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是我太笨看起來好騙嘛?

看板ShuangHe作者 (T.C.)時間14年前 (2009/09/02 21:09), 編輯推噓13(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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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給發生車禍的大大 發生車禍時,一般分為三類 A3:沒受傷 A2:有人員受傷 A1:重大車禍(泛指有人掛了、很多人受傷或是很多車撞在一起那種) 北市以外其他地區A3大部分由派出所接辦 A3車禍可分做A3成案及息事案件兩種 息事案件泛指車禍雙方因損傷不大,願意和解成案 你可以請求警員做一張「A3類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給你 底下會寫出大略車禍狀況、受損情形以及和解條件 並讓兩造簽名捺印後於派出所內備查 或請調解委員會來做個紀錄也可以 有鄉民一定說:和解?一定被警方「河蟹」掉! 我只能無言,以下我解釋A3成案的流程,就會知道為何會有「息事案件」的產生了 A2與A3處理流程相去不遠 現場處理先跳過,只談車禍當事人的事就好 先帶當事人到派出所進行酒測(有受傷到醫院也可以) 然後製作 現場草圖 交通事故談話紀錄表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自首情形調查表 事故調查表 如有違規,告發單開一開 呼~~~時間過去2-4小時了 重點來了,做完這些送件後就基本上,如果只有A3那就不關警察的事了 如要保險理賠,請於事故發生當日起五日內「自行」以書面將發生之人、事、時、地 、經過情形等相關資料通知投保之保險公司。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可於交通事故現場處理完畢七日後, 得申請閱覽或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現場圖、現場相片及己方談話紀 錄等相關資料,申請提供資料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車輛損毀或財物損失案件,請「自行」協調理賠 或逕向發生地公所調解委員會或地方法院民事庭訴請審理 (民事賠償警察機關不受理、不干涉) 人員受傷案件,請於事故發生後六個月內,「主動」向肇事地點偵查隊或地方法 院檢察署提出告訴 當事人得於事故發生當日起六個月內「逕」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鑑定費「3000」元(死豬價,沒得商量) 如果受傷及損壞不大,相信我,民事庭法官會叫你們自己做庭外和解的機率高達九成 以上的流程請自己跑 跑完你也累掛了 別說最少也要出個2-3次以上的庭 如果損失在3000元以下, 你還要花3000元鑑定......有點...... 當然,如果對方態度太差,你也認為自己沒錯的話 就算堅持成案也可以啦 看自己拿捏囉 但是有一件事絕對要記住 不管車禍大小 先叫警察準沒錯 劉依個紀錄對雙方都有保障 P.S.愚見以為,車禍的發生本身,除非你是在應該停止的時間停在應該停止的地點 不然很少有所謂「都是對方的錯」的事情,只是責任高低罷了 p.s2車禍沒有「三聯單」 三聯單全名應是「受理刑事案件三聯單」 車禍不是刑事案件 沒三聯單是正常的(另汽機車失竊是受理汽機車失竊「四聯單」) p.s後車撞前車,不一定是後車錯,大家常認為: 大車撞小車大車錯 後車撞前車後車錯 有傷者無錯 被撞死更沒有錯 這是極端錯誤的觀念 花蓮曾有案例,開車撞死一個老太太 最後判決,被告無罪免責,因為被告按速限駕駛,又因深夜天雨 而老太太是從路旁直接穿越馬路,肇事人以近其應盡之義務 故作免責之判 所以,肇事責任與否不是一句我覺得、我認為、我上次、我聽人說....所能判定的 說不好聽一點,不才經手車禍最少近百件 我也不敢說誰隊誰錯 只有專業人士依跡證才能判定 言盡於此,望諸君深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0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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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感恩~受教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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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推1!另外發生意外事故千萬不要嫌麻煩喔!第一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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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維持現場不動,打電話給交警大隊,讓她們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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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畫圖筆錄,不管自己是否有錯,報案的動作是保護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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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ψ(.__. )a 看板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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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第一個優先動作。如果你報案了,不管任何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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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要簽和解書給警局,那才算真的和解(以上,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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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室友騎我的車被後車撞,所得到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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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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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我怎麼記得警察跟我說六個月內沒起訴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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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我連和解書都不用寄了,但我還是有簽一份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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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以前碰過從小巷子衝出來把我撞倒的歐吉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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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口口氣超差一直說我怎麼怎樣不好好閃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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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邊罵邊拿出500元丟給我跑掉...後來腳踏車花了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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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CF大:害我笑了= =...怪歐吉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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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嫌體正直XD 傲嬌歐吉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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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大說的我就不知道的,當天室友車禍,現場筆錄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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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看雙方都一群人護駕(因為我室友是小妹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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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雙方有什麼糾紛,是先跟雙方說的,不知是不是又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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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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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跟A1分類錯很大......經手上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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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早上約八點半在景安站虱目魚旁擦撞小理倒車,中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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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就說小事你們和解就好了。1500就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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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a1是指造成人員於當場或24小時死亡,a2指人員受傷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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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24小時死亡的案件,死亡人在3人以上、含死亡及受傷人數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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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上或受傷在15人以上稱重大交通事故,我這樣說只要給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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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簡單的分類而已,我在派出所,處理的大部分是a3,送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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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的約20件,沒送的估80件不過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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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受傷不會歸到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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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車撞在一起也不會歸到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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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一時想差,把重大和a1搞在一起,俺錯m_O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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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啦 我看我隨身碟的A2+A3有20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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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dcwPT8 (Shuang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