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保平路292巷13弄6號公寓頂樓算是私人或公眾空間?已刪文

看板Shu-Lin作者 (倩罵)時間9年前 (2016/08/15 13:30), 編輯推噓5(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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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頂樓經常亂丟自家垃圾,大熱天都不處理,導致惡臭影響到住戶,經透過1999申訴反映 ,轄區清潔隊及衛生局均派員稽查,並表示的確是住戶亂丟自家垃圾引起,並開立勸導單限期改善,所以想問公寓頂樓已經有棚園,建管處也確定是違建,已經占用頂樓架設違建花園,又長期堆放垃圾,這會不會太自私自利? 處理情形如下:一、本局永和區清潔隊答覆如下:本隊於105年6月28日前往查察,該址頂 樓確有垃圾及雜物堆置,現場告知屋主於105年7月5日限期改善,屆時未改善本局將依法 開單告發。本隊於105年7月5日前往複查,屋主已改善完畢。二、新北市衛生局答覆如下 :本局業於本年6月27日派員協同里長前往現場查訪,查現場確有擺放積水容器之情形, 現場已告知屋主清除積水容器之重要性,屋主表示近日內會清除多餘容器,本局另通知里 長及清潔隊協助執行周遭環境巡檢,以維護鄰近民眾之居住品質。三、新北市工務局答覆如下:本局業以新北工寓字第1051243451號請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 改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133.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471239034.A.9E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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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自利的人多的是,有礙到你就持續伸張你的正義,加油
08/15 13:35, 1F

08/15 13:38, , 2F
全體住戶共有 & 這是可以提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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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的缺點就是這樣 法律規定是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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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情況就是頂樓所有/負責 地下室則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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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是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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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屬於公共空間,該5樓住戶確一直霸占住頂樓私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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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公寓 是最上層那戶裝設鐵門 所以其他人也上不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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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6:25, , 8F
是否可依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檢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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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鐵門是違法的 即報即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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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9:24, , 10F
持續檢舉吧,連同違建一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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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部分很多人檢舉了,工務局表示為列管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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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該屋主每年都製造衛生及環境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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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老菸槍,跑到頂樓抽菸,到處都菸蒂,失火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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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部分 如果你是樓下住戶可以走司法程序 雖然也要花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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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半載(或更久) 但總比列管待拆 幾乎等於就地合法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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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拆來的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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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自利...其實大家都差不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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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家在一樓 外面的停車位原則上也是大家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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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幾乎也都是被一樓住戶長期霸占 人性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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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樓住戶也是違規停車,警察表示他是列管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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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勸導及開單都是沒有用的 只能說別妨礙他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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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iLDwdh (Shu-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