範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 -- "Didn't you know that the one millionth Corvette has just rolled off the line? And did you know that there is no sportcar like that in this whole wide world?" by Zora Arkus Dunto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8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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