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Jedah散佈他人個資,劣退+水桶一個月

看板Shu-Lin作者 (低調為上)時間14年前 (2010/04/09 17:14), 編輯推噓-1(131482)
留言109則, 3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 Jedah轉錄Zick0704退選文一文,涉公佈本人私人資訊及相片, 循站方正常處理程序,若當時該板無板主則請求看板警察刪除 之。本板當時a板主未在站上,由我於發文一日後刪除之。 2. 上述之退選文已備份至板主工作區,由agiko板主認定其宣告是 否有效。 ==========================公告內容結束=========================== 以下為數位板友來信質詢、被處份人及置底公告推文的回應: (為爭議問題點之說明,不喜可跳過。) 1. 不要太過份了,未經同意公佈別人其他平台的帳號和相片,還講得振振有詞嘛, 檢舉是代表我一個基本的不滿,不然我們可以法院見,我只要求你們公開道歉就好, 很了解站規的話為什麼不知道什麼叫基本的尊重?拿水桶和發這些文想當勇者的話, 那就繼續站在你們認為對的出發點實現你們的正義。至少我從不以板主身份和性別, 在板上要求他人或者特約廠商配合,對雙和板板主有什麼"實質受益"有所質疑的, 可以問問看我們去哪家特約商店吃飯沒付錢或以特約為交換利益拿了什麼好處? 我當板主後沒在此板揪過團合過購,就因為我想要隱私把註冊文存檔都消除了, 在批評前請先想想自己出發點是什麼?是不是良性的討論。 2. 對於板上違規現象及申訴、檢舉的處理,以我的標準是半天至三天, 也在站方的規定內,所以出現願意即時處理的參選人,這也合情合理而樂見, 今天退選文之轉錄時間為Wed Apr 7 23:04:30 2010, 我處理的時間為 Fri Apr 9 03:41:14 2010站方檢舉之後,來信質疑處理過速 的人要不要參考一下?這處理的比違反一般板規還慢了吧? 就因為我的處理原則就是如此,所以我也不會因為是我的案子就特別積極, 出了事就天天守在板上等入人文字獄,也因為如此, 我很樂見有願意即時性處理板務的參選人,這我再次強調。 3. 關於發文提出kaiba參選人為我友人,是,他是我朋友, 但參選至今我並未幫他說好話,也未要求他修改為有利於我的政見, 之後選舉也不會是我主持;至於有人去信詢問他是否和我熟識他回答否, 他認為參選是他的事,跟我無關,不需要模糊焦點。而認識與不認識, 在選舉的架構下是違規的事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質疑我不是很懂, 那甫退選的候選人我也認識呀,協助板務、卡務的小板主跟小幫手, 部份我也認識,那是不是他們都不能選呢?也不少跟我有不錯的私交。 要質疑可以,請不要含沙射影,煽動性語言,本人修養、EQ不太好, 剛好最會中這種招,我沒有做的、沒有佔你便宜的,要我認是不可能。 4. 散佈個資是一個即時性的行為,都已經散佈了,我還要放在那讓看板警察來刪嗎? 而檢舉只是一個基本的不滿,要告訴當事者不要太過份了,又要我迴避自己的案 件,又要說檢舉是一般板友才能向板主提,那我幫你們翻譯一下: 意思就是我們散佈了就散佈了,你該等a板主起來處理,否則就 應該放在那任人點閱啊,因為你要迴避啊。 你們的要求很公正是嗎? 5. 退選文是我刪的,理由是涉及個資,退選而提出許多非直接之狀況證據, 影響選舉這句話是否該問問自己是否對自己也成立? 意圖使他人不當選, 這可是一把兩面刃。 只有含沙射影之外退選文我不可能去動你,請搞清楚被刪文的原因, 本欲待agiko板主公告之,但許多的站內信件和推文質疑使我提前發此公告, 若尚欲發表正式退選文,歡迎zick0704再次發文及委託轉文, 如無,則相關選務判決將由agiko板主處理。 本篇僅針對Jedah板友一文劣退水桶之判決公告,及相關選務質疑之回覆, 判決部份非本人處理範圍,本就如此,在此亦回應迴避之要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05.64 ※ 編輯: peace370 來自: 219.71.205.64 (04/09 17:16)

04/09 17:18, , 1F
我沒看到有公佈相片耶,至於公佈噗浪帳號是不妥沒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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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7:28, , 2F
可惜,你已經被"因人廢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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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7:58, , 3F
我沒立場 ;純好奇 plurk算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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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7:59, , 4F
plurk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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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7:59, , 5F
在網路上找的到的應該算公用資訊吧~不然就說夢到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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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fb、奇摩帳號都算,重點是和id連結,可以去檢舉板看要件。 另,我相片有被公佈,也有備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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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註冊文本來就是自己選擇可以公佈的部份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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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實在是沒一樣願意公佈的...不如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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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8:01, , 8F
這樣看來 註冊文真的越來越沒有規範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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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8:02, , 9F
我是認為 真心認同的人 就會主動跑來填註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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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8:05, , 10F
不用問了拉 反正又不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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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8:16, , 11F
註冊文不是要讓版友來往安心的嗎?所以隱私權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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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8:17, , 12F
版主要隱私版民的隱私比較不值錢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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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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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8:18, , 14F
你這樣不正坐實了先前部份版友對註冊文的質疑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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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l & c板友, 1.註冊文要讓板有來往安心。 2.我當板主後不揪團不合購,保全隱私不利用板來進行相關行為。 請問這兩件事有衝突嗎?如果有板友不想揪團不想合購也可以撤除註冊文, 我就有處理過這樣的請求,也有要求刪除重填的。 如果有衝突還是質疑我的隱私比較值錢,那再請教。 ※ 編輯: peace370 來自: 219.71.205.64 (04/09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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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 沒把註冊文 看得那麼實用化 純表達認同看板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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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考慮把我的註冊文刪除,謝謝你的建議。 我對看板的認同表現在其他方面,不過這不在本文範圍裡了。 ※ 編輯: peace370 來自: 219.71.205.64 (04/09 18:26)

