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侵害漫畫灌籃高手著作權 公司負責人遭判刑

看板SlamDunk作者 (決定專情雙子男人)時間20年前 (2006/02/03 20:57),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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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loh (loh)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侵害漫畫灌籃高手著作權 公司負責人遭判刑 時間: Fri Feb 3 20:53:58 2006 中央社 2006-02-03 20:30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郭美瑜台北三日電) 台灣井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黃維倫、觀天下軟體股份有限公司林仁德,被控抄襲 日本漫畫「灌籃高手」內容,改編為「灌籃二部」、「SD2灌籃二部」漫畫,台北地方 法院近日依侵害著作權,判罰二家公司各新台幣三十萬元,黃維倫有期徒刑一年四月、 林仁德一年二月。 判決書指出,黃維倫明知「Slam Dunk」(中譯:灌籃高手)漫畫是日本人井上雄彥創作 ,未徵得井上雄彥授權情況下,自民國九十一年初起,委由多名雇員,參考原著作漫畫的 分鏡圖、構圖等,將劇中人「流川楓」改名為「流川」,改編劇情,出版「灌籃二部」 漫畫,以每本六十九元,在便利商店或漫畫店陳列販售。 判決書說,黃維倫隔年找來觀天下公司負責人林仁德籌畫改作事宜,出版「SD2灌籃二部」 ,約定由觀天下公司發行銷售,每賣一本可得一至二元佣金,並在便利商店或漫畫店陳列 販售,總計銷售一萬五千本左右,收入約四十五萬元。 判決書表示,黃維倫與林仁德已與告訴人達成民事賠償,且將尋求圓滿解決,因此對 黃維倫宣告緩刑四年、林仁德宣告緩刑二年。全案仍可上訴。 http://news.yam.com/cna/society/200602/20060203155302.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60.204

02/03 20:55,
幹得好
02/03 20:55

02/03 20:55,
轉至slamdunk版可嗎
02/03 20: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44.97

02/03 23:17, , 1F
行為像小偷就算了 畫的又爛 更可恥!!= =
02/03 23:17, 1F

02/03 23:26, , 2F
想問一下 日本同人誌很多 造型一樣人名一樣
02/03 23:26, 2F

02/03 23:27, , 3F
惡搞也不少 不過挨告的很少...這又是什麼原因
02/03 23:27, 3F

02/04 00:18, , 4F
應該是廣度的問題吧 同人誌不是365天 天天可以賣
02/04 00:18, 4F

02/04 00:18, , 5F
但是他用灌籃高手的名去噱錢 而且還讓讀者以為是官方授權
02/04 00:18, 5F

02/04 00:20, , 6F
同人誌你知道是同人誌 他這個SD2你不知道他是不是同人誌
02/04 00:20, 6F

02/04 11:43, , 7F
是沒錯 它宣傳時蠻惡質的 老是說"我們不是灌籃高手二部"
02/04 11:43, 7F

02/04 11:44, , 8F
但卻取了個SD2,主角又姓流川 種種惡質行為看不下去
02/04 11:44, 8F

02/04 21:06, , 9F
在日本同人應該會把櫻木根流川配成一對吧....囧rzL""
02/04 21:06, 9F
文章代碼(AID): #13urCurI (SlamDu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