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領已刪文

看板ShuangHe作者 (台北天空不一樣)時間16年前 (2009/08/11 20:57),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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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回家路上,就在南港路三段314巷與河堤的路口 發現了一個黑色的皮夾…於是我就送至松山車站旁的 松山分局(饒河夜市)旁。 警察先生打開後,發現裡面有一張悠遊卡、停車卡 信用卡一張、1600元鈔票及零錢。 信用卡上寫著“張xx” 若有認識此人的人,請幫忙告之一下。 我有告之警察先生說我會回來po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58.134

08/11 21:27, , 1F
不要把內容物打出來,免得有人冒領,警察無法查證真偽
08/11 21:27, 1F

08/11 22:03, , 2F
放心,也得出示證件,才能領用,領用也得填寫單據
08/11 22:03, 2F
※ 編輯: water0618 來自: 122.116.58.134 (08/11 22:12)

08/11 22:13, , 3F
剛已接到警察局和失主的電話。確定領回囉!
08/11 22:13, 3F

08/11 23:45, , 4F
好心人推一個 我之前皮包掉了 都找不回來 真心疼..
08/11 23:45, 4F
文章代碼(AID): #1AWMh6lV (Shuang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