04/09 18:25, , 16F
我沒有質疑,反正現在的狀況就是版主說了算,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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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奇摩帳號 基本上 網路上搜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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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fb如果有開放被搜尋應該很好查 plurk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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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8:30, , 19F
嗯....如果互為好友又都公開.....那看kaiba的plu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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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結案但你似乎不願結的感覺,我只想請問,如果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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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了冊,選上版主之後,又因為顧慮隱私而把註冊文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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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刪了,那麼版主選舉規則第四點:「且註冊時間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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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限制」是訂歡樂的就對了,反正我PO了,我又刪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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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拿你有辦法就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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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9:49, , 25F
就算是網路上就找的到的個資 未經許可自己拿來po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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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9:50, , 26F
如果到處帳號都一樣 應該算自行公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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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帳號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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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好歡樂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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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id列入下一任板主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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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1:12, , 29F
標準的見笑轉生氣,他公佈資訊在網路上都可找到,告google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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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1:13, , 30F
你本事很大? 還有PTT2雙和2板,以及應有盡有的某隱版喔 XD
04/09 21:13, 30F
隱板和公板不同,那請問敝人父母的名子您一定知道囉? 把和我的私人恩怨扯到p1來,再拉這麼多人當啦啦隊, 想必他們的人氣和運作模式對閣下相當有吸引力。 想說就說,不必含沙射影, 原本散佈個資的因為有過去私人情誼而不告,若閣下對我背景有所了解, 那可以試看看都說一說,相信會在法院見到我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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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建議你也去申訴ShuangHe-Two公布你個資喔 ^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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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本是那邊小團體的一員,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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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不用承認自己修養、EQ不太好...這大家都早就看得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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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1:55, , 33F
我只是覺得很奇怪為何妳這麼眷戀這個位置而已,感覺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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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6 則推文
還有 7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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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她主場 想斷推文隨時可斷 解釋隨時可修 但我們的推文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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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去不復返 大丈夫推文既出 駟馬難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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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想認真戰的回一篇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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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山的事情並不是針對你吧! 何必自己拉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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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大家都知道 你跟agiko並無赴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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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公告」 留給她向justinX「發牢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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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版卡的部份 雙和2代卡作者本身就有能力發廠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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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1:05, , 77F
不管換了哪一個板主......都可以繼續發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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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用版主身分去綁二代卡!?不太可能...。因為作者太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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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版主在啊,那版主選舉公告裡的投票日期和現在參選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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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不同,不說明一下嗎?還蠻疑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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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律師:尼伯。 辯方律師:尼伯.....。 xdxd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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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abguo:我並沒有說版主用版主身分去綁二代卡,只是P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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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之前的文章,讓我覺得他可能是真心想為版友服務,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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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霸佔版主之位,但是我覺得這種事不一定要版主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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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P版主卸任後如能一樣的保持熱忱來位版友服務,就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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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讓人相信P版主是真心為版友服務,而不是想佔版主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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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6:42, , 87F
文筆不太通順,希望您能了解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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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p版友現在有關版主權限不要使用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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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想譙的是p自己作裁判.但某些人根本對事不對人.一直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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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開自己作裁判的問題 我倒是很同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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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太快.對人不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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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事不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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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不動就法院見 好大的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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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3:42, , 95F
文章是您以版主身分刪除,又以受害人姿態回應本文,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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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3:43, , 96F
經嚴重違反版主自身應該的中立與公正,這點您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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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版主尚在,即使未上線,砍文公告一事,除了等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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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只能等看板警察處理,您未等先砍,也未公告,明顯公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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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私用。板面諸多事務,也未見您有處理此件事務來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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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迅速,正突顯您公器私用之嫌疑。另您的撲克也是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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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公開之資料,一但開放無限制身分閱讀,即為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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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何來隱私?要隱私,在放上自己照片日記前,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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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即使公開的日記文涉及不法一樣等同公開不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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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您自己公開之撲克,便是您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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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4:40, , 105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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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9:53, , 106F
04/10 19:53, 106F

04/12 10:07, , 107F
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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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6:04, , 108F
想知道是要告啥?
04/12 16:04, 108F

04/12 21:18, , 109F
開始搬椅子~我也想要知道要告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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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ll0DuC (Shu-Lin)