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免6成住戶同意 夜市合法門檻降低已刪文

看板Shu-Lin作者 (大帥哥)時間9年前 (2016/05/09 11:21), 編輯推噓8(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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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 要硬來惹,有意願的人可以幫忙轉到八卦板讓更多人 知道,這根本是要強渡關山就地合法 http://bit.ly/1SXEt7u 免6成住戶同意 夜市合法門檻降低 新北市永和樂華夜市原已申請合法,去年又遭最高法院認定營業許可違反「新北市攤販管 理辦法」,引發爭議,新北市將修訂攤販管理辦法,針對2012年前設立的攤商,取消「周 邊六成住戶同意」的合法門檻,最快明天市政會議通過實施。 新北市有114處使用道路擺攤的「集合性攤販」仍未合法,包括傳統市場和夜市,常因噪 音、交通阻塞、環境衛生引發民怨,新北市市場處每月接上百通投訴電話,2012年新北市 實施「攤販管理辦法」,集合性攤販繳交營運計畫書、取得鄰接道路六成住戶同意就可合 法化。 但該辦法住戶同意的門檻太高,114處集合性攤販至今無1處可達標,其中永和樂華夜市在 該辦法實施前,曾根據「台灣攤販管理規則」申請合法,新法上路後又被住戶提告,最後 「合法變非法」,多名市議員要求檢討,促使市場處研議降低門檻。 市場處表示,114處集合性攤販年資多在10年以上,最高50年, 過去結合環保局、警察局 開罰,但取締結束又恢復原狀,為「有效管理攤商」創造雙贏,才修法降低門檻,讓攤商 可「就地合法」,進一步要求攤商自治。 新法針對2012年前設立的既有市場,不需再取得周邊六成住戶同意,只要提出攤商名單、 營運計畫書,並自組自治會即可取得營業證合法化,將攤商納入管理,最快明天市政會議 通過實施。 新北市市場處副處長何國誠強調,攤商合法後雖可免受警察開單,但市府同時會要求自治 會研擬自律規範,並落實環境整潔、別阻礙交通。 他坦言,周邊住戶可能會反彈,不過「有效管理比消極放任好」,未來會推動自治條例, 可開罰較高罰金,管理更有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42.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462764118.A.77D.html

05/09 12:24, , 1F
有效管理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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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3:22, , 2F
覺得夜市本來就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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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6:26, , 3F
KMT保證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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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14, , 4F
真是有效率的方法... 不過樂華的案子前幾個月聽說抗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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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幾戶不同意而已呀....市府是一切自己訂規則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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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17, , 6F
114處沒1處達標 請問當中有幾處是真的有讓住戶投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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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41, , 7F
看來布條內容要換了...QQ 不過不妨礙交通感覺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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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9:47, , 8F
至少應該回饋給當地居民,不然攤商在賺,卻賠上住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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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20:48, , 9F
我覺得回饋一定有 只是不會分給每個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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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22:36, , 10F
六成住戶 有幾成是在夜市存在以前就在的?夜市本來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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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22:37, , 11F
住戶後來才住進來 憑甚麼可以決定夜市存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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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22:39, , 12F
這個法本來就不合理 既成的夜市該考慮的不是存廢 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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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 防止過度擴張 噪音和垃圾 居民進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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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夜市以前頂多到叉路部份 後段抗議的就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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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後段擴張的部份 說成以前就存在 還夜市本來就在哩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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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路有沒有六成都不知道哩 好意思懷疑後段是後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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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0:00, , 17F
對攤販不利就是不合理 佔用騎樓消防通道馬路就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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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販用公共財產來賺錢 還有政府來幫忙修法合法化 這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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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法律根本等於全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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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1:51, , 20F
就算夜市本來就存在,但是佔用國有地,阻礙交通問題不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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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本來存不存在跟有沒有造成問題根本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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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先到先贏的觀念根本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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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07, , 23F
怎麼不說住宅區以前就存在了,後來的夜市憑什麼造成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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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困擾?樂華裡面的攤商也是來來去去的,只要是比住戶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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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都不用擺,是這種邏輯嗎?能"有效"管理當然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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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偏偏一堆豬隊友,可悲邏輯,人云亦云,一定要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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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立,心中依然有這種邏輯的,等兩邊真的槓起來,兩敗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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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你就高興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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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別傻了 不知道樂華夜市的角頭多大多好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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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跟本純爽一樓,租金大ˋ賺 全死樓上,吵都吵死 環
05/12 00:09, 30F

05/12 00:09, , 31F
境又差 可是又有誰敢去惹地方角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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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C09MTz (Shu-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